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lkie (gonna fly high)
看板TuTsau
標題<見解>其實永邦好像沒有觸犯著作權法~
時間Fri Sep 2 12:15:19 2005
※ [本文轉錄自 Hate 看板]
作者: Wilkie (gonna fly high) 看板: Hate
標題: <見解>其實永邦好像沒有觸犯著作權法~
時間: Fri Sep 2 12:14:31 2005
根據~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第4條~
外國人的著作~必須首次發行後~三十日內~
於中華民國發行~才享有著作權~
各位說的電玩音樂~
如果不是~當年~該電動音樂發行後~三十日內~
於中華民國發行~則不享有著作權
果真如此~各位就別忙了~日本人也~告不到他~
因為~很多日本唱片~如果不同步在中華民國發行~
基本上~在中華民國內~是~沒有版權的~
以上若有誤~請強人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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