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rischang100 (CHANG)
看板TurtleSoup
標題[解答] 不在場證明
時間Thu Apr 8 00:42:26 2010
題目:
某人被發現陳屍家中。
屍體沒有被搬移過,也確定是他殺。
警方鎖定了嫌疑犯T氏。
警方的推論都沒有錯誤。
然而,T氏卻有著完美無法推翻的不在場證明--
一人證,一物證。
===============解答在下一頁喔!!小心不要雷到!!==================================
解答:
兇手T氏對死者懷恨已久,他布這個局超過了一年!!
由於當時技術限制,死亡時間只能大略推估到十二小時的範圍,
因此兇手細心地準備了兩段不在場證明
一是照片。
照片右下角有顯示日期,可證明他白天都在遠離死者住處的風景名勝遊玩。
但事實上,這些照片都是兇手去年同月同日拍攝的!
二是證人。
兇手抄了被害人家的電話號碼給證人,謊稱是自己的,
並表示自己很忙只有當晚某時有空,請證人務必在那個時段來電聯絡。
隔日兇手又去找證人,用名片換回抄有號碼的紙片
(聲稱背面有重要資訊,是一時不察忘了)。
最後害兇手露出馬腳的是照片。
照片中的兇手在地上投下清晰的影子,
但檢察官去查看氣象資料發現,當日各地都是陰天,
因此照片肯定不是當時拍攝的。
出處、作者:
土屋隆夫《影子的告發》(標題破梗法...)
備註:
土屋隆夫是著名的本格派推理小說家:
小說中只有可以完全平邏輯解出的謎團,
不會摻雜意外、巧合、運氣、個人因素等等,
謎團也都設計得很縝密很漂亮
不過我看這本的時候一直在想,要是證人拿到紙片之後有另外把號碼抄起來
(比方說抄入自己的電話簿之類的....面對重要公事這樣很合理吧?)、
或是她乾脆把號碼背起來,那兇手不就GG了嗎....~"~
===================注意解答的標題要跟題庫一樣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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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36.161
推 noveler:耶終於等到了(晚安~ 其實我也想過你這個疑惑 04/08 00:45
→ irischang100:是吧是吧~ 晚安ˊˇˋ 04/08 00:47
推 kagiliu:不過都要布那麼久的局了,要找一個不會記電話的人 也不難 04/08 00:47
→ noveler:推樓上,同樣的我也想過,如果是我也不會將之記下XD 04/08 00:49
推 shvzrrsy:高進:我佈這個局佈了一年之久 04/08 00:52
→ irischang100:我記得兇手在設計這個手法之前是和證人素不相識的... 04/08 12:32
推 parkerwind:柯南好像有演過XDDD 04/08 12:36
→ irischang100:對,那集的破綻出在兇手手上的曬痕對吧 04/08 12:58
推 kagiliu:那是我第一次沒有看結局就找到破綻 04/08 14:44
→ wolffy:第一個 如果調相機時間有沒有可能啊? @@ 04/08 16:53
→ wolffy:而且有些相機還會連年份一起顯示說 XD||| 04/08 16:53
→ irischang100:可能那個時代的相機無法吧...我猜-_- 04/08 1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