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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何祥裕/板橋報導】 2007.04.28 03:00 am 土城市清水國小陳姓四年級女學生,去年底在學校上體育課跳馬時跌倒,撞斷一顆門牙, 家長認為場地並未鋪設軟墊造成傷害,向法院聲請國賠100萬元。 板橋地院昨天開庭時,陳姓女童父母對學校處理態度依舊氣憤。家長說,去年12月4日女 兒上體育課,老師要同學兩個人一組進行跳馬動作,他女兒第三次跳馬時跌倒。 陳父說,因為體育教室地上沒鋪設軟墊,他女兒跌倒後臉部撞擊地面,右上門牙斷裂,左 上門牙也因撞擊而搖動,學校不僅沒有向他們道歉,且只願意賠償4萬元,還說「要告就 去告」。 陳童父母主張,女兒右上門牙需要製作瓷牙,一次要做三顆共6萬元,加上交通費與精神 撫慰金等,他們求償100萬元。 清水國小委任律師主張陳童沒有聽從老師的指示進行動作而跌傷,老師並無過失,縱使法 院認為有疏失,女童也應該負擔部分過失責任。法院將擇期續審。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3822654.s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51.133
lovy:獅子大開口 04/28 15:19
che70587:贊成樓上看法 04/28 1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