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嬌應該反省嗎?(明報)
鄭經翰在一個公開場合就阿嬌偷拍事件叫阿嬌應反省為何會成為受害者,他說阿嬌被迫害
過但後來又接受那些雜誌訪問。
鄭先生恐怕不是太了解娛樂圈與傳媒之間的微妙關係才出此言。
偷拍行為本身是有違道德的,這點相信有良知的人都會同意。
報刊記者平時如果不是進行偷拍,正正經經地做訪問,筆者看不出藝人為何要拒絕受訪?
即使是同一雜誌,也有不同的記者,個別會向藝人坦言是身不由己,有些向來是循規蹈矩
的。
做藝人每日牽涉不同的工作,舉個例,如果出席某個客戶的宣傳活動,記者來採訪,藝人
這一刻是代表客戶發言,難道叫他/她因個人事件而針對某些雜誌嗎?
做這行的記者流動性很高,今日替這雜誌工作,明天可能已轉到另一家,藝人有時也記不
清楚。
如果做每個訪問都先弄清記者是哪一間的,恐怕會被冠以「耍大牌」的惡務。
藝人天天與記者相處,其實也明白記者很為難。雜誌求銷路,不得不製造話題,手法過了
火,應受公眾指摘,不應搞個別針對。
過去部分藝人也有杯葛某些雜誌的行為,效果不見理想。
每次發生有爭議的事件之後,藝人和傳媒之間會有不同渠道的溝通,怪責的是個別事件的
手法。
與其叫藝人反省,何不叫有關傳媒及買雜誌的讀者反省呢?
是誰責任最大?
見過記者訪問藝人的場面,就知不可能即時區分忠奸,只要採訪手法合理,看不出藝人為
何要玩針對。
郭繾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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