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上電視作秀過的儲備藝人(和演藝公司有簽約或者和製作公司有約定)、
據此也就是說,只要參賽者已確定和演藝公司簽約、出片(單曲和合輯都算)
或其他演藝活動(戲劇、綜藝主持)等等,就屬於檯面上的藝人可以開放板友公評。
反之參賽者未有出道的動作,即使他/她得到總冠軍,依然是其他社會人士的身分,
因此吐槽猶可能將被記點,但也不樂見看到板友護航的動作,最適當的方式就是莫提。
希望板友們友善合作,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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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6.22.108
鑒於這陣子兩大歌唱節目火紅亦成為被撻伐的對象
但受到爭議的地方是其中參賽者是否已有藝人的身分?
本板板規在第二條的吐槽對象即有明列:
吐槽對象:
人(以下簡稱演藝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