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旅行的習慣是喜歡早上移動,大多在八點前就離開青年旅館,
前往下個落腳的城市,今天要去Montpelier。
這次的行程規劃的停留點,主要是參考法國鐵路路線圖與青年旅館,
要有鐵路到,而且有青年旅館可以住,最好不要離火車站太遠。
小城市大多待一天就走,大城市才住一天以上,
我事前就在網路上將所有的青年旅館都訂好了,住的地方搞定,其他就簡單的多。
依計畫,第一個星期,我就像個遊牧民族般,每天要換地方住。
背著全部的家當走出房間,室友都還在睡夢中,
人家說住青年旅館常可以認識一些外國朋友,不過這對我不適用。
清晨的古堡街道上沒遇到什麼人。
到郵局等開門,寄了些明信片給親朋好友,
哈哈,其中有一張是寄到台灣給我自己的。
走出城門,回頭又望了幾眼,
真有點捨不得,這一別,不知道這輩子還有沒有機會再回來。
車站在兩公里外的新市區,
雖然背著大包包,有點重,不過這還算在我的腳程範圍內﹔
我總是覺得搭車要花錢,又不知該在哪裡下車,
萬一錯過站,搞不好比用走的還慢,所以保險起見,還是雙腳比較可靠,
況且在古色古香的街道上漫步,也算是種享受。
經過市中心時,遇到早上的市集,四方的廣場上,擺著各式各樣的攤位﹔
我好奇地觀察著好些叫不出名子的蔬果,
可惜不知道該怎麼買,也不知道該怎麼吃,最難的是完全問不出口,
算了算了,往車站去。
我在英國買了一張法國國鐵21天的周遊票,台幣七千多塊,
三個禮拜裏火車隨便你坐。
用這票不僅便宜,最方便的是省去跟英文不大通的法國人買票的麻煩,
自己在本子上寫好要搭的班次跟目的地,就可以進月台上車了。
從Carcasonne搭火車到Montpelier要一個小時28分。
在歐洲搭火車,比起台灣,真的是要舒服多了。
位置大,空位也不少,除了少數路線或高級列車要事先劃位,
其他的根本不用擔心沒有位置坐的問題。
火車到Montpelier,下了車,出了站,第一件事是搞清楚自己在哪裡。
我習慣是先找到青年旅館,把大行李放下,
確定今晚不至露宿街頭,然後才出去四處閒逛。
青年旅館要怎麼去,網路上都有簡圖可以參考,
不過依據我以往的經驗,真的是僅供參考,詳細的狀況還是到當地隨機應變吧!
我找出事先印下來的青年旅館資料,資料顯示:距離車站只有一公里,
這種距離當然是豪不考慮地給他走過去。
手邊沒有當地的市區詳細地圖,去商店買,要花錢,不可行,
所以我通常都是去Tourist Information站拿免費的,
不過在車站沒看到遊客服務中心,只找到一張貼在柱子上的市區地圖。
在地圖上找到了青年旅館大概的方向跟位置,試著把它背在腦袋裏,
不過這裏的路不大正,小路又多,實在沒把握能一次走到。
沿著輕軌電車軌道前行,在路邊居然看到一塊站牌,
上面印著”火車站”三個簡體字,雖然完全想不透這是為什麼,
不過當了一天多的文盲,突然看懂了點字,還是令人高興的。
路的盡頭,是接到一個好大的廣場。
廣場的左手邊是個歌劇院,廣場的周圍,則擺了好多的露天咖啡座。
今天的天氣特好,陽光配上古老的歌劇院,真是個跟好友聊天喝下午茶的好地方。
可惜,我,只有一個人。
迷路了,原本記在腦袋裏的路線跟路名被眼前的美景給衝散了,怎麼越走越偏僻﹔
鼓起勇氣問了個坐在店面門口的老伯,其實也說不上問,
我只是把青年旅館的地址比給他看,他看半天,然後跟我比個方向,
我不懂他的意思,只是覺得怪怪的,跟我想的方位完全不同,
不過我是講不出半個字表達意見,姑且就先相信他吧!
等離開他的視線範圍,再找人問一次好了。
結果,我背著大背包,走了一段路,來到這城市最著名的景點之一──
一座應該是羅馬時期建的雙層圓形拱門橋。
其實要不是資料顯示說這是座橋,
老實說我實在不大容易想像當初這橋還在使用的畫面,
看著它就像城牆般地一直往遠方延伸下去,這工程大概也不簡單呢!
沿著橋下的階梯走上來,我來到了一個廣場,
廣場與橋相接處是一座六角形像是神壇的建築﹔
建築的前面,則是個半圓形的池塘﹔
池塘再往前延伸,則是座路易十六的騎馬雕像。
唉!法國的歷史實在一點概念也沒有,可惜了這些活生生的教材。
背著重裝逛這些景點實在不是件輕鬆的事,
我決定該是去再找人問青年旅館的時候了。
才出廣場,意外地發現了正對廣場的這條路,是個熟悉的路名,
哈哈!誤打誤撞,我重新回到了正途,左轉再左轉,然後右轉,我終於找到了。
一公里的路,花了快兩個小時才走到,
不過阿亮說,凡走過必留下痕跡,我看我下次再來,肯定是不會迷路啦!
變裝後再出發,我回到了歌劇院廣場,
原來旅客中心就在廣場的另一邊,如果剛剛有先來拿地圖,也就不會找這麼久了﹔
不過話說回來,偶而出個槌,才是自助旅行最有趣的地方。
有了地圖,不怕迷路了,
我像個遊魂般地到處亂逛,貪婪地想用雙腳踏遍地圖上所有介紹的景點,
反正就一個人,停下來休息對我來說有點奢侈,我喜歡到處看,到處觀察。
除了景點之外,我還很喜歡看櫥窗,看人家賣什麼,價位品質怎麼樣。
每到一個城市,我習慣買個三張左右的明信片作紀念,有的寫寫就寄了,
然後至少留一下一張,未來我想在我家弄個明信片牆,
上面貼滿了我曾經去過的每個城市。
閒晃之間,我逛到了百貨公司地下室的超級市場,然後發現了一個省錢的好方法──
吃法國麵包夾起司或火腿配水果。
之前在英國住了半年,一直以為法國麵包就是像在英國超級市場買到的那樣硬,
還可以敲人,直到今天逛到法國的超市裏,聞到那受不了的麵包香,
才讓我真正認識到什麼是法國麵包,
變硬的法國麵包算是壞掉,大概下場是去餵鴨子。
長長地差不多有半個人高的一條法國麵包,如果是最陽春的那種,只要台幣三十塊,
可以折一半分兩餐吃,
如果嫌沒味道,到超市買罐果醬或者起司沾著吃,就很美味可口了﹔
肉食主義者如果嫌沒有吃到肉,買點火腿來夾,飯後再來顆蘋果,
平均一餐只要台幣50塊就搞定,
這要比在路邊隨便買個三明治或沙威馬都要來的便宜多了,
真高興自己這麼早就找到這樣的省錢妙招。
晚餐後,還在街上遊蕩,想看看夜晚的景色,跟白天有什麼不同。
輕軌電車發著光,慢慢地駛過廣場,
我看著車內拿著公事包剛下班的上班族,他則低頭看著錶,
似乎在想著還有多久可以回到家吃晚飯。
天漸冷了,我挑了三張明信片,付了錢,往青年旅館的方向走去﹔
黃色的街燈,照在帶點雨的空氣裏,行走的小巷顯得昏濛濛的,
唉喲!路上怎麼這麼多狗屎,之前聽人家說法國人對狗特別好,不會把狗關起來﹔
不過出來蹓狗,也該順手把穢物撿掉嘛!
傳說中無比浪漫的法國,瞬間在我心裏蒙上了一層屎啦!
今天,我在Montpelier,啃了兩頓麵包餐,睡過了法國之旅的第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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