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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ntmofa.gov.tw/h/h02_1.php?gp=1&id=846&m1=7&m2=1&m3=0 國立台灣美術館 數位創作種子計劃 作品徵求 一、計畫宗旨 國立台灣美術館於2007年成立「數位藝術方舟—數位創意資源中心」,即不斷致力於推動 數位藝術創作、建構台灣數位藝術發展脈絡,及積極媒合藝術創作者與科技人才的跨領域 合作。自2007年「夜市」等一系列工作坊的舉辦及「雜中空」實驗音樂的推動;到2008年 「大象過海」、「SPIN」等跨領域展演;跨越2009年「360度環景數位影像創作」,皆結 合創作者思維並引領不同的數位藝術視野及展望。為推動數位藝術創作與資源分享之理念 ,國美館數位方舟廣徵國內外數位藝術作品資料,邀集創作者共同推動數位藝術,並建構 數位藝術創作人才資訊平台,引薦優秀人才至國外展演,藉以強化國內外藝術交流與跨域 合作,共同推動與提升數位藝術發展。 二、送件資格 從事數位、科技與多媒體藝術創作之國內外個人或團體。 三、作品類別 具創意、實驗性及獨特性之數位藝術創作。 四、收件時間及方式 (一) 即日起收件。 (二) 請以郵寄或由專人送至本館數位藝術方舟(40359台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 二號),並於信封袋上註明「數位創作種子計劃」。 五、資料繳交及注意事項 (一) 表格:創作者資料表(如附件表一) + 作品資料表(如附件表二) (二) 作品資料:作品圖文或影音資料請以光碟提送。 1. 文字資料請以doc檔或pdf檔儲存。 2. 圖片資料請以jpg檔或tif檔儲存,解析度150dpi(含)以上。 3. 作品請提供下列影音格式檔案,並可在PC正常播放。 影音作品:MPEG1、MPEG2或NTSC之影片播放格式。 聲響與音樂作品:CD standard format 16bit / 44.1kHz stereo 之wav 或 aif之聲音格式。 (三)注意事項: 1. 資料不予退還,請自行備份留存。 2. 送件前請檢查資料是否完備,資料光碟中應清楚註明創作者姓名及檔案內容。 3. 送件作品數量不限,同一人送件只需附一份創作者資料表,團體創作者請分別填\ 寫並註明團體名稱。 4. 創作者提供之作品圖文及影音資料,將透過本館線上數位藝術人才資料庫公開,\ 作為推廣數位藝術及開放人才交流。為尊重創作者著作權益,請填選授權同意書(如附件\ 表三)。 5. 創作者之作品,如未來運用於本館規劃之展覽及教育推廣相關業務時,另依據著\ 作權法規定取得創作者授權後使用。 6. 送件人如遇下列情形者,須自負其責: (1) 抄襲或臨摹他人之作品。 (2) 作品中引用他人資料,著作權取得不明確。 六、聯絡方式: 國立台灣美術館數位藝術方舟 台中市40359五權西路一段二號 電話:04-23723552分機 708 陳小姐 E-Mail: digiarkseed@art.ntmofa.gov.tw 活動相關連結: 數位方舟環場空間 http://digiark.ntmofa.gov.tw/web/intro.as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8.219.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