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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 黑、白、綠、花四個人聚在一起。 黑「這一次的事件很有趣呢。」 白「有兩個死者吧?」 綠「其中一個死者是黑。」 黑「我死在屋頂上。」 綠「另一個死在地下室的某輛車裡。」 白「犯人是怎樣犯案的呢?」 黑「兩次殺人是同一個犯人哦。」 花「也就是說……犯人還活著嗎?」 白「不一定。」  「如果我是犯人的話,那麼我只要殺了黑之後自殺就好了吧?」 花「不,那樣子是不可能的。」 白「犯行是如何達成的呢?」 黑「現場來看……我是被用刀殺死的。」 花「也有可能是毒殺之類、外觀看不出來的傷吧?」 綠「你在說什麼呢……」 花「哦、對哦。都忘記了。」 白「另一個死者呢?」 花「現場來看……同樣也是被用刀殺死的。」  「兩個人都是被他人用刀殺死的。」 白「原來如此。」  「這樣就不用考慮得太複雜了嗎……?」 綠「當然。」  「無論怎麼看,這兩個人都是被他人用刀殺死的。」 白「犯人是怎麼移動的?」 黑「兩個犯案現場都位於同一座大樓。」  「這座大樓有可以到達大樓所有樓層的電梯。」 綠「花測量過了哦。」  「這架可以到達大樓所有樓層的電梯從地下停車場到屋頂,總共需要三十分鐘。」  「當然,回程同樣需要三十分鐘。」 花「是意外高的大樓吧?」 綠「那樣的大樓現實中很難見到吧。」 黑「除此之外,從地下停車場到達大樓,就只能走樓梯了。」 黑「這裡出現了一個很耐人尋味的部分……」 白「那是?」 黑「從犯人開始殺害地下停車場的死者,到犯人結束殺害屋頂的死者,   總共費時十分鐘。」 黑「……有趣吧?」 綠「……有趣呢。」 綠「但是,兩人死後是否有被移動過?」  「這麼說來,屋頂跟地下停車場這兩個場所包含了電梯內嗎?」 花「什麼意思?」 白「就是說……假定地下停車場的死者是被放在地下停車場的電梯內的。」  「那麼,這樣算不算是地下停車場的死者?」 黑「不算。那樣就太亂來了。」  「當然,屋頂的死者,也就是我,也沒有辦法套用這樣的邏輯。」 綠「那麼是否有被移動過呢?」 花「兩個死者都沒有被移動過。」 ============================================================================== 解答就在下面喔!!!小心不要亂看!!! ((若本題是採擷其他作品內容者,請於解答前註明)) ((若解答無上述內容者,請出題者自行Ctrl+y刪除★☆部份,保留剩餘防雷頁)) ============================================================================== 解答: 首先必須強調的是:題目中的敘述句是絕對真實。          換言之,問句的真實性是不確定的。 說是「大樓」……其實是這樣的形狀。              頂樓              █████              █████                  █              █████              電梯███            =====地下停車場===== 因為畫圖有點花錢的緣故,所以可能會倒的大樓什麼的就不要在意。 心意有到就好、心意嗯。 如此一來,從地下一樓到頂樓的距離就長多了 要坐電梯從最底到最頂(或是反之)要花上30分鐘,也就由此而來。 花「是意外高的大樓吧?」 綠「那樣的大樓現實中很難見到吧。」 也就是說,所謂的「大樓」……大概是這樣設計的。對不起(跪 然後是兇手的殺人方式。這點大概很明瞭了。 兇手在地下停車場殺害一名死者, 接著走樓梯到屋頂殺害另一名死者。 十分鐘的犯行……大概就這樣吧。對不起(土下座 最後其實還藏了一點小東西, 第五人,也就是黑以外的第二位死者的名字是「我」。 黑是死在車裡的才對。 為了提示,特意在都是顏色的名字裡塞了一個「花」。 也就是說,五個人的名字不全然都是顏色。……是想這樣提示。 對不起(趴地 出處、作者: star123 備註: 這種形式是某個夜晚突然發想出來的實驗性題目。 實際開了之後……才發現真是令人愧疚到不行啊啊啊 ===================注意解答的標題要跟題庫一樣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35.30
star123:請不要抓我下鍋,拜託了 07/27 22:54
Nodia0929:嗯?可是當我問樓梯有沒有被使用到時回答卻是否? 07/27 23:54
糟糕,好像是真的 那時候的問題我解讀成「兩次犯行之前三十分鐘、兩次犯行之後三十分鐘」 這個界定範圍了 orz
Nodia0929:電梯的設計是會水平移動的嗎? 07/27 23:57
嗯嗯嗯應該做得到吧(?) 大概……可能……也許……
Nodia0929:"我"這個梗很不錯! 07/27 23:58
※ 編輯: star123 來自: 114.45.43.12 (07/28 11:05)
vsch97240:名字居然是我XD 我有想到兇手是不是叫他人 07/28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