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ozi (冬天了。真的已經冬天了)》之銘言:
: ※ 引述《Dungeon (Dungeon)》之銘言:
: : 高科技公司,如果真的愛惜人才,配兩百萬現金給你
: : 也是OK的阿。
: : 為什麼大家一面臨沒配股就會覺得公司一定會虧待員工?
: : 如果沒配股,公司就拿不出錢來養人才,那不正應驗
: 1. 員工擁有的薪水,是被變相壓縮在股票裡面,
: 當軍公教要課稅時,
: 政府做的是"先幫他們加薪水再來課稅,以免其收入會過份的損失!!"
: 而科技業呢?
: 政府只會要求要收稅,卻沒辦法要求資方提出相對應給員工的保障措施
: 這是我們不像老師一樣會上街抗議,沒有全國性的工會會罷工沒有選票
: 所以政府想課稅就課稅,用不著為我們的收入提供保障嗎?
軍公教不能類比的地方,
是因為政府既是雇主又是仲裁人
政府應該為一般百性的收入提供保障嗎?
那蔡仲南受傷是不是要跟政府要錢?
又有誰說,我去年給你薪水十萬元,
就代表我今年也要給你十萬元?
: 2.會有員工分紅的漏洞,是政府當年沒把關好的,法律定義出的問題的
: 法律未定義好,科技業只是在未違法但可能違反社會公義上,
: 將員工的薪資,一部份轉嫁到投資人的身上,對於如此的行為
: 高科技業的員工只是善意的從業人員,
: 動歪腦筋的是業者,未適當控館的是政府。
: 善意的從業人員跟股東,我想政府應該有義務為員工其適當的保證收入,
: 也適當的為股東利益做保障才是,而非一昧誅殺某一方。
: 另外,沒有人說高科技不該繳稅,
: 但也不應該只要求員工繳稅但不保證他們就業的薪資權利,
: 任憑他們的收入因為資方跟政府而被予起予求
什麼叫高科技的就業「權利」呢?
有那一個行業有不能被減薪的權利?
另,你們被沒有被資方予取予求
你們隨時有轉業的權力和勞基法保障
其他的你所謂權利恐怕就和絕大多數的傳統產業勞工一樣,沒有
: 3.各個行業本來繳稅就不能騎頭性平等,電子業跟外國同業的繳稅應該一併討論
: 而非做IC的繳稅標準跟賣雞排的沒兩樣。
: 台灣是個以出口導向的國家,如果事事都國家幾個產業比來比去,
: 不去跟外面世界做調整,這樣會失之偏頗,甚至另產業失去競爭力。
對啊,所以台積電有租稅優惠,不是嗎? 政府保障了它的競爭力
但對員工課稅和競爭力有什麼關係呢?
以下費用化的部份我不了解,謝謝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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