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警方誓揪主謀(東方日報)
藝 人 鍾 欣 桐 ( 阿 嬌 ) 被 《 壹 本 便 利 》 偷 拍 更 衣 照 案 件 , 馬 來
西 亞 與 本 港 警 方 的 調 查 正 同 步 進 行 中 , 其 中 馬 國 警 方 的 調 查
出 現 突 破 , 調 查 人 員 掌 握 了 一 名 涉 嫌 參 與 偷 拍 的 男 子 身 份 ,
刻 下 正 全 力 追 緝 。 而 香 港 警 方 昨 日 向 案 發 時 在 場 的 英 皇 娛 樂
職 員 錄 取 口 供 , 且 核 實 受 害 人 阿 嬌 的 口 供 , 隨 時 透 過 國 際 刑
警 提 供 給 馬 國 警 方 。 另 外 , 全 城 聲 討 《 壹 本 便 利 》 的 行 動 繼
續 升 溫 , 昨 日 有 十 多 個 團 體 抗 議 該 雜 誌 的 無 良 行 徑 。
據 馬 來 西 亞 《 星 洲 日 報 》 引 述 當 地 警 方 可 靠 消 息 稱 , 當 地 的
調 查 行 動 已 有 眉 目 , 初 步 掌 握 一 名 男 子 的 身 份 , 正 追 查 其 下
落 , 警 方 相 信 被 追 緝 的 男 子 有 參 與 偷 拍 案 , 但 消 息 不 願 透 露
該 名 男 子 是 否 為 馬 來 西 亞 人 。
掌 握 涉 偷 拍 男 子 身 份
據 悉 , 當 地 警 方 希 望 找 到 該 名 男 子 , 並 順 藤 摸 瓜 揪 出 其 他 涉
嫌 與 案 有 關 的 人 士 , 包 括 《 壹 本 便 利 》 記 者 。
馬 國 國 安 部 副 部 長 拿 督 胡 亞 橋 日 前 接 受 本 報 專 訪 時 亦 透 露 ,
這 件 案 絕 不 簡 單 , 因 此 警 方 的 調 查 方 向 包 括 了 多 種 可 能 性 ,
包 括 是 否 有 內 鬼 接 應 , 在 屋 外 偷 拍 或 是 在 室 內 裝 置 偷 拍 器 材
等 。
馬 來 西 亞 全 國 刑 事 調 查 總 監 拿 督 弗 茲 透 露 , 警 方 已 把 這 宗 案
件 列 為 刑 事 法 典 354 條 文 處 理 , 馬 國 警 方 會 向 香 港 警 方 取 得 進
一 步 資 料 後 , 找 出 涉 嫌 偷 拍 者 的 身 份 , 如 果 香 港 警 方 近 日 沒
有 提 出 協 助 調 查 的 要 求 , 馬 國 警 方 也 會 透 過 國 際 刑 警 聯 絡 香
港 警 方 , 以 尋 找 港 警 的 合 作 。 據 當 地 刑 事 法 典 354 ( 蓄 意 侵
犯 貞 潔 ) 條 文 下 , 有 關 者 一 旦 罪 成 , 可 判 監 禁 兩 年 、 或 罰 款
、 或 鞭 笞 , 或 其 中 兩 項 並 施 。
《 壹 本 便 利 》 禁 帶 入 馬 國
另 一 方 面 , 港 島 總 區 重 案 組 探 員 , 昨 晨 到 英 皇 娛 樂 向 藝 人 管
理 部 總 經 理 黃 穎 茵 錄 取 口 供 , 了 解 當 日 偷 拍 事 件 的 始 末 及 現
場 環 境 。 據 悉 , 警 方 亦 透 過 阿 嬌 的 代 表 律 師 , 確 定 早 前 警 方
為 阿 嬌 錄 取 的 口 供 內 容 無 誤 , 一 俟 正 式 接 獲 馬 國 警 方 的 正 式
蒐 證 要 求 , 就 會 經 國 際 刑 警 送 遞 有 關 口 供 資 料 。
警 方 消 息 稱 , 一 般 在 本 港 發 生 的 窗 外 偷 拍 或 偷 拍 裙 底 春 光 行
為 , 警 方 會 以 行 為 不 檢 或 遊 蕩 罪 提 出 檢 控 , 若 將 來 要 引 渡 疑
犯 到 馬 國 受 審 , 須 視 乎 涉 及 的 罪 行 , 與 本 港 的 遊 蕩 或 行 為 不
檢 罪 行 是 否 相 類 似 , 以 及 是 否 符 合 兩 地 簽 訂 的 引 渡 協 議 的 要
求 。 若 當 地 最 後 發 出 通 緝 令 , 本 港 警 方 仍 會 全 力 協 助 。
此 外 , 馬 國 國 安 部 副 部 長 拿 督 胡 亞 橋 昨 日 強 調 , 已 禁 止 刊 登
偷 拍 鍾 欣 桐 更 衣 照 的 第 761 期 《 壹 本 便 利 》 進 入 馬 國 , 個 人 攜
帶 入 境 亦 不 會 被 通 過 , 但 不 會 被 法 律 對 付 。 國 安 部 正 考 慮 是
否 在 憲 報 上 頒 布 禁 止 《 壹 本 便 利 》 入 口 到 馬 國 , 一 旦 頒 布 禁
令 後 , 所 有 擁 有 這 份 雜 誌 的 人 士 將 會 因 而 觸 犯 法 律 被 檢 控 ,
就 如 現 時 《 花 花 公 子 》 雜 誌 禁 止 在 馬 國 入 口 一 樣 。 他 稱 , 過
期 的 《 壹 本 便 利 》 有 入 口 到 馬 國 , 但 從 未 向 國 安 部 申 請 在 馬
國 發 行 , 即 使 日 後 提 出 申 請 , 國 安 部 也 不 會 批 准 。 《 壹 本 便
利 》 及 同 集 團 的 另 一 本 雜 誌 《 壹 週 刊 》 , 日 後 在 入 口 時 , 會
受 到 更 嚴 格 檢 查 。
市民罷買《便利》銷情慘淡
刊 登 偷 拍 藝 人 鍾 欣 桐 更 衣 的 《 壹 本 便 利 》 , 不 但 不 思 悔 改 、
不 公 開 道 歉 , 壹 傳 媒 旗 下 《 蘋 果 日 報 》 昨 日 更 在 社 論 中 , 重
施 故 技 , 大 玩 文 字 及 邏 輯 把 戲 , 將 《 壹 本 便 利 》 偷 拍 事 件 引
起 的 公 憤 , 歸 咎 於 其 他 傳 媒 , 並 將 責 任 推 給 讀 者 。 對 於 該 混
淆 視 聽 的 狡 辯 , 有 學 者 直 斥 壹 傳 媒 執 迷 不 悔 及 虛 偽 , 更 藉 著
社 論 轉 移 視 線 , 淡 化 民 憤 。 而 在 社 會 一 片 罷 買 聲 中 , 昨 日 出
版 的 新 一 期 《 壹 本 便 利 》 , 銷 量 大 跌 。
又 玩 「 認 錯 」 伎 倆
新 一 期 《 壹 本 便 利 》 , 不 但 隻 字 不 提 偷 拍 鍾 欣 桐 案 , 亦 無 公
開 道 歉 。 而 其 同 集 團 旗 下 的 《 蘋 果 日 報 》 則 發 表 題 為 「 糾 正
錯 誤 不 能 指 望 政 府 」 的 評 論 , 又 再 玩 「 認 錯 」 的 一 貫 伎 倆
, 玩 弄 文 字 遊 戲 , 為 《 壹 本 便 利 》 惡 行 護 航 及 推 卸 責 任 , 指
今 次 偷 拍 引 起 社 會 激 烈 反 響 , 是 因 其 他 刊 物 也 有 拍 攝 及 刊 出
具 爭 議 照 片 的 前 科 , 並 指 解 決 此 類 錯 誤 的 最 佳 方 法 是 輿 論 的
監 督 及 市 民 的 監 督 , 並 且 指 市 民 要 發 出 清 楚 訊 息 。
市 民 斥 敗 壞 風 氣
另 外 , 昨 日 各 報 攤 都 有 滯 銷 的 《 壹 本 便 利 》 , 堆 在 報 攤 無 人
問 津 。 在 中 環 天 星 碼 頭 , 報 販 指 幾 小 時 內 只 賣 出 一 本 , 在 銅
鑼 灣 及 尖 沙 咀 一 帶 的 報 攤 , 亦 見 大 疊 今 期 《 壹 本 便 利 》 。 市
民 楊 小 姐 說 : 「 《 壹 本 便 利 》 教 壞 細 路 , 敗 壞 社 會 風 氣 , 一
定 唔 會 買 。 」 大 埔 翠 怡 花 園 的 報 販 陳 小 姐 稱 , 昨 日 《 壹 本 便
利 》 來 貨 由 平 時 的 四 十 本 , 減 少 為 十 八 本 , 但 整 整 七 個 小 時
才 賣 出 三 本 , 銷 情 是 前 所 未 見 的 慘 淡 。
感同身受特首開腔未點名
《 壹 本 便 利 》 偷 拍 女 藝 人 鍾 欣 桐 換 衫 事 件 引 起 公 憤 , 行 政 長
官 曾 蔭 權 在 事 發 後 一 星 期 , 遲 至 昨 日 才 首 度 開 腔 回 應 , 譴 責
有 關 傳 媒 以 偷 拍 手 法 侵 犯 藝 人 的 私 隱 。 他 又 重 提 法 律 改 革 委
員 會 今 年 三 月 提 出 的 有 關 保 障 私 隱 的 立 法 建 議 , 表 示 會 推 動
立 法 規 管 偷 拍 行 為 。 不 過 , 多 個 團 體 、 議 員 及 法 律 學 者 都 批
評 , 立 法 不 可 即 時 解 決 問 題 , 倒 不 如 加 重 現 時 對 有 關 淫 褻 物
品 的 刑 罰 會 更 有 效 。
曾 蔭 權 昨 回 應 偷 拍 事 件 時 , 指 與 廣 大 市 民 一 樣 感 同 身 受 , 批
評 偷 拍 藝 人 侵 犯 其 私 隱 明 顯 是 不 對 , 並 認 同 市 民 對 此 作 出 的
強 烈 批 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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