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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現在也不見得完全搞清楚了ER的積分計分,但我知道他的原理與用意, CR的計分很清楚明瞭,但我覺得他的用意效果不彰。除了年終球王的獨特性 更為彰顯,但是優點即是缺點,賽季中間缺乏球王爭奪的話題性與緊張性。像 這次炒Agassi的世界第一,總覺得有些名不正言不順…畢竟CR才是現在ATP認定 的球王標準,怎麼Hewitt被無端放到一邊去了…兩個球王?否認Agassi不是, 否認Hewitt更不是。(PS:別再跟我說世界第一不等於球王…-_-,其他運動也沒 人在刻意炒作竿位與種子序的) 希望ATP別自我矛盾,瞻前又顧後,一個制度如果本身的制度不敷使用,還得用一 堆額外規則、啥新舊制並用(連球王週數與週數球王都又被重新拿出來宣傳)、啥 年終賽大滿貫冠軍禮遇規則,其實本身就巳經遭到破壞了~那表示那個制度本身就 是疊床架屋的結構、不夠週延有漏洞、或者成效不彰。就像中華民國憲法,除了本文 ,增修條文比本文更多,乾脆重新制定才是長遠之道。(可惜沒人敢提倡) 其他運動:如Golf、F1的制度是行之有年,也好像未曾風聞過他們傳出這樣的矛盾 網球則是網球,它必須制定符合發揮他自己特性的最佳制度,簡化當然要,但不是 本末倒置,然後再來加增一堆規則。ER是有缺點,但就如很多人說的,其實要修改 簡化他大多是技術問題,只是要作不作的問題。我個人希望E&R 制度的出現。:) 其實我連CR實施後,後來也將種子序增為32種子都不太贊成,除了大眾焦點會被分散模 糊不利宣傳外,矛盾一再連續出現…(比如高種子反而掉光光無法奪冠、決賽精彩度下 降,或冠軍人選太早在前幾輪交手、或擠在一邊的情形,因為不確定性、與籤表的變化 度增加,有時變得極端的情形出現一次就不得了了,尤其是大滿貫,巳經連續好多次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64.103.161 ※ 編輯: establish 來自: 61.64.103.161 (05/01 0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