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刊偷拍阿嬌換衫影視處收逾百宗投訴(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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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嬌為偷拍事件不開心落淚。這是Twins之前在大馬登台的情況。 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明言)就日前一本周刊偷拍Twins的鍾欣桐(阿嬌)在馬來西亞登
台時更衣的照片,直至昨日影視處已接獲103宗投訴。工商及科技局局長王永平批評,類
似雜誌的做法「下流及核突」,而當局日內會將有關雜誌送交淫褻物品審裁處審查,若裁
定違規將依法處理。同時,針對近期多本雜誌封面用字及相片涉不雅成分,當局正研究將
淫褻物品審裁委員會的成員數目增加,以加強公眾參與。
王永平昨日向記者表示,關注傳媒透過侵犯私隱方式取得照片。他批評有關雜誌:「偷
影幾時都不對,偷影幾時會對呢?」他又批評近日多本雜誌封面的字眼,越來越核突、下
流。王永平希望作為傳媒應當檢討做法,不要在社會出現批評時便亂扣帽子,高呼影響言
論自由,著別人「收聲」。
他續說,當局將於日內將有關個案轉交影視處分類,若發現有人違規將依法處理,惟他
補充,由於影視處無權發出禁制令,故難以禁止周刊繼續在市面售賣。
擔心阿嬌 急忙慰問 方力申籲藝人挺身反偷拍
談到緋聞女友阿嬌(鍾欣桐)在馬來西亞登台更衣時被偷拍,照片更成為雜誌封面,小方
力撐阿嬌直斥:「這樣犯法地去偷窺實在過分和缺德,我也知道阿嬌哭到好可憐,都已慰
問了她!」問到是否致電慰問?小方則指不想提到慰問的內容,只知她現心情好了點,但
有否再哭就不清楚了,他也是做了朋友應該做的事。
阿嬌受了這樣的委曲可會心痛?小方說:「這個不講了,不過是好慘、好可憐,看到也
好生氣,人家換衫也偷影!」有否再叮囑阿嬌往後要小心?小方指一般要講的也會講,而
他亦有看過該報道,但小方強調不是為了八卦,只是想了解這次事件對阿嬌的傷害程度有
幾大,因他知阿嬌有擔心除了報道的照片以外,會有她更衣的片段在網上流傳。
小方是演藝人協會的會員,他希望藝人會及阿嬌的朋友會作出行動,去反對這次的偷拍
行徑,他會全力予以支持。問到他又會否擔心被偷拍?小方還是關心阿嬌謂:「男仔會好
一點,始終女仔蝕底好多,真的不容許這樣的事再發生!」
莫文蔚願行動支持阿嬌
莫文蔚將於下月2日會在台灣小巨蛋舉行個唱,剛發生阿嬌被偷拍更衣事件,她坦言也
會擔心,不過小巨蛋做過不少演出,相信會很嚴密,但也得靠工作人員做足檢查功夫。可
是像阿嬌嚴防也一樣被偷拍?莫文蔚表示這也沒法子,做演唱會或住酒店時定會有脫掉衣
服的時候,即使關了燈,要是有心「裝」自己,也總會被拍到,所以也會驚怕。
莫文蔚稱做演唱會唯一的方法就是在重要部位黐得就黐,因為在台底換衫,就算打了底
也不應該給人看到。過去她於內地做騷,試過一次大會的攝影師衝了入後台,當時她們正
在更衣,幸對方即時被喝止停步,不過她相信對方也並非有意的。總結阿嬌的事件,莫文
蔚認為偷拍的人和雜誌也是不對,如果行內有抗議行動,她也會支持參與,因這都是保障
業內人士的行動。
官恩娜妙計防偷拍
對於鍾欣桐換衫慘被偷拍的事,Ella覺得刊登的雜誌很過分,為免被人偷拍走光照,
Ella不惜研究出一種名為「金蟬脫殼換Bra法」,以保護身體的重要部位,以保不失。不
過如果是有心裝無心人,Ella覺得以這種方法也難逃一劫,所以最好都不要被人偷拍。
李彩華則提出在換衫時先用探測器探測有沒有人裝偷拍儀器,但如果是有心裝無心人始
終防不勝防。
社會各界譴責侵犯私隱
某周刊偷拍鍾欣桐在大馬登台時在更衣室換衫的一連串相片,包括鍾欣桐上半身被攝入
鏡頭,側面露出肩部及背部、整理胸圍的動作,並用作周刊封面刊登,香港各界同聲撻伐
。
明光社批評懲罰過輕
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在一個電台節目上批評,有關雜誌的做法嚴重侵犯他人私隱,而影
視處對雜誌刊登涉及偷拍及淫穢性質的照片,懲罰過輕,阻嚇力不足。他擔心如果同類事
件發生得多,讀者會變得麻木,反對雜誌刊登淫褻及不雅內容的聲音會越來越少。
工聯會促檢討現行條例
香港工會聯合會發表聲明,強烈譴責有關雜誌的行為「不道德」,肆意踐踏社會的道德
界線,嚴重侵害私隱和女性的尊嚴,「絕不下於非禮等性侵犯罪行」。他們要求特區政府
從速調查事件並懲處該雜誌的主事者,並盡快檢討現行的《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堵
塞法例上的漏洞,將無理、蓄意侵犯私隱的行為刑事化,並強化傳媒的自律機制等,以杜
絕類似的不當行為再次出現。
鍾欣桐所屬的英皇娛樂集團已發出嚴正聲明,對事件表示強烈不滿。對於有香港大型傳
媒機構為求商業利益,而利用如此不道德偷拍方式拍攝藝人私隱感到十分震怒。
婦女聯席要求公開道歉
由9個婦女團體組成的平等機會婦女聯席亦發表聲明,強烈譴責有關雜誌的做法,認為
此舉不但侵犯了女藝人的私隱權,令受害人感到威脅及不安,更反映這也鞏固了社會上針
對女性的偷窺文化,故他們要求該雜誌向當事人公開道歉。聯席又認為,過往類似的偷拍
案件判刑太輕,故當局應檢討有關法例。
有律師聲稱被偷拍者不受刑事法保護
組合「Twins」上周在馬來西亞舉行演唱會,成員之一「阿嬌」鍾欣桐在後台換衫時被
某周刊偷拍並刊載封面,針對是次偷拍事件,阿嬌及其公司是否可循刑事控告有關雜誌侵
犯私隱?律師謝連忠坦言,目前有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偷拍,並不受刑事法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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