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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題 陳志輝教授所命 ======================= 以下所po為該題的類似題,刊於本月之月旦法學雜誌 範圍其實係刑總部分,給各位參考... 「偶然防衛案」 甲女與乙男離婚後,搬離乙之住處,並帶著其小孩丙,搬至新結識的男友丁家同居。 之後,乙男因念念不忘前妻,便時常在乙住處閒逛,希望能遇到前妻兒。某夜,乙男 又在丁家附近徘徊,從窗外看到丁彎下身靠近丙,乙男內心想,大概是前妻新男友, 因為愛屋及烏,準備給予丙愛的睡前之吻。此時乙男內心恨意被激起,難忍其女竟被 另一男子如此對待,於是便拿出隨身攜帶之手槍,從50公尺之外,以致丁死之犯意, 向丁射去,丁背部中彈倒地。乙開完槍後,走向窗口,始發現其女被一個大枕頭蓋住 頭部,原來是因為丁男嫌丙是拖酒瓶,便欲將丙殺死,又因槍聲,甲被驚醒,見丁中彈 倒地,趕急電招救護車,將丁送醫急救。事後丁被救回一命,並沒有大礙。試問乙之刑 事責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13.139
Jasy:(第二行)便時常在"乙"住處閒逛--應該是"丁"吧140.115.208.172 03/30
juliantin0:通說減輕責任 二階論未遂 對否? 220.142.8.24 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