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經濟部在函釋中強調,有關員工分紅的會計處理,參考國際會計準則規定,應列為費用
: : ,並自中華民國97年1月1日起生效。
: : 函釋中只有指出員工分紅費用化的實施日期,有關員工分紅費用化後,
: : 企業認列員工分紅費用的「公平市價」與認列基準日仍未做規範。
: : 目前行政院金管會與經濟部商業司仍在密集研商,近期內將會對員工分紅費用化的入
: : 帳方式做出明確規定。該按面額或市價入帳?在利弊考量下,金管會與經濟部傾
: : 向採接近市價的價格。
: : 今年 恐是末代分紅年
: : 如有重PO我自D~~
: 推 pipi520:所以張仲謀說的還有兩年是錯的,其實只剩今年了 01/30 14:29
: 推 chensb:請強者具體分析一下 如果實施對個人 對公司 將有怎樣影響? 01/30 15:00
: 推 Beijingman:早該如此了
從分哪個年的獲利來看是說的通
從法令生效來看是有爭議的
2008 年1/1 法令生效,代表2008/1/1 以後的財報都要認列員工分紅費用
除非法令有特別規定,否則依法 2008 年的財報就是要看到分紅費用化
法令是不會去管分的是哪一年的錢
張仲謀的說法是 2008 年中的分紅配股才是末代年
但 2008/1/1 法令已經生效
雖然分的是去年賺的錢,但帳算是算在今年財報頭上
張董的說法邏輯上有點解釋不通,這點是我感到困惑的
: 這一篇沒什麼新意啊 中華民國97年1月1日起生效。 這巳經出現在報章N次了
: 內容跟張中謀在談分紅之前是一樣的
: p大是被最後一句嚇到的吧
: 今年2007是分紅末代年沒錯
: 所以2008的八月左右在分 "2007末代年"所賺的錢時 是最後一次的好日子
: 2008年元旦開始 所賺的錢都要市值費用化了
: 所以2009年的八月就分比較少了 懂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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