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TurtleSoup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題目: 某人被發現陳屍家中。 屍體沒有被搬移過,也確定是他殺。 警方鎖定了嫌疑犯T氏。 警方的推論都沒有錯誤。 然而,T氏卻有著完美無法推翻的不在場證明-- 一人證,一物證。 ===============解答在下一頁喔!!小心不要雷到!!================================== 解答: 兇手T氏對死者懷恨已久,他布這個局超過了一年!! 由於當時技術限制,死亡時間只能大略推估到十二小時的範圍, 因此兇手細心地準備了兩段不在場證明 一是照片。 照片右下角有顯示日期,可證明他白天都在遠離死者住處的風景名勝遊玩。 但事實上,這些照片都是兇手去年同月同日拍攝的! 二是證人。 兇手抄了被害人家的電話號碼給證人,謊稱是自己的, 並表示自己很忙只有當晚某時有空,請證人務必在那個時段來電聯絡。 隔日兇手又去找證人,用名片換回抄有號碼的紙片 (聲稱背面有重要資訊,是一時不察忘了)。 最後害兇手露出馬腳的是照片。 照片中的兇手在地上投下清晰的影子, 但檢察官去查看氣象資料發現,當日各地都是陰天, 因此照片肯定不是當時拍攝的。 出處、作者: 土屋隆夫《影子的告發》(標題破梗法...) 備註: 土屋隆夫是著名的本格派推理小說家: 小說中只有可以完全平邏輯解出的謎團, 不會摻雜意外、巧合、運氣、個人因素等等, 謎團也都設計得很縝密很漂亮 不過我看這本的時候一直在想,要是證人拿到紙片之後有另外把號碼抄起來 (比方說抄入自己的電話簿之類的....面對重要公事這樣很合理吧?)、 或是她乾脆把號碼背起來,那兇手不就GG了嗎....~"~ ===================注意解答的標題要跟題庫一樣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36.161
noveler:耶終於等到了(晚安~ 其實我也想過你這個疑惑 04/08 00:45
irischang100:是吧是吧~ 晚安ˊˇˋ 04/08 00:47
kagiliu:不過都要布那麼久的局了,要找一個不會記電話的人 也不難 04/08 00:47
noveler:推樓上,同樣的我也想過,如果是我也不會將之記下XD 04/08 00:49
shvzrrsy:高進:我佈這個局佈了一年之久 04/08 00:52
irischang100:我記得兇手在設計這個手法之前是和證人素不相識的... 04/08 12:32
parkerwind:柯南好像有演過XDDD 04/08 12:36
irischang100:對,那集的破綻出在兇手手上的曬痕對吧 04/08 12:58
kagiliu:那是我第一次沒有看結局就找到破綻 04/08 14:44
wolffy:第一個 如果調相機時間有沒有可能啊? @@ 04/08 16:53
wolffy:而且有些相機還會連年份一起顯示說 XD||| 04/08 16:53
irischang100:可能那個時代的相機無法吧...我猜-_- 04/08 1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