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rgent (Conditional)
看板TigerBlue
標題Re: [問題] 好奇心殺死一隻貓
時間Wed May 30 03:51:09 2007
其實好奇心殺死一隻貓這句話的由來,
乃是一個來自於美國生物化學研究史上的小故事。
根據2007年二月號的<<生物學文摘>>(Biological Abstracts)上某篇專欄的描述,
好奇心殺死一隻貓的由來是這樣的:
大約在20多年前的美國,正好是基因研究剛起步的時候。
德爾布呂克(德裔遺傳學家)與盧瑞亞(美國生物化學專家)是
美國國家基因秘密研究組織機構(ANDRO)的貓體基因研究團隊的兩名研究員。
德氏、盧氏對剛開始發展的基因科學抱持著極度的熱誠!
他們認為,貓是貓科種類動物的代表生物,而且貓咪不像獅子或是老虎、PUMA等動物
是兇猛又被動物保育法令所保護,因此,
非常適合被拿來當作貓科動物基因表現研究的實驗對象。
可是,以可愛的貓咪來做生物科學實驗這回事剛開始並不順利,
因為美國環保團體以及社會愛貓協會不斷猛烈的抨擊該組織的不人道。
他們絕不能忍受心愛的貓咪在實驗人員的手下化成殘缺的肉塊
要知道,在70年代,
基因生化的研究世界各地都正處在剛起步階段,人們還不是很了解DNA的重要性。
大家都只希望國家不要去殘害可憐的貓咪,因此都希望實驗能夠中止。
在有心人士的奔走之下,
終於在1979年當年度,動物保育團體在美國立法院中通過了著名的"貓活條款"
(Law of Cat Living,LCL)
這項新誕生的保育法令禁止任何研究機構再從外界購買或是捕捉實驗用的貓咪。
基因秘密研究組織的研究計畫遂告終止。
由於受到法令的勒令中止,剛起步的貓科DNA研究計畫無法再進行下去了。
正當兩人萬念俱灰之際,他們看到了
實驗室裡唯一的希望-----唯一一隻沒有受到法令保護的老貓Pilie(音譯:霹靂)
原來這隻貓一直躲在實驗室的清洗槽裡,其實說起來他是不小心溜到裡面被關起來的,
然而貓活條款沒有辦法保護到這隻貓。因為只有這隻貓不必從外界購買或是捕捉。
好!一隻貓也好,總要把牠殺了來研究研究!
這麼想的兩人,就緊急把這隻貓注射了麻醉藥並且屠宰了Pilie
抽取了必要的血液、體液,擷取了重要的器官分泌物之後,
Pilie已經成為一堆凌亂的毛皮跟肉塊。
德爾布呂克開心的對盧說:"我就知道實驗一定可以成功的!"
盧瑞亞聽了之後微笑著回道:"是呀!好奇心可以殺死一隻貓不是嗎?"
幾個禮拜後,基本的貓科動物DNA分析結果出來了。
貓科動物的基因研究不再是一片空白。
.......雖然美國本土上貓活條款至今仍無時無刻地運作著。
從此,好奇心殺死一隻貓 便開始在科學界流傳了 下來....
<<民明書坊-近代科學饗宴的歷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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