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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eader (讀者)》之銘言: : ※ 引述《churky (萬法皆空自由自在)》之銘言: : : 另外 : : 我要澄清的一點是 : : 所謂的RD並不是說很會寫程式才叫做RD : : 基本上 : : 有的RD根本不懂程式設計 : : 但是他有很多新鮮的想法 : : 而且具有很強的理論基礎 : : 往往一個事情在他眼裡就會出現很多版本的詮釋 : : 這種人與其說是RD倒不如說是創意人才 : : 很多公司最缺的往往是這一類的人才 : : 而不是程式設計師 : 如果是軟體方面的研發人員,我沒見過不會寫程式的,往往你看他 : 很少寫程式,但一寫起來就是比別人強得多。 : 軟體世界最不缺的,大概就是創意,對於軟體能做的事情,大約在 : 五十年前就被想得差不多了。重點只是什麼時候市場跟技術都成熟 : 而在那個最佳時機點,能把產品做出來並推銷出去。 : 大家都是滿肚子想法卻做不出來,那種淺薄的創意是沒有用處的, : 真正有用處的叫做創新 (innovation), 那是一種全面性的能力, : 要的是各方面都得強。 : 這可不是一件簡單的事,只是媒體總會講得太簡單了。 您文章中大部分的論點我都很同意, 的確,那些淺薄、無厘頭的創意是沒啥用處 真正有用的創意不是一件簡單的事,而報章雜誌總是把它講的太過簡單了 但我對於軟體世界中,最不缺的就是創意這種說法卻頗為懷疑 到底您所指的軟體世界範圍為何??(有需要用到程式碼的都算??) 創意跟創新的分野又為何?? 舉個例子來說好了,像Publick Key Encryption、RSA algorithm這種 算是創意??創新??抑或兩者皆非?? 而若我沒記錯,RSA algorithm在1970s才發明,應該不到五十年前 又,像non-photorealistic rendering,這算創意??創新??抑或都不是?? 而它出現的年代又更晚了 個人是認為軟體世界中,永遠都欠缺好的創意 當然,如果不想讓創意永遠停留在白日夢或玩具階段 良好的實作能力跟各方面的配合,也是將創意付諸實行的重要因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3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