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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所以張小姐你覺得這是新聞還是綜藝呢? 發表人: BLueberry@kkcity.com.tw () 討論區: 同性之愛--同性戀討論區 時 間: 13 Feb 2004 16:24:14 GMT Back 寄給朋友   友善列印 ※ 引述《mrlc@kkcity.com.tw (Viel Glueck!)》之銘言: > 純美不知何許人也,亦不詳其家產。自命生於上流社會,因以為號 焉。 > 喜穿馬歇 (靴),不慕榮利。好念猴(佛),不求甚解;每有會意, 便欣然 > 起舞。歌隨舞至,其喪魂曲,扣人心弦,感人肺腑,閃亮姊妹,望 塵莫及。 > 性嗜羊排,家富故能常得;常佐咖揮(啡),以此為樂。並產一女, 號小雲。 > 因學猴,疑討債而來,故棄之,此舉更受人詌不絕口。好自由,離 婚無數, > 與蕭氏之戀,更為後人千古傳誦。自云:「與蕭夫君,同居數日, 曾拿一棍 > ,予肛相戳,期在高潮。高潮則退,曾不吝情去留。」親舊知其如 此,或置 > 狼牙棒而招之;常戴高帽自愚,頗示己志;藍眼影,橘紅唇,艷麗 穿著,腦 > 袋屢空,如花也。自喻王祖賢,實為呂秀蓮。狂迷自戀,以此自終 。贊曰︰ > 『吁嗟!上流誠可貴,智商價更高。自戀亦無妨,子女不可拋。汝 其知邪! > 其不知心也邪!』 原文並不是這樣 原標題為『上流美.傳』 原出處︰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slimppk 2004-02-02 03:22:00發表 也在Mon Feb 2 03:43:39 2004由slimppk發表於批踢踢黑特(Hate)板 但是記者卻把他去頭去尾改寫標題 變成一篇報導 非常不尊重原創者 (搖頭嘆氣) 也希望大家轉錄時請到原作者新聞台把該篇文章一字不漏的轉錄 也要把原作者與原出處新聞台網址一併打上 讓該報導的新聞ㄐㄧˋ者知道原作者與其著作權的存在!! -- 我與原作者並不認識 只是非常憤怒台溫媒體水準之低 讓我感到非常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