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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ogu (a Who)》之銘言: : : 噓 TheRock:拿人手軟吃人嘴軟。關係人利誘人回應是得不到公允結果的。 08/03 01:21 : 推 luciferii:上兵釘孤支,其次烙人拖堵,買傭兵者,等而下之...XD 08/03 02:08 : : 版主回覆: : : -------------------------------------------------------------------- : : 該兩人發表皆為可受公評之事, : : 並無人身攻擊情事。 : : 此致 : 版規之前人人平等,以後任何人(包括我)依照這兩個人發言的方式發言, : 都將依循此判例,不作任何處分。 → DreamPursuer:拿人手短是指你可能找到的人,不是對你的攻擊。 08/03 16:33 → DreamPursuer:至於利誘,你用p幣號召人是事實。 08/03 16:34 → DreamPursuer:「等而下之」的意思只是「再差一級」,未達侮辱。 08/03 16:35 → DreamPursuer:現在你已經有支警告。如有亂板情事,馬上水桶。 08/03 16:36 → DreamPursuer:我用私信回覆是給你留面子,從來就不怕你公開。 08/03 16:37 用P幣號召人是事實,請問一下,我有利誘人要"支持我的觀點"嗎? 沒有。 另外,如果說只要不明確指出我罵的人事實,我就可以自己隨便亂搞人囉? 是不是這意思? therock是不是覺得我人格低劣? luciferii是不是覺得我買傭兵? 要講就挑明講,我也不爽一些玩文字遊戲的人。 我也不要你版主給我或oogu給面子,要公開就公開,要讓大家評論就讓大家評論。 只要被批鬥得有理,我就敢站出來給大家批鬥。 同樣的,只要我做的事情有理,我同樣寫一篇文章來講述我的理由。 有人敢噓文,我也不刪。 版主覺得我沒理,水桶我,大不了我以後不來譯者版。 當我仍然照發這篇文章。 有多少人認為我站不住腳,你就噓,版友認為真的是我的錯,我最後就發道歉文承認 錯誤。 同樣的,如果今天這件事情是liton的態度有出問題,我也要求同樣態度。 我在PTT發過三百多篇文章,至少有一小部分的人都認識Nilo。 我讀什麼學校,幹過什麼事情,隨便去查一下,保證一清二楚。 有做錯什麼,自己該承認錯的,都承認過了。 就算在網路上,我仍保持自己的言行態度。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15.33
oogu:光明正大。 08/03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