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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加印與公眾為敵 演藝人協會黑衣請願(太陽報) 演藝界繼前日舉行聲討大會後,香港演藝人協會代表昨日一同身穿印有「姑息養奸、痛心 疾首」的黑色T恤,到政府總部遞交請願信,強烈譴責壹傳媒集團負責人縱容旗下刊物《 壹本便利》,以不擇手段妨害人身自由,達到促銷牟利目的,協會批評雜誌明顯與公眾為 敵,呼籲市民立即罷買及罷看相關刊物。連日來備受偷拍事件困擾而愁眉不展的鍾欣桐 (阿嬌),昨出席保良局宣傳活動時終再展歡顏。 十七名演藝人協會成員在名譽會長成龍帶領下,全部穿上黑色T恤,沉默地到政府總部向 工商及科技局遞交請願信。 藝人梁家輝在遞信後宣讀聲明,指協會對事件極度憤慨,斥責《壹本便利》不但毫無悔意 ,更無視沸騰民意加印促銷,明顯與公眾為敵,呼籲其他傳媒不應效法,促請政府正視事 件,在不影響新聞自由前提下修訂法例,提高罰則。 譚詠麟:要殺一儆百 成龍感謝特首曾蔭權關注事件,認為公眾人物應該給人拍照,但女孩子在家或更衣室被 偷拍,則是非常可惡,有良知的傳媒都不會這樣做。協會副會長鄭丹瑞表示,本周五(九 月一日)將約見工商及科技局局長王永平,希望政府能提高罰則。歌星譚詠麟昨亦不點名 批評某傳媒的報道手法傷風敗德,是「過街老鼠」,希望政府立重例遏止歪風,「呢次打 唔沉就有排搞,要殺一儆百。」 另一方面,鍾欣桐昨日出席《星光熠熠耀保良》宣傳活動時,對於新一期《壹本便利》未 有再刊登其被偷拍的其他照片鬆一口氣,但仍憂慮相片會在其他地方刊登,阿嬌又指事件 已交律師及警方處理,不便評論。 馬國鎖定黑手 全力緝捕歸案 偷拍阿嬌將受鞭笞 《壹本便利》偷拍及刊登藝人鍾欣桐(阿嬌)在馬來西亞雲頂登台期間的更衣照,案件經 馬國與香港警方同步展開調查後昨日出現突破,調查人員已掌握了一名涉嫌參與偷拍的男 子身份,現正全力追緝歸案。香港警方昨日亦向案發時在場的英皇娛樂職員錄取口供,且 核實受害人阿嬌的口供,準備透過國際刑警提供給馬國警方。馬國警方現時把案件性質列 為「蓄意侵犯貞潔」罪,違者除監禁外,更會被法庭判處皮肉之苦的笞刑。 據馬來西亞《星洲日報》引述當地警方可靠消息稱,調查行動已有眉目,初步掌握一名男 子的身份,正追查其下落,警方相信被追緝的男子有參與偷拍案,但消息不願透露該名男 子是否為馬來西亞人。據悉,當地警方希望先找到該名男子,再循線揪出其他涉案人士, 包括《壹本便利》的記者。 馬國國安部副部長拿督胡亞橋日前接受本報訪問時亦透露,這件案絕不簡單,因此警方的 調查方向包括了多種可能性,包括是否有內鬼接應,在屋外偷拍或是在室內裝置偷拍器材 等。 阿嬌口供經國際刑警送馬國 馬來西亞全國刑事調查總監拿督弗茲透露,警方已把案件列刑事法典354條文處理,馬國 警方會向香港警方取得進一步資料後,找出涉偷拍者身份,如果香港警方近日沒有提出協 助調查的要求,馬國警方也會透過國際刑警主動聯絡香港警方,以尋找港警的合作。據當 地刑事法典354(蓄意侵犯貞潔)條文下,有關者一旦罪成,可判監禁兩年、或罰款、或 鞭笞,或其中兩項並施。 另一方面,港島總區重案組探員,昨晨到英皇娛樂向藝人管理部總經理黃穎茵錄取口供, 了解當日偷拍事件的始末及現場環境。據悉,警方亦透過阿嬌的代表律師,確定早前警方 為阿嬌錄取的口供內容無誤,一俟正式接獲馬國警方的正式蒐證要求,就會經國際刑警送 遞有關口供資料。 《壹週刊》入口亦受嚴格檢查 警方消息稱,一般在本港發生的窗外偷拍或偷拍裙底春光行為,警方會以行為不檢或遊蕩 罪提出檢控,若將來要引渡疑犯到馬國受審,須視乎涉及的罪行,與本港的遊蕩或行為不 檢罪行是否相類似,以及是否符合兩地簽訂的引渡協議的要求。若當地最後發出通緝令, 本港警方仍會全力協助。 此外,馬國國安部副部長拿督胡亞橋昨日強調,已禁止刊登偷拍鍾欣桐更衣照的第761期 《壹本便利》進入馬國,個人攜帶入境也不可以,但不會遭受法律檢控。國安部不排除日 後禁止《壹本便利》進入馬國。他稱,過期的《壹本便利》有入口到馬國,但從未向國安 部申請在馬國發行,即使日後提出申請,國安部也不會批准。另一本同是壹傳媒旗下的《 壹週刊》,日後入口時也會受到更嚴格檢查。 市民唾棄《便利》銷量大跌 《壹本便利》刊登偷拍藝人鍾欣桐更衣照片,引起各界公憤,該刊視若無睹,但昨日最新 一期出版的《壹本便利》,受到多個團體發起罷買影響,銷量大跌,受到市民唾棄,而同 一集團的《蘋果日報》為求自保,昨日在社評中大玩文字把戲,將《壹本便利》偷拍事件 引起的公憤,歸咎於其他傳媒及將責任推給讀者。學者直斥壹傳媒狡辯是執迷不悔及虛偽 ,藉尠社論轉移視線,以淡化民憤。 新一期《壹本便利》,不但隻字不提偷拍鍾欣桐案,亦無公開道歉。而其同集團旗下的《 蘋果日報》則發表題為「糾正錯誤 不能指望政府」的評論,又再玩「認錯」的一貫伎倆 ,玩弄文字遊戲,為《壹本便利》惡行護航及推卸責任,更指今次偷拍引起社會激烈反響 ,是因其他刊物也有拍攝及刊出具爭議照片的前科,並指解決此類錯誤的最佳方法是輿論 的監督及市民的監督,並且指市民要發出清楚訊息。 學者斥《蘋果》評論虛偽 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講師蔡子強斥責《蘋果日報》評論充分反映壹傳媒執迷不悔 及虛偽,沒有誠意悔改。壹傳媒旗下報紙「口響響」叫大眾相信市民發出清楚訊息才是最 重要,此論點是自打嘴巴。《壹本便利》堅持加印,《蘋果日報》的社論只予人利益衝突 。 昨日各報攤都有剛出版的滯銷《壹本便利》堆在報攤乏人問津。在銅鑼灣及尖沙咀一帶的 報攤,有大疊滯銷的《壹本便利》,市民楊小姐說:「《壹本便利》臈壞細路,敗壞社會 風氣,一定唔會買。」大埔翠怡花園的報販陳小姐稱,《壹本便利》來貨由平時的四十本 ,減少為十八本,但整整七個小時才賣出三本。 壹傳媒網站仍登偷拍封面 淫褻物品審裁處上周將偷拍阿嬌更衣的七六一期《壹本便利》封面及內頁暫定為不雅物品 ,要包封套及印上警告字句後,昨天在報章刊登有關公告,但昨日壹傳媒網站仍然登載阿 嬌換衫封面,且無警告字句。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指出,除非該刊提出反對有關評級, 否則將提出檢控,最高可判罰款八十萬元及判監一年。 投訴2621宗 歷來最多 截至昨日,影視處接獲《壹本便利》的投訴已增至二千六百二十一宗,創歷來新高。根據 《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若刊物被定作第二類不雅物品,即有色情或暴力成分,只 可出版或發布予十八歲或以上人士觀看,須以封套密封刊物及於封面及封底印出警告字句 。 影視處發言人表示,該刊可於五個工作天內提出反對,若有反對,審裁處會再就評級展開 聆訊,如仍被評為二級,就會提出檢控。該刊不單要包封套及印出警告字句,連帶在網站 刊出該期《壹本便利》偷拍阿嬌的封面亦要附有警告字句,但本報發現壹傳媒網站昨仍有 上載該封面,且沒有警告字句。影視處發言人表示,會通告該刊須立即加上警告字句。 法庭罰款未阻嚇《壹本便利》惡行 婦團怒吼聲震政府總部 社會各界聲討《壹本便利》偷拍阿嬌換衫事件繼續升溫,十多個婦女團體合共二百多人昨 遊行到政府總部抗議,遞交連日來收集的二萬三千多個簽名給工商及科技局代表,齊聲譴 責《壹本便利》惡行。有婦女團體今日在灣仔和旺角派發貼紙,呼籲市民罷買《壹本便利 》。 二百多人昨午在遮打花園集合,多個婦女團體的代表輪流發言聲討《壹本便利》,他們高 舉抗議標語,其中一張寫上「嚴懲兇手」,旁為壹傳媒老闆黎智英照片,其雙眼貼上金錢 符號,身旁是一隻烏龜。 婦女權益聯盟發言人伍婉婷說,法庭對《壹本便利》的罰款根本未能起阻嚇作用,政府應 檢討法例,加強對不良傳媒的規管,以及立法禁止偷拍。婦女團體又約見工商及科技局首 席助理秘書長張國財反映意見,伍婉婷引述張國財說,現行法例對不良傳媒的最高刑罰已 足夠,至於法庭量刑,政府不能干預。 籲罷買壹傳媒刊物 民協多名代表亦到政府總部抗議,民協婦女力量發言人莫嘉嫻說,《壹本便利》偷拍的猖 獗行為嚴重侵犯當事人私隱,令人髮指,《壹本便利》更加印圖利,絕對是毫無悔意,嚴 重侮辱婦女的行為。 葵青民生動力聯同多個婦女團體約十人,則於葵興地鐵站派發單張,呼籲市民罷買壹傳媒 集團旗下所有刊物。 民主黨多名成員亦到壹傳媒總部外抗議,並焚燒《壹本便利》,象徵市民怒火中燒,他們 要求黎智英道歉及賠償。立法會議員何俊仁擔心,日後公眾可能連如廁、出浴也有機會被 偷拍,這類形同性侵犯的行為必須制止。 《壹本便利》劣行 民情洶湧不得不回應 特首譴責偷拍未點名 女藝人鍾欣桐被《壹本便利》偷拍換衫事件引起公憤,行政長官曾蔭權在事發後一星期, 遲至昨日才首度開腔回應,譴責有關傳媒以偷拍手法侵犯藝人的私隱,又重提法律改革委 員會今年三月提出的有關保障私隱的立法建議,表示會推動立法規管偷拍行為。不過,多 個團體、議員及法律學者都批評,法例檢討應針對《壹本便利》的不良偷拍行為,不能因 此危害新聞自由。 曾蔭權昨回應偷拍事件時,聲稱與市民一樣感同身受,批評偷拍藝人侵犯其私隱明顯不對 ,並認同市民對事件的強烈批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51.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