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urcat (兔耳貓)
看板TurtleSoup
標題[解答] 時間的魔法
時間Wed Mar 10 22:30:36 2010
題目:
"我只要再撐個幾天 再撐個幾天....
幾天後再殺他就可以不要浪費那麼多XX了!"
XX是甚麼?
為什麼不用浪費那麼多XX了?
===============解答在下一頁喔!!小心不要雷到!!==================================
解答:
長期被養父毆打的兒子
痛恨自己的養父 決定要殺掉他
也由於養父子間關係惡劣
養父終於決定終止收養關係
(題目中主角說話的時間點 就在這時候)
只要終止了收養關係 就不是構成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此罪只有無期徒刑和死刑,殺人罪是十年以上,無期徒刑和死刑)
(此處當然仍有學說上的爭議,
"擬制血親於終止收養關係後,是否仍為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之行為客體"
不過以否定說為主,並考慮兒子是長期被施虐和台灣現狀,故不以死刑為考慮)
本題只要猜到 養父(養母亦無分別)子中的兒子
要等收養關係中止之後 再把養父給殺了 即可
XX可為時間也就是指刑期
附上我國刑法法條供參考:
第 271 條
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272 條
殺直系血親尊親屬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出處、作者:
tourcat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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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noscnos:現在死刑犯也不執行死刑了XD 03/10 22:32
→ tourcat:我知道 所以本題不考慮死刑這個刑度XD 配合時事~ 03/10 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