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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fli (無解)》之銘言: : 個人認為員工分紅費用化本來就是合理 : 全世界的公司都是這樣做,何以台灣不能? : 如果要跟國際接軌,這是勢在必行的 : 也許反對的人是因為會少賺很多錢 : 因為公司不會願意再給鉅額市值的股票分紅 : 我覺得這完全是公司的態度問題 : 因為取代方案很多,不然外國公司的員工們怎麼辦? : 譬如股票選擇權、大幅增加現金分紅、甚至是改變整個薪資架構 : 至於領得多,本來就要繳多一點稅 : 繳完那些稅,還是會剩很多錢,已經是既得利益者 : 這個政策可以讓貧富差距稍微拉近一點,並沒有不好 : 也許有人會說他之所以能拿這麼多錢,是因為公司很操 : 我只想說,大家都是在IT產業混的 : 你的操度就算100%,拿六百萬的股票 : 可是有多少人的操度是80%,沒股票拿的? : 所以我說這是符合社會公平正義 個人贊成分紅費用化也按市價課稅~ 但是不應該是什麼按市價八折課~根本就是在搓湯圓~ 市價要怎麼算? 八折的依據是什麼?? 現在初審過的這個法案只會擾亂股票市場的秩序吧~~ 誰能保證拿到配股之後一定可以賣到所謂的「市價八折」? 另一方面~也不見得馬上可以拿出一大筆錢來繳稅 (現行的分紅配股可是要先繳完 所得稅才能拿到配發的股票) 所以最保險的做法大概就是一拿到馬上賣掉大部份的配股吧~~ 說句公道話~真的要符合社會公平正義的話~~應該是恢復課證所稅~ 員工分紅配股賣掉股票的所得本來就應該算證券交易的所得~~ 股票賣多少錢就繳多少稅~這才是真的公平合理~~ 另一方面~沒道理說分紅配股的所得要課稅~但是炒股的大戶獲利都不用交半毛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1.169.75.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