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arnett1201 (只是看文章)》之銘言:
: 前幾天才剛看到報紙寫
: 郭鼻康"為善不欲人知"
: 心理想..怎麼有這麼不要臉的人!!這種話都說的出口
: 過幾天馬上被報料了喔!!還真爽~~
: 錯了就錯了!!是男人的話就直接道歉阿..
: 講什麼是因為法律知識不足!!
法律並不保障不知者啊
即使可以減輕刑責,但還是要罰
: 我們當然知道你智能不足阿!!
: 人渣..敗類!!
: 這跟智能跟法律知識不足無關
: 主要是跟道德跟羞恥心有關..懂了吧!!
: 不過我想你會講那些話..這些你應該都沒有吧
: 不是個男人..就乾脆剁掉吧!!
: =.=凸 滾回去吧!!鼻康外新人
就是因為有這些爛藝人
台灣的司法才會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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