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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lovelibby (小豆媽咪)》之銘言: : 對於試譯的認知 : 我想每個人的立場不同 : 從事翻譯已經二十幾年(在美國與台灣企業) : 但是正式進入台灣翻譯市場(接觸翻譯社)才半年 : 或許有些資深的譯者覺得這樣的制度並沒有不合理 : 但是就我們看來 : 這是全球都看不到的惡性循環下的劣質市場 : (台灣譯者的翻譯費行情甚至比大陸還低....)   該怎麼說呢,至少我合作的對象只會在當初招募的時候要我試譯,之 後並不會要求我試譯。而是打電話、寄信或在 MSN 上問我有沒有空接案。   所以對我來說,試譯只是建立未來長久合作關係的關卡罷了。只要過 了,之後不會是個問題。或許你應該找別家公司合作。 : 普遍會被要求試譯的狀況 : 大部分都是翻譯社從自己列為資料庫中合格譯者名單裡 : 去篩選可能適合的對象發給試譯文 : 被列為公司錄用之譯者群 : 都一定是投過履歷,被公司認為應該是足以分發案件的程度 : 才會有進一步想把案子發給他 : 公司在標案時,肯定都會吹捧自己擁有相關背景之譯者可做符合水準的服務 : 但是卻在得標後,才會透過這些名單去找譯者   足以分發案件,不表示一定有能力接案。   現在專業領域區分得非常細,一般翻譯公司在試譯時,頂多試個大概 而已,不可能做得太深入。而同樣屬於某一領域的譯者,因為教育背景、 工作及生活經歷,乃至於個性上的差異,每個人的工作成果也未必相同。 這自然會影響到能否接案。 以我本身為例,我是法律背景出身,但我也沒把握說所有法律領域的 翻譯我都能夠完全勝任。所以有些時候我會希望透過試譯的機制來確認我 是否有能力應付那方面的文件。當然,比較幸運的是,到目前為止我還沒 有試譯沒過的情形就是。 : 這樣是否很像是利用尚為得到案件的譯者之背景履歷,去幫公司標案? : 如果翻譯社先利用譯者的履歷或者以收集大量廣泛領域的譯者 : 作為他公司標案籌碼 : 究竟是以將譯者當作"現成的員工"去為公司標案,或是"詐欺"呢?   我認為你這樣的說法有失公允。翻譯社與譯者之間的關係,其實是共 生關係,彼此之間是相互利用的。一家翻譯社有好譯者,自然較能吸引客 戶,而能夠吸引客戶的翻譯社,自然較有機會發案子給譯者。   說穿了,今天就是因為一般譯者普遍沒有辦法以個人身分直接找到客 戶,就算找到客戶了,也未必能夠說服客戶使用自己的服務,或就算客戶 願意使用自己的服務,也未必有辦法應付客戶在稅務上的需求,所以才需 要翻譯社這個中介機構花錢打廣告尋找客戶、提供營業場所與客戶接洽, 以及滿足客戶在稅務上的需求。 再者,以一名譯者本身的背景履歷,能吸引到的客戶畢竟有限。但如 果集結眾多譯者,自然較有機會滿足眾多客戶的需求。兩者在招攬業務上 的效果是完全不同的。今天你會接到案子,客戶可能是因為其他譯者的背 景履歷或翻譯社過去累積的名聲而給翻譯社案件,而不是因為你的背景履 歷。換句話說,如果靠你一個人,可能根本接不到這個案子。此時,其實 是翻譯社集結眾多譯者及其過去累積的名聲為你爭取案件。   總之,不是只有翻譯社在利用譯者的資歷,譯者也同時在利用翻譯社 的名氣。為什麼國內大型企業的翻譯案就是交給那幾家知名翻譯社處理而 不交給你處理?就是因為別人招牌夠響亮。除非你已經是知名人士,否則 你算哪根蔥?   如果你今天有辦法靠「你自己的名字」爭取到客戶(例如透過口碑行 銷),自然就不必和翻譯社維持這種「不平等的利用關係」。 : 這個行業本來就已經存在很多不合理的狀態 : 不應該將常態當作合情、合理、合法   試譯並不是不合理的要求。 而且我也說了,對於那種假試譯之名行免費取得譯文之實的行為已經 觸法,自然不是合情、合理、合法。我不知道你在這裡批什麼。 : 再者,試譯的標準在哪? : 會認真將試譯文校稿然後退還給試譯者的說明未何沒有錄用的,目前所知道的只有一家   是哪一家?說出來表揚一下。 :) : 但是,翻譯社的校稿職員的水準,遠遠不如譯者的 : 我們倒是已經遇到好多個......   是哪幾家?說出來好讓大家避開。 : 或許我們遇到直接利用試譯拿去交差,不代表全部的試譯都是如此 : 但是從譯者的經驗,試譯的經驗通常不是很透明公開,且受尊重的 : 翻譯社有幾家會說明,試譯稿不合資格者,不會使用,用或不用如何證明?   這點應該是奠基在雙方之間的互信上。在正常情況下是雙方共同的認 知,毋庸證明。事實上,也正因為雙方有理由相信對方不會這麼做,才會 使得對方做了之後需負擔法律上責任。 : 又有幾家翻譯社會讓你知道,他們最後選的人的確水準高過於你的翻譯? : 工作的招募筆試或測驗都會有一個標準答案 : 但是試譯不同! : 翻譯用字遣詞不只是感官審美問題,還牽涉到每個字的用處、情境狀態.... : 一個中文字,絕對沒有單一標準對應的英文字,這並沒有標準答案 : 是取決於評審人的程度與素質水準 : 如果該者明明達不到那種程度呢???   你這裡提出來的說法,正好可以用來反駁你的要求。正因為沒有標準 答案,所以你也沒有辦法要求對方證明最後選的人的水準高過你。 再者,你怎麼知道是對方程度不夠呢?也許根本是你自己本身程度不 夠啊!就以我過去在板上與板友討論譯文的經驗為例,我的譯文有時會被 逐字轉換派或文法派批評說是錯誤的,但結果呢?有時候根本是對方單字 認得不夠多或文法認知有錯造成的結果。你要如何確認自己不是那些單字 認得不夠多或文法認知有錯的人呢?而且就算是語文能力極強的人,有時 也會陰溝裡翻船,難道你能夠因為自己的語文能力好,就認為不採用自己 的人就是不識貨?就是沒水準?你都不會出錯?   翻譯這項工作,難就難在他沒有標準答案。所以,有些時候就算你的 譯文真的比較好、比較流暢,但選擇者沒有判斷能力,你就是不會出線。 事實上,許多時候問題的癥結點其實是最終客戶語文能力不夠(包括原文 及譯文)或者客戶有某些特殊的用語偏好。對客戶來說,你的譯文不符合 他的要求,他自然不會用,就算你的譯文棒到看的人都拍拍手也沒屁用。    而這種客戶會找的翻譯社,提供的譯文自然是符合他的水準的。如果 客戶滿足於沒水準的譯文,翻譯社拿好譯文還會被客戶嫌,翻譯社自然就 會端出爛東西給這些不識貨的客戶。而要由誰來挑爛東西呢?當然就靠爛 評審囉。 : 譯者應該有權利要求得知試譯文勝出者的內容 : 一來是學習,知道自己因何沒被選取? : 二來是確認,知道該文的程度確實高於自己 : 這樣也可以有機會確認翻譯社是否不當得利。   要求得知試譯文勝出者內容應該是可行的做法,不過不知道有多少翻 譯社願意配合就是。 : 總之~ : 我認為翻譯品質的要求應該是整個市場該在乎的 : 而不是以行情為第一優先考量   本來就是。台灣翻譯社低價搶案,然後再以更低價剝削譯者的作法早 已為人詬病。 : 任何客戶~任何一個 : 保證都希望自己花的錢是得到好的翻譯成品 : 只要有真材實料的譯者,要去說服客戶一點也不難 老實說,如果你真的曾經接觸過「夠多」的客戶,你會知道台灣的客 戶絕大多數都是「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翻譯成品能用就好。 品質?很多客戶根本自己沒能力判斷品質好壞!譯者想說服這種客戶,不 管你多麼料多實在,就是難上加難。   想談?也得客戶夠水準才行。 : 但是翻譯社的制度就是不敢讓譯者去接觸客戶   從翻譯社的角度,讓譯者接觸客戶最怕的就是譯者過河拆橋。如果 讓譯者直接接觸客戶,結果雙方私下交易,那翻譯社豈不變成冤大頭?   我覺得比較好的作法,是讓翻譯社公開旗下譯者的名單及資歷,以 證明確實具有其所稱的專業團隊,這一方面能協助客戶選擇自己願意配 合的譯者,另一方面也能協助譯者塑造自己的個人品牌,並藉由品牌價 值的累積來提高譯者的翻譯費率。   至於客戶與譯者私下交易的情形,則可考慮以簽訂競業禁止契約的 方式來防杜。 : 更何況最重要的原因是,翻譯社根本還不知道到底要把案子交給那個譯者去做 : 然後,自己又沒有足夠的自信和專業背景去說服客戶 : 保證自己的翻譯成品可以達到高水準,應該收取適當的報酬 : 因此乾脆訂定一套廉價行規,作為唯一的競爭標準   說句老實話,會找這種翻譯社的客戶,通常本身的水準也不過爾爾。 他們對撙節成本的慾望遠勝過對翻譯品質的要求。與其說廉價行規是翻譯 社定的,不如說是客戶只顧成本不顧品質造成的結果。我遇過很多人嘴巴 上一直抱怨得到的譯文品質多糟多糟,但跟他說要花多少錢才能找到品質 比較好的翻譯,得到的回應通常是一句「好貴,付不起!」   另外,如果你有空的話,不妨搜尋一下我在版上發表過的一篇文章, 內容是政府共同採購的內容 (AID:#19ETpaaY)。從貴國政府肯為翻譯支出 的費用,翻譯市場會充斥著低價搶案的翻譯社我想也是意料中事。   政府對於翻譯服務肯支出的費率,具有一定的指標意義。當政府願意 支付的費用如此低廉時,對翻譯費率自然會產生嚴重的壓抑效果。 : 而這套標準下,最大的受害者 : 就是實際付出勞力的譯者 : 不是嗎? : 譯者也該學會如何保障自己,不淪為廉價勞工 : 各位的專業,應該是一種語言藝術的傳達溝通 : 而不只是翻譯機.... 老實說,如果你對自己的翻譯品質有信心,你應該做的是去找更好的 合作對象,找肯付更高翻譯費給你的翻譯公司。這些翻譯公司的客戶比較 願意花多一點錢換取較好的翻譯。再不然就想辦法打響自己的品牌,自立 門戶。如果還是繼續跟那些只會打價格戰的翻譯社合作,我只能說譯者自 己也要負為虎作倀的責任。 其實譯者板上曾有不少人為了打破現況而打算自己開翻譯社。我想, 想開家不低價搶案、不剝削譯者的翻譯公司是一定可行的,只不過在台灣 如此畸形的翻譯市場中想要存活,勢必得付出比低價搶案的翻譯社更大的 工夫才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206.161
MilchFlasche:大推這篇。 04/29 16:43
※ 編輯: TheRock 來自: 118.170.206.161 (04/29 17:03)
SetsunaLeo: 大推這篇。 04/29 17:08
Desigual:好sad~-~ 我是有遇過試譯給錢的 當下的感覺竟然是賺到= = 04/29 17:12
TheRock:試譯給錢的確非常態。就算是外國公司也很少見。 :p 04/29 17:18
DiFer:大部分外國公司會先問你的試譯需不需要額外收錢吧! 04/29 17:34
TheRock:這我就不清楚了。我的客戶會找我通常就是要把案子給我,所 04/29 18:36
TheRock:以沒有遇過逐案試譯的情況。算是我運氣比較好吧。 :P 04/29 18:37
wormbert:大推,另外提一下萬象的試譯會付譯者費用 04/29 2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