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
因為不想做母親,她犯了法.
因為身為母親,她犯了法.
因為希望身為母親,所以她又犯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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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甲女因為年輕時的錯誤生下了乙.
但是因為年輕愛玩不想當母親而遺棄了乙.[第一次的犯罪=惡意遺棄]
多年後,意外和已經有女友的乙相戀,發生關係後才發現乙是她兒子.
也因為如此,她犯了第二次法.[妨害風化罪:第230條[亂倫]]
她愛著乙,想要乙的孩子.
卻又不希望她和乙的孩子會是畸形兒.
而此時,乙的正牌女友丙已經懷孕.甚至已經接近臨盆.
想要乙的孩子想瘋的甲
就把丙殺了.剖開了丙的肚子把孩子連子宮一起取出來...
出處、作者:
fenglandblue
備註:
這其實是今天的兩則社會新聞的結合.......
感謝大家陪腦缺的原po玩這碗充滿bug的湯.
[因為忘記棄嬰也是犯法...所以稍微修改了題目OTZ]
===================注意解答的標題要跟題庫一樣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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閉上眼---
回不去的過去與看不見的未來我都選擇視而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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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fenglandblue 來自: 218.162.144.213 (09/14 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