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saken (XXXXXXXXX)
看板TuTsau
標題Re: 不要臉 胡艷斌 抄襲別人的歌還說是自己的
時間Wed Oct 20 22:19:29 2004
※ 引述《neowu (neowu)》之銘言:
: ※ 引述《fango (犯古.鴃舌駔子)》之銘言:
: : 看一看盲目的狐艷殯粉絲回的文章還真是好笑~
: : 怎麼有人這麼白目啊,你耳朵是長繭喔,還是耳聾了
: : 這根本就是超過90%以上的相似,白目到極點....
: : 什麼樣的歌手,養什麼樣的粉絲~ 跟7788迷沒兩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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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毛毛♀ 發表時間:2004/10/20 18:47:25
: : 奇怪咧,我也聽了這首Crawling In The Dark,哪來的抄襲,就只是曲相近而已呀,
: 這個就叫作抄襲
: : 有人說那個副歌一模一樣,哪來的一模一樣囉?!我怎麼聽不出來,覺得一模一樣的
: : 人,麻煩請你把斌斌作的詞帶進去Hoobastank的曲看看,能唱嗎?唱的出什麼歌來
: 因為歌詞寫得太爛,沒內容又不協韻
: 當然唱不出什麼歌來
: : 嗎?幫幫忙~相信大家都是因為喜歡斌斌才會加入這個家族的,才會去買他的專輯
: : 來聽,既然你喜歡斌斌就不要任意誤會他啦,且他也說明了呀,不是就不是咩,且為
: : 什麼人家沒做的事就非得逼人家承認有做,還要人家出來道歉,不是就不是啦,
: 證據就在眼前,他還能有什麼話說?
: 到時候如果原創者告起來可不是道歉就能了事的
: 今天是因為他還有一群無腦fans支持,
: 還有無恥經紀人在罩才能混得下去
: 這種行為在學術界早被破門逐出了
: : 斌斌才20歲就必:須承受這種壓力,何不想想他心裡又會怎麼想呢?!
: 出來混,遲早是要還的
: 而且都已經20歲了,
: 就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啊!
: 錯了就是錯了,如果他不投機取巧,乖乖地自己創作不就沒事了?
: : 吼~唱歌是一件很愉快的事咧!
: 但是如果一個人唱歌是為了撈錢的時候,你覺得它會快樂嗎?
: : 真想替斌斌難過更想大哭一場!!
: 請便,
: 不過當你這麼想的時候,他和他的經紀人可能正在哈哈大笑
: 怎麼會有這麼好騙的無腦歌迷,隨便兩下就把他們唬得一愣一愣的
: 下次又可以再搞一些騙錢的手段了
: : 如果你真的認為是抄襲,大不了你可以不要聽這首歌呀,可以跳過去咩...
: 完全的鴕鳥心態
: 假設今天有人被詐騙集團的電話騙了,而且罪證確鑿
: 正當眾人指責那個詐騙集團的時候,卻有人出來為他們辯護
: "如果你真的覺得他們是詐騙集團,可以不要接他們的電話呀,可以掛電話咩"
這個歌迷真的超級智障...
我覺得根本沒有必要轉來本版...一昧智障的護航偶像會讓人吐血.......
並且我可以大膽的說一句
這位歌迷絕對是超級音痴....兼智商20...
另外..斌斌才20歲那段真的是愚蠢至極..
既然斌斌無法承受壓力...幹麻不乖乖的去讀書...
馬的勒
2岸要是開戰我第一個就先幹掉斌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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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6.102.57
※ 編輯: hisaken 來自: 220.136.102.57 (10/20 22:22)
推 jokesmith:彬彬的一直叫 是白冰冰還是洨彬彬阿 140.115.231.129 10/21
推 haxioujin:不要一直叫他斌斌啦~真正的斌斌是我最喜歡 140.118.238.156 10/21
→ haxioujin:的微積分老師,人超好又老頑童一個,胡厭斌 140.118.238.156 10/21
→ haxioujin:不配叫這麼可愛的名字 140.118.238.156 10/21
推 earthshake:看到最後一句我笑了 XD 140.113.92.167 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