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案組查偷拍案
阿嬌報案 警或求助國際刑警(成報)
http://www.singpao.com/20060827/photos/m869682SP.jpg
阿嬌(左)昨晚出席無铫的兒歌金曲頒獎禮時未再發表講話,(右)為其拍檔阿Sa。
《壹本便利》刊登偷拍照片事件,被偷拍的女藝人鍾欣桐(阿嬌)昨在英皇藝人管理部總
監霍汶希的陪同下,到灣仔警察總部報案,案件列作求警調查案,暫交由中區重案組第2
隊處理。警務處長李明逵曾表示,事件不在香港發生,如受害人需要馬來西亞警方的協助
,警方可以透過國際刑警表達意願。
偷拍更衣照事件引起廣泛關注,鍾欣桐昨日下午在公司人員的陪同下,乘坐七人車到達
灣仔警察總部報案。她在警署內逗留約兩小時後離去。警方表示案件列作求警調查案處理
,並交由中區重案組第2隊調查。日前李明逵曾呼籲鍾欣桐報警,並指警方會盡力提供協
助。
曾志偉:偷拍應列刑事罪
鍾欣桐昨身穿白色T恤及牛仔褲,戴覑太陽眼鏡,神情落寞地由公司職員陪同離開灣仔
公司前往報警,在報案前她表示事件令她蒙上陰影,出入任何地方都更加留神。對於雜誌
不僅毫無悔意,還大肆加印的行為,鍾欣桐就指摘雜誌社的行為「好唔應該」,並感到雜
誌好像認為加印是理所當然的事情。雖然警署外有近五十名記者等候訪問,但鍾欣桐報案
後並未發表任何談話便離去。
得悉鍾欣桐已報警備案,藝人曾志偉就表示在事件發生後,她就應第一時間報警,因為
事件十分嚴重,如此偷拍與非禮並無分別,加上偷拍照片已被刊登,曾志偉認為這是刑事
罪行。
偷拍事件雖已報警,但有律師就指現時警方可做的事情仍然有限,因為事件並非發生在
香港本地。不過,律師稱警方可以透過國際刑警的協助,與馬來西亞當地的警方合作。如
果能找到足夠的證據顯示事件是在香港策劃、由香港人主使、由香港記者執行,香港警方
就能落案起訴有關人士。但在有足夠證據證明事件與任何人有關係前,事件僅可進行民事
訴訟,包括控告有關雜誌侵權等。
大馬政府:阿嬌宜親報案
英皇娛樂集團前日已派員前往馬來西亞報案,馬來西亞安全部副部長胡亞橋表示,大馬
警方已從場地、出入人員等方面覑手展開調查工作。但他稱根據馬來西亞現行的英國法律
,受害當事人需親身前往報案,故不排除鍾欣桐需親身前往當地報案及協助調查。而霍汶
希則表示鍾欣桐需視乎情況再決定是否前往大馬。
鍾欣桐昨晚出席無铫電視的兒歌金曲頒獎典禮時,無铫特意安排獨立化妝間予鍾欣桐。
她本來計劃節目後接受傳媒訪問,卻臨時取消。
「便利」社長曝光
否認針孔機拍攝
人氣女星鍾欣桐被雜誌《壹本便利》刊載疑偷拍所得的更衣照,引起軒然大波,雜誌「掌
舵人」社長殷明偉首曝光,他昨日終打破緘默,接受同一集團另一刊物記者訪問時,矢言
否認用針孔攝影機該照片。有知情人士向本報揭開其神秘面紗,指殷明偉九十年代初加入
報業,初任職已結業的老牌大報《華僑日報》;現為壹傳媒老闆黎智英「愛將」,不時被
急調到旗下不同刊物催谷銷量,其作風大膽及喜走偏鋒。
黎智英愛將 作風大膽
鍾欣桐被偷拍後,《壹本便利》及壹傳媒均未有回應記者的提問。殷明偉昨日接受同一
集團的《蘋果日報》訪問時謂:「有關照片不是使用針孔式相機,也不是在表演場地內拍
攝,亦非在破壞公物情況下拍攝。」不過,詳情則未有透露。
據了解,有份策劃今次鍾欣桐新聞的高層,曾任職刊載藝人劉嘉玲祼照風波的《東周刊
》,並負責統籌這新聞,後《東周刊》因這事而停刊,該名高層亦轉投《壹本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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