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twaslai (凸肚臍艾老爺)
看板TurtleSoup
標題[解答] 無法辯駁的事實
時間Mon Sep 24 17:02:27 2012
題目:
這天,志明下班後到朋友家小酌,聊得太盡興,一轉眼就喝到凌晨三點。
志明抱著忐忑的心回家,果不其然太座春嬌怒氣沖沖地坐在客廳等他。
春嬌大罵:你不是答應過我,絕對不再涉足風月場所嗎?
志明連忙說:我真的沒有!我剛剛是去朋友家喝酒,不小心喝太晚了!
不信你可以打電話問他!
於是春嬌拿起電話開始撥號,話筒另一邊友人也信誓旦旦保證志明剛剛在他那裡喝酒。
但是春嬌還是和志明離婚了,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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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在下一頁喔!!!小心不要雷到!!!
出自苦苓N年前的的某一本極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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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春嬌聽了志明的話之後,拿起話筒打給志明口中的朋友。
「嫂子啊!是是…沒錯沒錯,志明剛才跟我一起喝酒,太開心了沒注意到時間,
不好意思啊,下次不會了!」
志明鬆了一口氣:妳看吧,我就說我是無辜的。
春嬌看了他一眼,繼續撥電話。
「嫂子妳好!什麼?找志明啊?喔~他在廁所拉肚子,我叫他等一下回撥給妳!」
「志明啊?對對對,他在我旁邊啊,不過他小子電話沒電了,現在出去幫我們買煙,
等一下回來叫他馬上打給妳!」
電話一通接著一通撥,春嬌的臉色愈來愈難看……
百口莫辯的志明最後在春嬌的堅持下簽下一紙離婚協議書。
出處、作者: 苦苓的某一本極短篇
備註: 兄弟啊!這就是義氣啦!
===================注意解答的標題要跟題庫一樣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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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2.238.83
推 kefd:有夠義氣,乾一杯啦! 09/24 17:11
人生有個真正的朋友實在太好啦~乾杯!!\("′▽‵)人( ̄0 ̄)人(′▽‵" )/
推 allen65535:我還以為友人是女的 09/24 18:23
紅粉知己必須死(誤?)
推 longlyeagle:這個有趣 09/25 20:24
男人的友情真是太美啦! \("′▽‵)人( ̄0 ̄)人(′▽‵" )/
※ 編輯: etwaslai 來自: 61.62.238.83 (09/27 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