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rimeb (皮銘)》之銘言:
: ※ 引述《imprice (丫助)》之銘言:
: : 請問一下
: : 1.
: : 若開始服國防役後,發現自己不適合那間公司
: : 那是否可以主動的提出不服國防役了,然後去當兵?
: 可以.不過如果不適合的話可以有一次換公司的機會不用急著回去當兵
: : 2.
: : 到底國防役四年期間,能外派出國的時間total到底可以多長?
: : 有誰可以給我一個確定的答案嗎?
: : 謝謝回答
: 四年累積超過兩個月
: 不過超過也不怎麼樣,只是延長列管的時間而已
: 跟一個規定有點相關(似乎是為了鼓勵出國進修搞出來的)
: 進公司兩年以後,如果公司同意的話可以出國進修
: 不過回來以後必須回公司繼續剩下的兩年
兩個月的規定已經廢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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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22.1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