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hanna (HANA)
看板translator
標題Re: 大家來聊點別的吧~ :P
時間Sat May 10 07:59:03 2008
※ 引述《TheRock (就是這樣)》之銘言:
: ※ 引述《DiFer (DiFer)》之銘言:
: : 我對文化方面的翻譯研究比較有興趣^^a
: 這個也蠻有意思的,相信也會是個很好的討論話題。
: 個人粗淺的想法是將語言文字認定為文化的載體,而操弄語言文字的譯者則是在不同的
: 文化載體間穿梭,在不同的文化載體間努力裝卸文化的碼頭苦力。而不同文化載體本身
: 的尺寸、可使用的軟硬體間的差異,則直接影響到各載體適合承載之貨物(文化)。當
: 苦力們在不同文化載體間裝卸文化時,便可能會出現尺寸不相容或軟硬體無法配合的問
: 題。如何讓目標載體順利、穩妥地運送所有由來源載體卸下的貨物,避免讓貨物被遺留
: 在碼頭或掉到海裡,便是碼頭苦力們要克服的挑戰。這或許也是翻譯最有趣的地方吧。
最近正在看思果的《翻譯研究》,我拿書中的比喻來跟大家分享一下 :D
「翻譯的工作如同別人把房間裡的東西翻亂,叫你整理;
他不但把東西翻亂,而且還把許多東西藏在秘密地方,叫你去找。
甚至沒有的東西也要叫你補出來,有些東西要你丟掉。」
說這些的用意是,有些貨物真的非得丟到海裡不可啊 XD
不同的文化當然有衝突,在翻譯時文字的增減是難以避免的,
就像要輸入易腐的水果,或許得做成罐頭或乾果,
要輸入外國餐點,或許也得先改成本地人習慣的口味,
為了保留「氣勢、韻味」,有時真的不得不犧牲一些文化,
好比說原裝進口的笑點,台灣人看了或許笑不出來啊 :P
(為求簡潔,刪除部分引文,請見諒)
關於「原文有刻意安排的錯誤」的討論,
我曾經碰過幾個例子,不知適不適用於這個討論,
總之就貼上來看看吧~
例一
> 她按下按鈕,顯示出簡訊內容。裡面只有短短的一行。
> 『弓箭社泉源吉喝超謹機』
> 本社的社長非常不擅長打簡訊,所以她使用的大概還是不容易選字的舊型手機吧。
> 或許她打到一半就覺得很麻煩,也不管標點符號或是拼音選字正確與否,就直接把
> 這封詭異的簡訊傳出來了。
> 惠那唸了一遍之後,也看出正確解答了。
> 裡面說的是──『弓箭社全員集合!超緊急!』
例二
> 真以子以不熟練的手法操作新手機,好不容易開啟了簡訊。
> 『一到學校就發現大騷動,真以子般上的破水老師失蹤了!車子還流在學校停車
> 場,人卻不見了!聽說警察昨晚調查車子,發現有好擠張應該早就送去相奈家的
> 問卷。好像只有寫了社團里欺負事件的問卷被藏起來,而且,最大的疑點就是相
> 奈的手積找到了!』
> 或許是因為萌太過心急,有大量的錯別字躍然於簡訊之中。
很幸運地,這兩段文字的作者都明確解釋了理由,
所以我打錯別字之時的心理障礙還不算嚴重 :P
最有意思的是,例二經過編輯校潤之後,變成以下這副模樣:
> 『一到學校就發現大騷動,真以子(般)上的(破)水老師失蹤了!車子還(流)在學
> 校停車場,人卻不見了!聽說警察昨晚調查車子,發現有好(擠)張應該早就送去
> (相)奈家的問卷。好像只有寫了社團(里)欺負事件的問卷被藏起來,而且,最大
> 的疑點就是(相)奈的手(積)找到了!』
問我有沒有抗議嗎?當然有啊!這能看嗎!
最後這段文字還是以不加括號的模樣出版了 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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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結束 謝謝大家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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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6.234.66
※ 編輯: johanna 來自: 118.166.234.66 (05/10 08:05)
推 DiFer:感謝分享XD 05/10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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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hanna (HANA) 看板: translator
標題: Re: 大家來聊點別的吧~ :P
時間: Sat May 10 13:37:30 2008
※ 引述《TheRock (就是這樣)》之銘言:
: 換句話說,譯者為了表現原作者的匠心獨運而刻意出錯換來
: 的咒罵聲可能會比掌聲多上許多。在這種情況下,不管原文錯得多離譜,一律改成正
: 確內容,對出版社及譯者應該是最不傷腦筋且風險最低的方法(此處風險如:出版社
: 被痛罵其出版品品質不良&作品被評價成爛譯作而滯銷的風險)。
這又讓我想到另一種狀況:
如果不是作者刻意寫錯,而是真的搞錯的話,
譯者該不該(擅自)修改或註明呢?
再舉一個我碰過的例子...
> 「這是四片葉子的苜蓿……蘇格蘭和愛爾蘭的凱爾特人好像把它
> 叫做酢漿草,聽說有四片葉子的苜蓿就是幸福的象徵唷~」
我當時選擇的方法是加註:
> 酢漿草(Shamrock)是愛爾蘭的國花,為酢漿草科酢漿草屬;而
> 苜蓿(Clover)的四葉突變種才是一般所稱的幸運草,是豆科
> 苜蓿屬,其實是不同的植物。此為作者的誤用。
結果後來「此為作者的誤用」被編輯刪掉了...|||
我曾經跟某位重度輕小說讀者聊到這個話題,
她的意見卻是「出版社不是花錢請譯者來吐槽作者的」 Orz
然後開始抱怨哪本書的譯者意見太多、存在感太強....
可是,各位不覺得默不吭聲等於是為虎作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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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ohanna 來自: 118.166.234.66 (05/10 13:45)
推 kannazuki:我遇過作者本文寫錯,現在還不知道編輯要怎麼處理 05/10 14:55
推 vampraths:我覺得譯者的責任只到加註,由編輯決定要怎麼呈現, 05/10 17:31
→ vampraths:至於讀者要不要心想「此為作者誤用」就是他們的事了 :p 05/10 17:34
推 DiFer:如果是我,還是會還是加註,但盡量謙虛並且留點面子給原作者 05/10 17:37
推 kannazuki:嗯,現在的情況就是加註,然後給編輯決定 05/10 18:02
→ johanna:感謝各位分享見解 經過大家的討論 已證實這是負面例子 XD 05/10 20:59
推 kannazuki:咦?不會啊,我覺得這是很好的經驗談,以後自己遇到就知 05/11 07:05
→ kannazuki:道該怎麼應對了,謝謝花大~~ 05/11 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