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iolin7 (香港吉祥物)
看板Twins
標題[新聞] 大馬警冀阿嬌親自報案(08.26)
時間Sat Aug 26 03:32:08 2006
大馬接報案或引渡偷拍者(文匯報)
http://www.wwpnews.net/image/2006/08/26/hk0826a2.jpg

黃穎茵指出,阿嬌就是在後台更衣室的一個角落(下圖),被人從離地面7呎高及用黑布遮
住的窗口(上圖)角度上偷拍。
【本報訊】馬來西亞消息:歌手鍾欣桐(阿嬌)被周刊偷拍及刊登換衫照事件有新發展。
阿嬌所屬的英皇娛樂昨午已經派代表向大馬雲頂警方報案。馬來西亞國安部副部長胡亞橋
接受本港傳媒訪問時,強調會徹查事件。當地法律界人士指出,根據當地法律,即使是境
外媒體在大馬偷拍,亦屬刑事罪行,不排除將有關人士引渡返大馬進行審判,最高刑罰是
監禁7年或罰款。
胡亞橋在接受傳媒訪問時也強調,偷拍行為是不道德的,違反基本人權,形成不良的社
會文化;如果真有偷拍,在馬來西亞是違法的。
香港英皇藝人部管理經理黃穎茵(Ada)與協辦Twins演唱會的香港負責人的劉先生(Alex)
,於昨午12點抵達大馬後,即前往葉觀盛路會見馬來西亞代表律師商討事項;隨後,他們
在兩名大馬男女律師陪同下,於下午4時40分前往雲頂高原警局報案,直至傍晚6時30分離
開。
據悉,他們報案時已將《壹本便利》及阿嬌遭偷拍的更衣室照片交予警方調查,目前已
將偷拍事件全權交由大馬律師處理。黃穎茵表示,基於有關事件已交由警方調查,她不方
便對傳媒發表任何談話。
男性禁區 疑窗口洩春光
劉先生介紹說,雲頂高原雲星劇場的後台有4間更衣室,分為上下左右。Twins為了讓演
唱會順利進行,方便出入後台,因此選擇了下面左邊的房間。他說,更衣室只有9個人可
以自由進出,那就是Twins、兩名服裝師、髮型師、化妝師、黃穎茵、黃的助理以及阿嬌
的媽媽,全部都是女性,其他男子一概不可進入。「房間內只有一個櫥和一間廁所,不過
在7呎高卻有一個2呎乘1呎寬度的窗口,它的玻璃有3分之2是磨砂的,視線從外至內是模
糊不清的。」
信保安系統 英皇無檢查
他強調,他們非常信任雲頂高原的保安系統,因此英皇娛樂的工作人員在接手那間房間
時,並沒有仔細檢查裡面。大馬警方希望偷拍事件的受害者阿嬌能親自投報,警方亦將視
案情的必要,不排除將傳召她問話。文東警區刑事調查主任拉辛助理警監指出,黃穎茵是
以香港英皇娛樂代表的經理人身份報案,但卻不能代表受害藝人報案,為了方便展開調查
工作,警方希望阿嬌能親自投報。
大馬警冀阿嬌親自報案
「阿嬌可以選擇前來我國或是在香港的警區報案,若香港警方接獲阿嬌的投報後,將通
過國際刑警將案件交由大馬警方調查,而目前最重要的是受害藝人親自報案!」
他又表示,由於香港英皇娛樂的代表昨日才向馬國警方作出投報,他需要與彭亨州刑事
調查主任努林助理總監著手研究有關案情後,才能列出循哪項刑事條文展開調查。
英皇娛樂昨日除了派出代表向大馬警方報案外,也將有關偷拍案件交予大馬章與厲律師
樓的女律師吳如嫦及一名男律師全權處理。
《壹本便利》列不雅類別最高罰40萬囚1年
http://www.wwpnews.net/image/2006/08/26/hk0826b2.jpg
阿嬌被《壹本便利》偷拍更衣照刊登於封面,事件震撼全城。資料圖片
【本報訊】工商及科技局證實,淫褻物品審裁處已將日前刊登偷拍女星阿嬌更衣照的該
期《壹本便利》評定為二級,即屬不雅類別;但有關評級為暫定評級,相關傳媒機構可以
在5日內申請覆核。同時,影視處接獲有關該期刊物的投訴達到1726宗,屬有史以來最多
的一宗個案。
接1726宗投訴 史上最多
工商及科技局發言人表示,該期登出女星在更衣室換衫照片的刊物,被淫褻物品審裁處
評為二級,即是屬於不雅或令人不安類別,預計於星期二在報紙刊登公布,有關的機構可
以在5個工作天內提出上訴,若在5日內不作出有關申請,評級就會作實,影視處就可以跟
進及作出檢控。如果成功作出檢控,初犯者最高可罰款40萬元及監禁12個月,再犯者則最
高可罰款80萬元及監禁12個月。
藝協聲明 誓向敗德傳媒「開戰」
香港演藝人協會於前晚召開臨時緊急大會,商討如何保障藝人私隱。並於昨午發表聲明
,對藝人於演出期間換衫遭偷拍的遭遇表示遺憾,強調決心與完全喪失道德觀念、為求銷
量不擇手段的傳媒打一場仗。希望政府對藝人的行動予以支持,特別是希望盡快制訂新的
法例,保障包括藝人在內的香港市民的私隱。
《便利》屢犯不改 民建聯促罰停刊
平等機會婦女聯席強烈譴責《壹本便利》在歌星鍾欣桐不自願的情況下進行偷拍,指該
行為極不尊重當事人的身體自主及私隱。聯席發言人吳惠貞認為,偷拍事件與公眾利益無
關,「偷走女性的自尊來賣錢,跟搶掠沒有分別」。她又炮轟壹傳媒加印該期雜誌是死不
悔改的行為,並反映社會存在偷窺文化,情況令人憂慮。
藝人齊怒吼:加印圖利應「坐監」
《壹本便利》刊登偷拍歌星鍾欣桐(阿嬌)後台換衫的照片,受到社會各界嚴厲譴責;但
《便利》竟無視責難,反而趁賣斷市再加印。不少藝人深感不滿,認為這種行為挑戰社會
道德及公義;他們希望政府出手立法規管,加重處罰,並表示要讓嚴重違規的人入獄,才
能起到阻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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