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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urato (馬自達 馬自達大人~~)》之銘言: : ※ 引述《haxioujin (抄襲還自稱創作有夠無恥)》之銘言: : : ------- : : 我發現他們不但是法律文盲 : : 同時也是資訊文盲 : : 還有人居然以為去嗆的都是我同一個人 : : (我說的是事實喔,此po我沒有隨便亂謾罵,版主別勸我啊^ ^) : : 原文: : : 140.118.238.*?位朋友,我看白目的是你吧!所?抄?是指??到尾都 : : 是一模一?的,而很?然,大家都不明白你指的所?的?据在哪。 : : 不要以?你?了几?IP地址就能?人真的相信你的?,?文水平不?就不要在?里?人? : : 眼!!?抄?、翻唱、?作?几??的意思都?搞清楚,?好意思到斌吧?大放厥??? : : 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 : 該不會他們然後又以為知道我姓黃? : :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林北不姓黃啊 : : -------------- : : 有法律系的同學麻煩請告訴大家(作個教學) : : 請問在仿效幾%以上就可以叫抄襲了? : 台灣法律中並沒有"抄襲"這個名詞 : 著作權法中只有規定"重製""改作" : 我想壺厭殯那個算是改作(歌詞改成中文 演奏方式換一換 中間改幾個音) : 是不是改作 我想是看法官自由心證(maybe 我沒修著作權法) : 壺厭殯那個前奏都一模一樣 : 很明顯是改作 嗯嗯 不過我想以胡厭斌這個情形 並不可能適用於台灣的法律 怎麼講...應該是國際著作權法吧(呵呵~我不是唸法律系) 不過看胡厭斌還大言不慚的堅決那是他做的 越看越無恥...... 我就是看胡厭斌抄襲太嚴重了所以聲音比以往較大 真的很討厭不尊重原創的敗類 p.s看百度吧深深覺得: 先知先覺為人師 後知後覺為人徒 不知不覺為人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8.238.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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