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j533kevin (烏鴉)
看板TigerBlue
標題Re: [創作] 論證女友存在
時間Thu Nov 15 19:07:11 2007
※ 引述《iamex ()》之銘言:
: ※ 引述《dj533kevin (烏鴉)》之銘言:
: : 首先,有同學戲稱有「鴉嫂」這個element存在。
: : 不,我們是數學系的。我們說的話要有根據。因此我今天就是要來推翻這個假設。
: :
: : 如果鴉嫂是存在的,那也必定存在我的女朋友。反則亦然,我必須要有女朋友,她才
: : 能被稱為鴉嫂。
: : 若一個女生並非我的女朋友,則她必定不可被稱之為鴉嫂。這是我們的公設。
: : 因此我只需要證明我沒有女朋友,則鴉嫂就是不存在的。
: : 根據一個典型的男女朋友模型,我們可以推得三大女友定律
: : 一、女朋友必定是你最常用通訊工具裡聊天最多的女生。
: : 二、根據第一定律,必然會常常約出去,而三不五時就離開家。
: : 三、根據第二定律,有女朋友的人花費必超過單身時一個標準差。
: : 第一項,我最常用的通訊工具是MSN。而裡面存在一個N使得x<=N ,x,N
: : 屬於女性友人的歷史訊息。而N並不屬於我們學校的。
: 人類最常使用的通訊工具 是嘴巴跟耳朵
: 所以msn沒有聊天紀錄不能表示沒有聊天 或是沒有互動
: 因為只要是常常當面見面就行了
儘管是耳朵與嘴巴,但是此定律依然成立。
因為你總是記得最常和誰聊天吧?
我以msn為例一來是有實物可以為證,二來是考慮到遠距離戀愛。
: : 第二項,我大一時候,有室友為證。現在住外面,有家人為證。我出門且三更半夜回
: : 來的次數少於ε,ε>0。
: 很少在半夜回家還有兩個可能
: 第一 根據我學生時代的經驗 小情人都是兩個人在學校躲起來親親我我
: 甚至只要一個眼神交會他們就滿足了 根本用不到晚上的時間
: 第二 半夜都還沒回家 都隔夜了 ......到底是去哪了呢!?
半夜沒回家,有三個可能
一、住女友家
二、住第三外人家
三、住旅館
那第一種必然有女友了,就不用再多說了。
二、三種就有很多種情況,無法一一細說。
但最重要的,是我沒有無正當理由就外宿的經驗啊XD
且室友同樣可以證明說我有無外宿。
: : 第三項,我所有開銷都留著,歡迎跟我要來查核。
: : 因此得證我並沒有女朋友,=>沒有鴉嫂的存在。
: : 以後誰再跟我說鴉嫂,請先推翻這個證明。
: 誰說有開銷就一定要是男生出錢的 這個第三根本就不是定律
: 很多人交了女朋友之後 不但開銷減少 甚至還有一比收入!!!!
: 故 根據以上 無法證明鴉嫂不存在
這一項前面有人說過,我們歸類於小白臉。
因為這一項是由第二項推來的,就算是說約會的費用全由女生出
,你外出還是要花油錢。送禮物要花錢、送花要花錢、討她開心也有
可能要花錢(∵是小白臉,故這些應是該做的事。)
這樣的花費自然是大於單身的了。
且我是用「花費」,只有單指支出的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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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8.154.155
推 dapungpung:我的媽阿!真的是在講中文嗎?(太厲害了!) 11/15 20:15
→ iamex:我想說的是 您的那三點很好推翻 11/15 21:01
→ iamex:例如跟隔壁巷子早餐店的女店員談戀愛 11/15 21:02
→ iamex:兩個人約會就是每天早上早餐時間甜言蜜語兩句話就OK 11/15 21:03
→ iamex:這樣既沒有多的花費 又沒有佔用時間... 11/15 21:04
→ iamex:不過我突然發現有沒有鴉嫂不重要了.. 11/15 21:05
→ iamex:我還是快點去找我的牽手比較重要...Y 11/15 21:06
推 dj533kevin:樓上對隔壁巷子早餐店的女店員有意思嗎XD 11/15 21:10
推 slex:露宿野外也是種可能阿 11/16 1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