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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了這麼多次終於考上,圓了我想念國立大學的夢。 我想跟大家分享一些經驗,那就是:民總刑總的那兩本聖經還是最有用。 民總:王澤鑑的民法總則,橘色封面那本。 刑總:林山田的刑法通論,黑皮上下兩本。 為什麼我要推王林兩人的書呢?首先先說民總,之前光靠補習班的東西,唸的滾瓜爛熟 ,但是我發現光靠補習班的是不夠的,因為我發現我的底子不夠穩固,表現時好時壞。 去年考80幾,今年才10幾。不過最後還是有考上就是了。我完全沒有唸王澤鑑的書,所 以我認為還是唸了會比較好,才不會像我這樣時好時壞。 至於刑總也是一樣,不穩定,去年考10幾,今年考70幾。刑總準備方法我是以黃榮堅的 共筆為基礎,再搭配作考古題,遇到不會的再參考高點方律師與蔡律師的刑法總則。 考試的時候多說併陳,若答案當中有我所支持的少數說,那我最後會採之。若這個少 數說實在是少的太扯了,那我就會採多數說。 例如今年考到誤想防衛與偶然防衛的問題。 誤想防衛能否主張正當防衛,就有多種見解,黃榮堅認為不具備主觀不法僅具備客觀不 法,頂多構成過失犯。而三階認為正當防衛必須主觀客觀都具備,但誤想防衛不具備主 觀防衛意思,所以不能主張正當防衛,但再另外找個藉口讓他成立過失犯,兩相比較 我比較贊成黃榮堅說法。但必須注意不要寫上老師名字,也不要說出那是二階三階, 保守一點比較安全。我是以「少數說」跟「通說」來代替之。但更保守的方法是寫「學說 見解認為」跟「學說上不同意見認為」來描述,因為也許你不小心把改題老師的學說 寫成「少數說」,這樣怕他會生氣,你就拿不到分數。 而偶然防衛也是兩說併陳,少數說認為主觀雖無防衛意思,但客觀上具備正當防衛的情況 ,主觀有犯意但客觀上有阻卻事由,這樣可以算是未遂。而多數說認為主觀不具備防衛意 思就不能主張正當防衛,所以仍然是殺人既遂。但在此我採通說,因為這個少數是真的太 少數了。 我完全沒唸林山田的書,所以我認為還是唸一下比較好。因為我覺得這樣才穩定,不會 時好時壞。 現在終於有國立大學可唸,想想以前只能唸開南那種爛高職,大學聯考也是拼命努力才 考上吊車尾的。現在總算能夠一雪前恥了,很高興...... 英文跟國文都很重要,但都很難準備,所以我也不知道該怎麼準備,應該就是多看吧 ,問題是要看什麼呢?我以前聯考的時候是看空英,國文是用參考書,我只靠當時的底子 ,國英各拿50幾而已。 百感交集不知該說些什麼,總之大家加油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6.30.180 ※ 編輯: Qlair 來自: 140.136.30.180 (08/07 13:36)
BAITER:恭喜恭喜看這種分享頗感動跟自己當年很像 218.166.168.190 08/07
BAITER:中正法律也很好博班想去那理念 218.166.168.190 08/07
BAITER:不過若想準備國考的話來台北補習比較好 218.166.168.190 08/07
BAITER:加油祝你往後一切順心如利 218.166.168.190 08/07
Qlair:謝謝你的祝福囉,我會加油的 140.136.30.180 08/07
Jack0:恭喜 ^^ 218.168.215.51 08/07
suriel:恭喜 220.142.34.65 08/07
retell:恭喜! 218.170.185.70 08/07
coolbeguy:哇啊喔~我狂推開南到中正! 218.162.204.31 08/07
mdcp:恭喜!! 140.112.25.176 08/07
papo:哈哈恭喜你呀 218.172.204.162 08/07
berk:借轉無名P_berk版 http://98.to/berk ^^b 218.166.110.79 08/07
heit:大大恭喜你囉 ^^ 140.112.25.156 08/07
endl:以後是同學了...(握手) 210.68.21.61 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