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TennisTeam 看板]
作者: peteyeh (交趾邪郎) 看板: TennisTeam
標題: 最近幾個比賽
時間: Tue Mar 6 22:28:48 2007
九十六年臺北市「青年盃」競賽規程
一、 依 據:北市體處運字第 號函辦理。
二、 宗 旨:為倡導全民體育,推廣網球運動,普及本市市民及中小學學生網球風氣,進而提昇市民身心健康,特舉辦本比賽。
三、 指導單位:臺北市體育處
四、 主辦單位:臺北市體育會
五、 承辦單位:臺北市體育會網球委員會
六、 贊助廠商: 全穎運動用品有限公司
七、 比賽日期:95年3月31日(六)至4月2日(一)
八、 比賽地點:臺北市立體育學院(天母網球場)
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101號、TEL:2871-8288#222
九、 參加資格:臺北市市民及各級學校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十、 比賽分組:各組分單打賽及雙打賽,分組如下:
1.社會男子公開組 2.社會女子公開組(民國83年以前出生)
3.青年男子組 4.青年女子組 (民國77年9月1日至80年8月31日)
5.青少年男子組 6.青少年女子組(民國80年9月1日至83年8月31日)
7.少年男子五、六年級組 8.少年女子五、六年級組(民國83年9月1日至85年8月31日)
9.幼年男子四年級組 10.幼年女子四年級組以下(民國85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
十一、 比賽制度:各組圴採單淘汰一盤六局決勝局制(6平時採用Tie-Break)。
【各組報名人數未達四人(組)者,取消該組比賽】 。
十二、報名方式:
(一) 報名表(如附件一)請填妥各項資料。
(二)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96年3月16日(五)止以前寄達報名地址。
(三) 報名費:每人(組)新台幣300元整。
(四) 請將報名費以現金袋連同報名表以掛號郵寄至「台北市體育會網球委員會」收。
會址:106臺北市忠孝東路三段251巷7弄2號1樓
電話:(02)2741-7034;2752-1729 傳真:(02)2771-2649
(未繳交報名費者,不得參與抽籤)
(五) 凡報名後無故未出賽棄權者,不予退費且停止參加本會舉辦比賽權利一年。
(六) 聯絡人:陳昌鈞 2752-1729
第6屆全國學生盃網球團體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 宗旨:
配合政府推展競技運動及全民運動政策,引導青少年走出戶外,投入運動領域,養成運動習慣,涵養國民健康體適能,並促使網球運動向下紮根,以提升網球技術水準,並培養優秀基層選手,磨練球技,藉以提昇網球參與人口。
二、 指導單位: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中華民國網球協會、高雄市政府
三、 主辦單位: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四、 協辦單位:
高雄市體育會
五、 承辦單位:
高雄市體育會網球委員會、高雄市立體育場
六、 比賽日期:
96年4月7日(星期六)至4月9日(星期一)
七、 比賽地點:
高雄市立陽明網球中心(12面硬地)
地址:高雄市三民區澄和路269號
電話:07-3977367
八、 比賽用球:
2007年比賽指定用球 Slazenger championship
九、 比賽組別:
1. 低年級男子團體組(四年級以下)
2. 低年級女子團體組(四年級以下)
3. 高年級男子團體組(五、六年級)
4. 高年級女子團體組(五、六年級)
5. 國中男子團體組
6. 國中女子團體組
7. 高中男子團體組
8. 高中女子團體組
9. 大專男子團體組
10. 大專女子團體組
十、 報名辦法:
1. 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96年3月23日止。
2. 報名規定:使用本次比賽報名表詳細填妥,e-mail至lct5417@
ms61.hinet.net(可於新郵件中點選<工具<要求讀取回條,以便確認) 或傳真(07)380-9983、郵寄:高雄市三民區義永路23巷25弄3號 高雄市體育會網球委員會收。
3. 報名費:團體賽每隊1000元,匯票抬頭請填寫“高雄市體育會網球委員會”,未繳費之隊伍不予抽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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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道不銷魂,簾捲西風,人比黃花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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