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Ehacker (夢的交響詩)》之銘言:
: 不過如果分紅配股認列成費用的話,
: 有些公司可能就乾脆改變薪資制度,
: 改成紅利獎金的名目來犒賞員工,
: 反正配股票的話按照股價市價計算費用,
: 而紅利獎金本來就是算成費用的,
: 還不如比較單純一點用紅利獎金,
: 反正就是現金就對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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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怪怪的
發股票 和 發現金意義不同
如果同樣是認列費用
現金流的部份還是有差
: 這樣一來可能就有點像某些績優傳產業
: 或是外商公司的薪資制度...
: 真的很賺錢的公司,
: 可能全年除本薪外就有好幾個月或幾十個月的bonus,
: 發生在這些以前配很多股票的科技業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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