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elt (可可-smokin' cigarette)》之銘言:
: 孕婦不得吸菸 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初審
: 【中廣新聞網 】
: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三號再次審查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不
: 過立委們對版本意見紛歧,保留要協商的條文不少,進展
: 緩慢。委員會初審通過地包括未來網路、雜誌、電子看板
: 等,都不能促銷菸品,另外也規定孕婦不得吸煙等。不過
: 條文還必須經過二讀,還可能有翻案空間。(黃玉芳報導)
: 菸害防制法共三十條法案,除了行政院版本,還有上百個
: 民間團體支持的台灣拒菸聯盟版,另外有些立委又以他們
: 的版本沒有納入協商,感到不滿,立委丁守中表示,立法
: 院充滿菸商動員的煙味,不斷要重新協商,應該請法務部
: 調查,是否菸商在背後非法遊說。
: 吵吵鬧鬧老半天,終於有些共識,包括更嚴格限制菸品宣
: 傳,未來跑馬燈、電子看板、雜誌等,都不能促銷菸品,
: 也不能以採訪或報導方式介紹菸品,同時不能利用與菸品
: 品牌名稱相同或類似的商品宣傳,以及不能開茶會、說明
: 會、品嘗會等活動宣傳。另外也規定孕婦不得吸菸,任何
: 人也不得強迫、引誘或其他方式讓孕婦吸菸等。並且新增
: 條文不得輸入製造販賣跟煙品同形狀的糖果點心、玩具等
: 物品。
孕婦吸煙真的是不好,
不是說個人自由的問題,
當然抽菸是個人的自由意志,
你要抽菸也是你的人權,
沒人管得著,
但是,
換個方面想,
小朋友也有人權啊,
他當然也有不吸二手煙的權利,
雖然他不會講,
不過並不代表他就必須全盤接受媽媽的二手煙,
如果今天生出一個畸形兒,
然後他知道是因為媽媽懷孕的時候抽很多煙,
他應該會恨他媽吧?
如果媽媽說,
誰教你活該要生成我兒子?
這怎麼辦?
說起來,
我們能健健康康的享受抽菸的樂趣,
有一部份也要歸功于媽媽把我們生得正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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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種東西叫做新聞台,趕著時髦我也弄了一個: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domon524/
還有個東西叫做網路相簿,當然也要不落人後:
http://www.pixnet.net/alltoge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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