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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經濟部在函釋中強調,有關員工分紅的會計處理,參考國際會計準則規定,應列為費用 : : ,並自中華民國97年1月1日起生效。 : : 函釋中只有指出員工分紅費用化的實施日期,有關員工分紅費用化後, : : 企業認列員工分紅費用的「公平市價」與認列基準日仍未做規範。 : : 目前行政院金管會與經濟部商業司仍在密集研商,近期內將會對員工分紅費用化的入 : : 帳方式做出明確規定。該按面額或市價入帳?在利弊考量下,金管會與經濟部傾 : : 向採接近市價的價格。 : : 今年 恐是末代分紅年 : : 如有重PO我自D~~ : 推 pipi520:所以張仲謀說的還有兩年是錯的,其實只剩今年了 01/30 14:29 : 推 chensb:請強者具體分析一下 如果實施對個人 對公司 將有怎樣影響? 01/30 15:00 : 推 Beijingman:早該如此了 從分哪個年的獲利來看是說的通 從法令生效來看是有爭議的 2008 年1/1 法令生效,代表2008/1/1 以後的財報都要認列員工分紅費用 除非法令有特別規定,否則依法 2008 年的財報就是要看到分紅費用化 法令是不會去管分的是哪一年的錢 張仲謀的說法是 2008 年中的分紅配股才是末代年 但 2008/1/1 法令已經生效 雖然分的是去年賺的錢,但帳算是算在今年財報頭上 張董的說法邏輯上有點解釋不通,這點是我感到困惑的 : 這一篇沒什麼新意啊 中華民國97年1月1日起生效。 這巳經出現在報章N次了 : 內容跟張中謀在談分紅之前是一樣的 : p大是被最後一句嚇到的吧 : 今年2007是分紅末代年沒錯 : 所以2008的八月左右在分 "2007末代年"所賺的錢時 是最後一次的好日子 : 2008年元旦開始 所賺的錢都要市值費用化了 : 所以2009年的八月就分比較少了 懂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168.14 ※ 編輯: pipi520 來自: 61.216.168.14 (01/31 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