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opeterhome (摳屁的猴)》之銘言:
: : 未必如此。
: : 一、要知道存在某些人同時有女朋友及炮友,而為了不被女朋友發現,必定
: : 無法像女朋友一樣常聊天。因此炮友的聊天時數便小於女友的。
: : 另外一方面,由第二及第三定律我們可以反推得,女友是需要照顧的。
: : 而炮友只是用來打炮的,故也可證得女友的聊天時數大於炮友。
: : 這就像消耗品與舶來品的差別。
: : 二、此點成立。
: : 三、有炮友是否相異於單身呢?
: : 由您在下方的說法,我們可以得知意思合意可成立之契約關係便可稱為女友
: : 反推便知,若是雙方對此關係並無男女朋友之認定,則不可稱為男女朋友。
: : Let A=單身 B=有女友
: :
: : 這兩個敘述顯然是互斥,且包含整個空間的(i.e.他們是分割的)。
: : 因此有炮友時,花費是不準確的,因為炮友與A,B兩個集合是不獨立的
: :
: :
: : 最重要的一點是
: : 此定理是由標準「男女朋友」模型所觀察出來的,所以關係應該是
: : Q => P
: : 有女友 三定律
: : 即使你說有炮友就非單身,那由於沒有女友,故P的真假與否對此關係並無影響。
: 若你說是受標準男女朋友模型啟發
: 前提P三定律 導出女友Q
: 則否定三前題及否定Q之存在 (設 P-->Q 為真的前題下)
: 若你稱是由Q已在事實導出結論P(三前提)
: 則P之真假無以證明Q之真假
: 則三前提你所提之否定無意
: 若有意
: 則為 Q-->P-->Q 則唯一前題導出唯一前題
: 成套套邏輯 --> <--
非也非也
有女朋友會有此三定律成立,故當此三定律不成立時,就不會有女朋友。
Q -> P ≡ ~P -> ~Q
(ps 在數學上,若 Q -> P ,且 P -> Q ,我們是寫做 Q <=> P )
(如果我今天命題是寫成 有女朋友的人都有女朋友,我會對套套邏輯釋懷一點)
: 而我所提之反例砲友
: 不需要絕對適用 只需有一部分的砲友關係相符三前提
: 及構成
: P-->Q 邏輯矛盾
: 雖不能否定客觀事實
: 但你所提三前提之否定 以否定你女友之存在
: 則無邏輯之意涵
: 是至此你只能主張你無女友
: 而不能以三前提否定論證你無女友
承上,因為是~P -> ~Q
故前題即錯誤。
且若我退一步依 P -> Q來看
設 A B C為三定律,則 A∩B∩C => Q
但我在上一篇已證明過你只有B是合理的,故你也無法以 P -> ~Q 來反證
: : 我們先定義「鴉嫂」一詞。
: : 鴉嫂等同於烏鴉合法娶得的妻子,但若無結婚,則應指其女朋友。
: : 只要去查戶政事務所,便可證得我沒有合法妻子。因而此串討論中的鴉嫂是指女朋友
: : 由於對我而言,此條件等同於公設,故在推導上忘了明文刪去。
: 若以成你公設之前題
: 及無討論之意義
事實上,這項沒有討論空間XD
因為白紙黑字寫清楚了
: : Claim that 某些男人會將自己的愛車稱為老婆(詳見 PTT-car 板)
: : 對他來說這也是他所認定的。
: : 但他人並不會因而將此物件之身份提高至女友或真實妻子
: : 因此我方可以認定即使對非人類有合意,他人也未必會以人類身份看待此非人類。
: 學理上既沒有爭議
: 我就事實面來舉例吧
: 就真實人際關係面 亦有專注於電腦 ACG 之存在
: 而旁人亦會或善意 或惡意稱 ACG及電腦網路為之此類人物之女友 小老婆 妻子
: 而同樣著迷於ACG 電腦 網路者亦會認同這類人之對於物品之愛戀合意
: 所以此類型於客觀之事實有存在
: 於學理推定有承認
: 自我可主張烏鴉亦有可能發生之事實
同樣以車子為例:
當有 A 戲稱 B 的車子就像 B 老婆時, B 未必如此認為。
B 可能對車子極為愛護,卻未必有愛戀之意涵。
因此我們可以發現到,有正反兩個例子出現。
故此假設「非人類為女朋友」並無法涵蓋所有空間
若無法證明鴉嫂是屬於「本人與四周人皆認可」集合內的話,此假設即無法再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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