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mart1988:每間公司都會簽這個東西 而且好像還有法律條文背書 11/20 00:19
→ wumingxian:第2點很有爭議,除非公司補貼你兩年的全額薪資 11/20 00:19
→ smart1988:但這的保密協定原則上對理級以上比較適用 基層員工掌握 11/20 00:20
→ wumingxian:除非有等價對等,不然公司沒權剝奪你的工作權 11/20 00:20
→ smart1988:不了多少技術 公司才不會去理你去了哪家公司 11/20 00:20
→ asablue7788:基於第二條,將來離職前更不要透露下一站到哪 11/20 00:26
→ wumingxian:有興趣就去查"競業禁止"的法院相關判決吧 11/20 00:31
→ wumingxian:不管什麼職等,只要你簽約了公司都有權告你,先不論將 11/20 00:32
推 JOPEN11:我也記得禁業條款是前公司需要補貼一定時間內的薪水 11/20 00:33
→ wumingxian:來判決是否成立,光奔波法院這點就會讓你吃足苦頭。 11/20 00:33
推 iloveov:你不是大咖 這規定基本上是空談 11/20 01:50
推 alamabarry:平凡小老百姓~簽了都會有嚇阻作用~~沒人喜歡上法院 11/20 01:58
→ alamabarry:我猜以後會有公司變相簽約~~本薪變兩萬 11/20 01:59
→ alamabarry:剩下就是簽競業金 還有獎金~~還可以省勞保 跟加班費 11/20 02:00
推 liteon:你覺得怎麼釐清"相關工作"的界線 XD 11/20 03:02
推 liteon:如果你是蘭奇,簽這個就要很小心了 11/20 03:05
→ iambld:相關工作的部分是有寫出幾樣我們的產品群的名字,查了幾個 11/20 07:55
→ iambld:關鍵字確實公司要有一些補償金才對 11/20 07:55
→ iambld:感謝以上大大們的意見,我再跟幾位同事討論討論 11/20 07:56
推 yudofu:叫公司預付你兩年薪水 否則除非公司能證明你在新公司用的技 11/20 08:41
→ yudofu:術是從舊公司發展來的,根本就告不了你 都是嚇唬用的 11/20 08:41
→ yudofu:甚至叫新公司給你掛一個不相干的title兩年,能拿你怎麼樣? 11/20 08:42
推 caseyy:第二條,簽了公司就可以提民事訴訟告你。至於結果就不重要 11/20 09:05
→ caseyy:樓上錯很大,民事訴訟沒有什麼告不了的。 11/20 09:07
推 caseyy:搭配二審定讞文章參考 11/20 09:21
推 darote:沒有簽約金哪來的這種契約 11/20 10:01
推 whisly:才50萬,我公司叫我簽的是200萬基本賠償..示影響無限上綱 11/20 10:15
→ csii5566:請問若是違法事項需不需要保密? 11/20 10:31
推 kimuralin:你就不要讓他們知道去哪就好啦 = = 11/20 10:54
推 liskenny:所以我離職的理由都是想休息一陣子 11/20 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