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zar:有人被撞死嗎? 12/20 02:40
沒有
推 sceina:兩個犯人的關係是朋友嗎? 12/20 02:52
不是
推 wljimkk:這麼晚了大家還不睡阿= = 12/20 02:52
XD
如果現在沒有要玩的話,我3點就去睡了喔~~~
再次上線可能就是晚上10點的事了(當然也有可能早一點啦)
→ wljimkk:兩個犯人間認識嗎? 12/20 02:53
不認識,可是在一定的程度上有交流
推 djlisa:請問兩個犯人是玩交換殺人嗎 12/20 03:03
→ djlisa:a跟b是仇人,c跟D是仇人。最後兩人透過某種媒介,由A去殺d 12/20 03:04
→ djlisa:之類的 12/20 03:05
不是
推 ainamk:是不是李組長重要嗎…XD 12/20 08:05
不重要
推 CoCoCoooo:兩件案件除了此證物外沒有其它關聯? 12/20 10:19
是
兩名被害人之間是有一點點關聯
推 Spongeno:被不同的方式殺害重要嗎 ? 12/20 10:32
重要
因為兇手有兩位,手法則是這兩位連續殺人犯慣用的手法
這兩位連續殺人犯的手法是什麼很重要喔~~~
推 Spongeno:在地鐵站重要嗎? 受害者的關聯是性別?年齡?職業? 12/20 11:02
都在地鐵站重要
因為這是兩位連續殺人犯經常作案的地點
受害者的關聯和破案關鍵有關
推 skygray2:案件中有兇器嗎? 12/20 11:30
有
推 goo1112002:被害人陳屍地點是在一起?在附近? 兩位兇手"同時"行兇? 12/20 11:52
兩位被害人陳屍的地點不同
但是很接近
兩位兇手是同時行兇的
→ goo1112002:由屍體上可以看出兇手的標記嗎,例如刻字之類的… 12/20 11:53
只能從犯案手法去推敲
推 PlayJan:兇手有留下物品嗎? 兇手有取走物品嗎? (肢體 物品 標記) 12/20 14:23
兇手有留下物品,都是凶器
沒有取走任何東西
推 PlayJan:20分鐘重要嗎?? 時間對於破案有影響?? 與列車時刻有關嗎? 12/20 14:26
20分鐘的時間差重要喔~~~
因為兩位兇手是同時行兇的
但是卻有20分鐘的時間差
這就代表...
時間差對破案沒有影響,可是卻是湯底的關鍵
和列車時刻無關
推 yolandals:所以那二十分鐘是下手殺到那個人斷氣的類格時間嗎? 12/20 16:23
不是,被害人都是瞬間死亡的
什麼樣的凶器可以順延到20分鐘之後再殺人呢?
推 tigerflyer:那個時間差是屍體被發現的時間嗎? 還是已經假設斷氣時 12/20 16:36
→ tigerflyer:間就是命案發生的時間 12/20 16:36
那個時間差既是屍體被發現的時間有也是命案發生的時間
也就是說,兇手殺了人之後沒幾秒就被人發現屍體了
可是卻不會有人發現兇手
這是為什麼呢?
推 tigerflyer:是兇手自己去報案說發現屍體?但是他沒說他是兇手? 12/20 16:50
→ tigerflyer:阿 是炸彈嗎? 12/20 16:51
是的,其中一位兇手用的就是炸彈
那麼他的手法呢?
推 tigerflyer:兇手認識被害人嗎? 是通知被害人到哪哪見然後炸了他? 12/20 16:55
兇手是隨機取樣的喔
推 tzar:兩位死者的死有關聯嗎?A死了B就會死,或是A死了B也不一定死 12/20 17:01
A死了B一定就會死
A沒死B就一定不會死
兩個人的死是有關聯的
→ tigerflyer:那炸彈魔這傢伙有可能同時炸到不只一個人嗎? 12/20 17:04
可能
但是他的目標一定會死
推 GREATMAN00:遙控炸彈手機炸彈 12/20 17:05
不是,是定時炸彈
推 tigerflyer:摁所以是搖空炸彈嗎? 12/20 17:06
→ tigerflyer:但是定時炸彈怎麼確定他要殺的人ㄧ定會過去 12/20 17:06
所以說手法很重要啊~~~
他是用什麼手法設定好定時炸彈
而且被他挑上的目標一定會死掉
注意發生地點是在地鐵站喔~~~
推 tigerflyer:定時炸彈設定不就設定嗎還有特別手法? 12/20 17:13
→ tigerflyer:他是看列車要多久才會過來 然後先把炸彈放在往列車門口 12/20 17:14
→ tigerflyer:的必經之路上 那個人走過去就被炸死了 12/20 17:14
安裝的地點很重要喔~~~~
如果是炸列車,目標物不一定會死
推 tigerflyer:偷放在目標的包包裡? 12/20 17:21
沒錯!!!
兇手設定好小型的定時炸彈
接著在走過被害人身旁時,偷偷的把炸彈放到他的包包裡
由於地鐵人潮擁擠,所以即使撞到對方,對方也不會起疑
接著等待時間到,炸彈會在爆炸前幾秒發出聲響
被害人會好奇的把炸彈拿起來看
在拿起來接近臉的一瞬間....
被害人的頭就被炸爛了
推 tzar:另一個殺人的手法,是按公共電話911的話就會爆炸嗎? 12/20 17:39
不是,另外一位不是用炸彈
而是類似的手法
推 tigerflyer:矮耶好噁喔 那現在還有哪些要猜 12/20 17:39
另外一位兇手的手法?
破案的關鍵?
兩位兇手是怎麼做到同時下手的?
推 tigerflyer:同時下手是因為知道彼此的犯罪手法 所以才可以同時? 12/20 17:43
不是
→ tigerflyer:還是他們有加入連續殺人犯工會所以才可以策畫XDDDD 12/20 17:44
不是
推 tzar:是用毒藥殺人的嗎? 12/20 17:48
不是
→ tigerflyer:把人推下月台? 12/20 17:50
不是喔~~~
下手是同時進行的
要考慮到炸彈魔的下手時機
→ tigerflyer:喔對問ㄧ下 兩名死者認識嗎? 12/20 17:51
不認識
推 tzar:所謂類似的手法,是說把某種東西丟到包包,還是定時? 12/20 17:51
應該說是偷偷接近被害人這點
第二位兇手的手法比較簡單
他不是用炸彈
→ tigerflyer:有用槍械? 12/20 17:54
不是,是近距離武器
槍械很容易被人注意到
尤其是在人多的地方
推 tzar:所以第二名兇手是當爆炸案發生時,現場行兇的? 12/20 17:55
這樣的話就不會有20分鐘左右的時間差了
他是在炸彈魔在被害人的包包放炸彈的那一瞬間下手的
20分鐘後,炸彈才爆炸,炸死第二位被害人
推 tigerflyer:他是運用爆炸的聲響開槍或是之類的掩蓋住聲音? 12/20 17:56
不是
→ tigerflyer:喔 我還以為是說同時死亡耶 所以行兇和死亡不同時 12/20 18:03
造成誤解真是抱歉~~~~我會檢討的
→ tigerflyer:刀? 12/20 18:04
推 stimim:另一項兇器是刀? 12/20 18:04
是的
就是偷偷跑到被害人身邊,捅他一刀(背刺)
推 tzar:我也以為是同時死亡(同時行兇),第二死者有拿第一死者的東西? 12/20 18:05
我在檢討~~~~我在檢討~~~~
→ tigerflyer:stimim 我們好像是高中同學耶XDDDD 12/20 18:05
S大和T大在一...(拖)
→ stimim:在同一時刻動手是事前規畫的嗎? 12/20 18:05
不是
→ stimim:小飛虎你現在才發現嗎? 12/20 18:06
→ tigerflyer:對阿我現在才發現阿你早發現不跟我說 12/20 18:06
XD
推 stimim:兩名兇手在破案的時候還活著嗎? 12/20 18:10
都死了!!!!!!!!!!!!!!!!!!!!!!!!!!!
推 tzar:第一位死後造成某件事,使得兇手可以在第二位包包內放炸彈? 12/20 18:11
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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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事先出門
不要丟我水球,我不知道該怎麼回
剛剛有一位版友的水球湯底了~~~~
趕快來回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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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timim:所以...受害人==凶手!!!! 12/20 18:15
正解
破案關鍵為指紋
殺害受害者B的刀柄上有受害者A的指紋
殺害受害者A的炸彈殘骸上有受害者B的指紋
簡單的來說就是這兩位連續殺人犯用的手法雷同
都是在和被害人有肢體上的接觸時下手殺害對方
這一次,他們則是殺害了彼此
在兩位殺人犯接觸時
B順手把定時炸彈丟進A的包包內
A則是轉過身拿小刀刺殺B
B因為被刺中要害當場身亡
A則是在20分鐘之後,被自己包包內的小炸彈給炸死
兩個人同一時間下手,卻在相隔20分鐘身亡
推 tigerflyer:還真的被妳說中 12/20 18:15
(淚奔~~~)
→ tzar:A殺了B的同時,B在A的包包內放了炸彈? 12/20 18:15
是的
→ tigerflyer:對沒錯就是這樣 12/20 18:16
→ tzar:用水球,可惡XD 12/20 18:16
之前也有一位丟過水球,不過問的是其他問題
因為我不知道水球要怎麼用,所以就...
→ tigerflyer:難怪是同時行兇 12/20 18:16
我的表達上面真的有問題,抱歉啦~~~
→ stimim:我只發一顆水球問他是不是而已 12/20 18:17
一顆就湯底
→ tigerflyer:我只能說原PO很衰遇到神手 12/20 19:21
對啊~~~
本來想說
大家的問題都鬼打牆了應該可以爆~~~
沒想到下一秒就湯底...
推 Maxlaughter:有留下指紋的話為什麼還是連續殺人犯 12/20 23:26
有關這個,已經在解答篇講解了
不過
由於警方會對死者採指紋,是為了在鑑識上時,可以排除受害人的指紋
一個案件可以採到很多可能是犯人的指紋
用排除的方式,排除掉無嫌疑的,死者的,非相關人士的
剩下的就可能是嫌疑犯或是兇手的
可是卻發現到兩位被害人的指紋出現在殺對方的兇器上
於是斷定死者就是犯人
※ 編輯: dndevil 來自: 218.171.169.211 (12/20 2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