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culirose:這是運動隊伍? 09/12 14:08
Yes 現在普遍被認定為一種"運動"
推 aculirose:電競? 09/12 14:10
Y 為什麼這麼快XDDDDDDDDDDDDDD
→ aculirose:因為你說現在被認定呀~ 09/12 14:11
→ spiral1226:對吼 XD 09/12 14:13
推 aculirose:所以這湯的意思是…他們之前換一個隊員沒有用違約金 09/12 14:16
→ aculirose:這次卻有? 為什麼之前不用這樣? 09/12 14:16
→ spiral1226:Y 09/12 14:20
推 sanloman:前一位是自由轉會 後一位有約在身 09/12 14:43
不對喔 第一個轉隊的時候還有所屬的隊伍 而且是在季中~
推 aculirose:是泡麵! 09/12 15:09
→ sanloman: 是亞克! 09/12 15:22
推 cutecat5511:因為規則改變 所以 以前的不用教違約金 現在要 09/12 15:22
No 規則都是一樣的喔
推 naminono:因為其中一個隊員是老闆 09/12 15:48
No 隊員跟老闆不同人!
整理 這樣說好了
A隊 B隊 C隊
甲選手從A隊到B隊 B隊老闆必須幫他付違約金來挖角他
但是之前乙選手從C隊到B隊卻不用 Why
提示 運動項目是電競 這點蠻重要的
→ aculirose:ABC隊有關係?例如從屬? 09/12 20:27
是的 有關係
不是從屬喔 是平等的隊伍
→ wxtab019:比賽項目不同 09/12 20:28
NO
推 allen65535:ABC都是同一種比賽的隊伍? 09/12 20:28
Y
A B C三隊是同一種比賽項目的隊伍 他們會在比賽中遇上的
推 ilovecanna:因為一個原本有合約一個沒合約?一個一軍一個二軍? 09/14 19:18
推 ilovecanna:第一次是交換 第二次不是? 09/14 19:20
N 兩位都有合約喔
N 非一軍二軍的升遷制度
第一次和第二次選手的更動有不一樣的點 但是交換選手的本質並沒有變
是某個原因讓第一次交換變得很輕鬆
Hint:不要從選手去想 從老闆跟隊伍去想會比較好:)
※ 編輯: spiral1226 來自: 111.253.56.245 (09/16 13:22)
→ acolyroce:共同的老闆? 09/16 14:04
是的!
推 meteor1015:所以第一次跟第二次選手交換的原隊伍不同? 09/16 14:24
→ meteor1015:以莫聲的例子來說, BC兩隊的關係與AB兩隊不同? 09/16 14:24
是的 BC兩隊是同一個老闆
因為簽訂合約的對象相同 所以可以輕易轉隊
就像是統一獅 統一牛 統一象 統一猿這種感覺
至於為什麼BC兩隊可以同一個背後老闆 依然能夠參賽
是因為電子競技的隊伍認定和一般的運動不同
是以構成的成員 登記的隊伍為主
所以經常會有不同隊伍獲得相同企業贊助的狀況
這位老闆是贊助"冠名權" 是兩隊最主要的背後贊助者
兩隊以他家公司的兩個代理品牌為隊名
以統一的例子來說就像是大亨堡隊和關東煮隊
湯底\(^▽^)/
※ 編輯: spiral1226 來自: 111.253.56.245 (09/16 1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