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Texas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租屋發生了一些問題,其實不是很確定自己是否也正確, 所以上來請教大家,希望大家能給我點意見,謝謝!!! 事情是這樣的,我的租約今年9月就到期了, 但因為12月底就畢業了,馬上要搬離, 這次就想不用續約了,因爲續約至少要半年以上, 所以就直接每個月每個月付。 當初會這樣決定,是因爲房東給的notice上是這樣寫的(一字不漏): ** Stay at your current rental rate or you can go. Month to Month: @ $915.00 $per month- this include the month to month fee** 因此這個月,我就付了 $915。但問題來了,現在房東說我欠錢,因爲 Month to Month 應該要根據 Market Price + 100,而不是只是 $915 per month, 也就是說,這個月他們的market price提高到 $840,我就應該付$940, 如果下個月Market price提高到 $900,我就應該付 $1000... 想請問大家,房東這樣說的對嘛? 因爲當初看notice這樣寫,我就認爲就是付 $915 直到我搬離,>< 但他說,不對,Month to Month 的意思就是像他說的那樣,多少錢+$100, 不需要寫在合同,我自己應該要知道...請問是我會錯意了嘛? 謝謝大家了,拜托!!! 剛剛打電話去想要好好討論一下,結果被罵了一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4.128.90.119
TreXD: ..... 感覺他吃人夠夠...=_= 10/16 02:17
relakkuma:照合約走吧....如果合約上沒規定 你不繳他也沒轍 10/16 03:42
relakkuma:如果合約沒寫 上法院她站不住腳 如果他任意趕你出去 10/16 03:42
relakkuma:我想可以報警處理 10/16 03:42
arabesque:他應該要寫current rate 加$100不然應該就是$915 10/16 05:31
arabesque:不然就是你看當初application上面有沒提到... 10/16 05:32
arabesque:說也奇怪,你有義務要知道現在market price多少錢嗎? 10/16 05:33
> -------------------------------------------------------------------------- < 作者: nitha (小情歌) 看板: Texas 標題: Re: [問題] 房租問題跟房東認知不一樣 @@ 時間: Fri Oct 16 06:06:17 2009 謝謝大家的意見。 因為已經是 month to month,所以沒有合約了, 有的只是一紙他給我們的續約 notice, 上面就是寫 $915... 我有問了律師、也跟Tenant's Council詢問過, 兩方都說我們沒有錯,就是只需要繳 $915。 也像arabesque說的,我們的確沒有義務知道market price多少錢, 所以真的要用market price算,也得30天前通知我們... 反正我剛剛又打給manager, 口氣很溫和地跟她說我已經找律師跟Council詢問過,都支持我, 如果我們現在被要求要付market price,那就是在竄改notice,是違法的。 最後還說我們住了這麼久,也很謝謝她們的管理,我是真的想誠心討論的... 她這次倒是沒有破口大罵,靜靜地聽我講完, 等了2-3秒,用很詭異的低音 (@@") 說,要跟她總公司的manager討論, 說都是由那個manager來決定的...我就說那我等候你們回覆。 唉希望事情可以就此告一段落,有什麼更新再跟大家回報,謝謝!!!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24.128.90.119 : 推 TreXD: ..... 感覺他吃人夠夠...=_= 10/16 02:17 : → relakkuma:照合約走吧....如果合約上沒規定 你不繳他也沒轍 10/16 03:42 : → relakkuma:如果合約沒寫 上法院她站不住腳 如果他任意趕你出去 10/16 03:42 : → relakkuma:我想可以報警處理 10/16 03:42 : 推 arabesque:他應該要寫current rate 加$100不然應該就是$915 10/16 05:31 : → arabesque:不然就是你看當初application上面有沒提到... 10/16 05:32 : → arabesque:說也奇怪,你有義務要知道現在market price多少錢嗎? 10/16 05:3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4.128.90.119
tuoba:建議妳做電話錄音 10/16 08:37
aids513:電話錄音 10/17 14:27
Floridasian:電話錄音若為經本人同意沒有法律效應 10/17 20:48
Floridasian:未經..打錯字 10/17 20:49
dabaca:沒差啊!就先告知他你的電話都有自動錄音功能請他想清楚再說 10/18 03:03
relakkuma:沒效嗎? 10/19 0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