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規定:1.二個月內累計二次警告者,取消六回的參賽資格。
ex:3/15計警告一次,5/13又計警告一次則合計二次,並非以大賽舉辦期間做標準。
並自5/13之後六回正式賽不得參加。3/15之警告在5/16即失效。
2.犯警告之事項,事後亦未向主持人說明者,取消一回參賽資格。
這一點實在是太常犯了= =,不得不設條款約束,
臨時有事來不及投票或參賽,情有可原
但事後請跟主持人說明,這應是很基本的尊重而已。
3.累計二次口頭警告則計警告一次。
增修事項:1.報名時間改為八點半,人數達22人則立即開始。
有鑑常常有人九點忘記報到,故索性將報名時間縮短為半小時,
希望可以減少主持人丟水球提醒報到的情形^^
也避免八點報到的板友等太久,先試驗三回合
希望不會影響到報名人數
2.板主主持主持費亦比照當週冠軍。
就當做板工的工錢吧 XD 這樣有事才能亂發錢 ( ̄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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