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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說明,僅供各位參考,也歡迎十分大德一起加入討論 合先敘明....................... 一、試區分「狀態犯」、「繼續犯」兩者在 (一)追訴時效的起算始點 (二)有無新共犯加入的可能 (三)刑法第二條「法律變更」的適用可能 解析: 本題係屬基本的記憶題型,教科書裡都有解答,請自行參閱 二、犯罪階層理論有二階論和三階論,何者對行為人比較有利?請附理由說明 解析: 本份試題皆為已退休的段重民教授所命,老師本身是採三階論者,這題主要應 考者要寫出二階和三階在「誤想防衛」、「誤想緊急避難」的時候,三階和二 階在適用上的差異性,就此說明三階論在結構上的缺陷,這題已經在許多考試 出現過了,包括國家的高考,政大校內的期中考試期末考試,在次說明 考古題不無成為考題之可能請務必注意! 三、甲與乙鄰居因細故不睦,甲於深夜砸破乙家玻璃以洩恨,哪知乙家因為乙 放瓦斯要全家同歸於盡,而甲郤因砸窗而救了乙全家,試問甲之刑責? 解析: 1:本題係屬「偶然防衛」的基本觀念問題,有趣的是,同樣的案例事實曾被 黃立教授於民總的考題拿來命過(按,黃氏有一度的命題焦點集中於正當防衛、 緊急避難那一部分,惟黃氏之命題焦點於93已有所轉變)。 2:陳志輝教授曾在月旦法學教室有一篇關於「偶然防衛的解題」十分具有參考 價值,陳氏並於今年將該篇文章,加上錯誤的觀念,變成今年政大法研所的刑法 組的第一題,大家務必參考 題目如下: 「甲男家財萬貫,與任職電視台的乙女認識之後,深受乙女的氣質容貌所吸引, 遂展開了所謂熱烈的追求。兩人交往之後,乙女發現對方並不是自己的「真命 天子,某日與甲男大吵一架之後,便漸漸和甲男漸行漸遠。期間結識富有才氣的 丙男,暗地裡進行一場熱戀。直到甲在媒體任職的友人告訴甲,乙與丙男熱戀的 情事,甲男才恍然大悟,甲得知之後腦羞成怒,便持槍械前往乙女家欲報復,甲 深夜站在乙女家對面的路口,看見乙女一樓房間的窗戶是打開的,便朝窗內眺望 ,燈光十分微弱,甲看到一名男子,身體與地面呈現四十五度,上下不停抽動, 並隱約聽到乙女的呻吟聲,甲男以為乙女和丙男正在做愛,於是氣急敗壞,於是 開槍向該名男子射擊,欲置他方於死地。事實上他所射殺的是乙女的粉絲丁,當 時丁男正對乙女性侵害,丁雖被殺中,但僅有皮肉之傷,後送醫救回一命。試問 甲男之刑責(無需論持有槍械的部分)25分 四、試討論下列兩案例的教唆刑責 (一)甲殺乙之後,丙教唆甲自行湮滅殺乙的刑事証據 (二)甲殺乙之後,甲教唆丙代為湮滅其殺乙的刑事証據 解析: 本題涉及共犯從屬性的基本觀念。 詳細說明請參閱林山田教授氏著刑法通論下(八版)第112頁的說明 ==================================================================== 本篇為筆者就去年刑總考題所做的一點解析和心得分析,若各位版友支 持,敬請推文,筆者會逐期推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5.29 ※ 編輯: StevenWa 來自: 59.112.5.29 (06/23 19:08) ※ 編輯: StevenWa 來自: 59.112.5.29 (06/23 19:09)
lexar:大推,這樣的討論很好(題四中之一:甲教唆乙之後... 61.231.107.238 06/23
lexar:是不是應該改成甲殺乙之後....? 61.231.107.238 06/23
※ 編輯: StevenWa 來自: 59.112.5.29 (06/23 20:04)
StevenWa:業已更正,以上! 59.112.5.29 06/23
chihchien:推~ 220.132.166.58 06/23
howard36566:謝謝你的熱心提供,希望之後多多益善,狂推 61.224.202.9 06/23
papo:超級大推呀! 期末在即..有機會來拜讀一下..140.112.247.235 06/24
papo:我是說期末考在即..寫太快了 orz140.112.247.235 06/24
papo:這是去年政大轉學考刑總考題嗎?140.112.247.235 06/24
papo:其實全部從高點方律師刑總都可以找到答案140.112.247.235 06/24
papo:如果老段採3階若批判會不會不爽啊140.112.247.235 06/24
papo:這題我就不懂了3階2階對誰有利?140.112.247.235 06/24
papo:體系架構應該2階佔上風若對人民感情3階比較符合140.112.247.235 06/24
papo:明天就要考刑總啦剛好練一練~~~140.112.247.235 06/24
papo:比如3階認為打死一個蚊子和正當防衛打死一個人140.112.247.235 06/24
papo:是不同一個是構成要件不該當另一個是違法性不該當140.112.247.235 06/24
papo:2階就認為都一樣評價啦都是阻卻不法.有違人民感情!140.112.247.235 06/24
vampirex:樓上的..關鍵是誤想防衛和誤想避難.. 219.84.57.40 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