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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sgxck (現在幾點鐘?)》之銘言: : 現在好像變成對版權認定上的爭議了 @@ : 其實我覺得是不是"法律上認定的抄襲"不是最重要的 : 這種事交給法官吧 (恕刪) 我覺得法律上的問題也很重要... 基本上大家應該都會認定 侵權的行為是一種犯罪 如果我們說某某歌手侵犯他人版權 言下之意就是這位歌手犯了罪 是個有罪之人 但如果事實上他並沒有構成侵權之實 那麼這種所謂「侵權」的指控可能就冤枉了這位歌手 我想如果以主觀的感受來吐槽一位歌手 像是歌難聽 人好醜之類的 大家來這邊發洩一下是OK的 我想這個版的用處就是這個吧 但是如果用一個子虛烏有的事實來吐槽 我覺得這種發洩可能就有點超過了 像是我討厭某男孩團體 我說他們又台又醜歌又難聽 但是我不會說 「這男孩團體拐騙未成年少女、吸毒販毒,實在可惡」 雖然我不喜歡他們 但是以捏造的事實來吐他們 我覺得更不妥 well, 今天只是侵權上的認定不一 或許只是誤會一場 可能沒像我舉例的情況這麼嚴重 不過我認為 事實真相該還原的還是要還原 等到真相還原了再來吐也不遲 --- 話說為什麼連岩垂老師都還沒回覆咧... 大家應該都在等岩垂老師吧...or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210.72
tsgxck:是阿 我的意思就是大家不要再鑽"是否抄襲" 140.114.212.44 12/07 04:21
tsgxck:這個死胡同了 ^^" 等老師回覆就知道答案了 140.114.212.44 12/07 04:22
severedhand:偏偏這個版的走向就是這樣啊 222.250.102.71 12/07 10:03
LACENI:樓上的口氣給我注意一點 203.79.199.38 12/07 10:09
LACENI:這種話中帶刺的踢館法一點都不帥,而且很X 203.79.199.38 12/07 10:09
gorgous:話說 Game Arts已經要著手調查啦~ 61.231.42.217 12/07 13:02
vicjuan:很奇妙 岩垂老師沒回應 可是GA開始調查 XD 140.113.210.72 12/07 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