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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ype-moon 板規 2.1 ▃▃▃▃▃▃▃▃ ▅▅▅▅▅▅▅ ▃▃▃▃ ════════════════════════════════════════ 板規 2.1 新增修正刪除部份: 板規 3-6 :不正確召喚文 (修正) 板規 3-10:未經同意轉入、轉出他人文章 (修正) 板規 5-1 :黑特文 (修正) 修正部份措辭、用字 2. ════════════════════════════════════════ 目錄‥‥‥‥‥‥‥‥‥‥‥‥‥‥‥‥‥‥‥‥‥‥‥‥‥‥‥p.03 一、板旨‥‥‥‥‥‥‥‥‥‥‥‥‥‥‥‥‥‥‥‥‥‥‥‥‥p.05 二、文章分類與規範‥‥‥‥‥‥‥‥‥‥‥‥‥‥‥‥‥‥‥‥p.06 三、發文違規事項‥‥‥1.無關板旨之文章、空白文‥‥‥‥‥‥p.08 2.未滿字數‥‥‥‥‥‥‥‥‥‥‥‥‥p.08 3.交易文‥‥‥‥‥‥‥‥‥‥‥‥‥‥p.09 4. F/GO 徵友文‥‥‥‥‥‥‥‥‥‥‥p.10 5.板務文‥‥‥‥‥‥‥‥‥‥‥‥‥‥p.10 6.不正確召喚文‥‥‥‥‥‥‥‥‥‥‥p.11 7.劇情爆雷文‥‥‥‥‥‥‥‥‥‥‥‥p.12 8.廣告文、宣傳文、問卷文、活動文‥‥p.13 9.隨意刪改他人推噓文‥‥‥‥‥‥‥‥p.14 10.未經同意轉入、轉出他人文章‥‥‥‥p.14 11.張爸文‥‥‥‥‥‥‥‥‥‥‥‥‥‥p.14 四、推文違規事項‥‥‥‥‥‥‥‥‥‥‥‥‥‥‥‥‥‥‥‥‥p.15 五、共通違規事項‥‥‥1.黑特文‥‥‥‥‥‥‥‥‥‥‥‥‥‥p.16 2.火星文、難以辨識內容之文章‥‥‥‥p.17 3. ════════════════════════════════════════ 3.人身攻擊‥‥‥‥‥‥‥‥‥‥‥‥‥p.17 4.引戰、令特定族群心生不悅之發言‥‥p.18 5.批評他板板務、板風‥‥‥‥‥‥‥‥p.19 6.討論官方明定禁止之事項‥‥‥‥‥‥p.19 7.洩漏他人隱私‥‥‥‥‥‥‥‥‥‥‥p.19 8.對他人創作無建設性之批評言論‥‥‥p.20 9.含有 18 禁之內容‥‥‥‥‥‥‥‥‥p.20 10.版權物‥‥‥‥‥‥‥‥‥‥‥‥‥‥p.21 11.政治文‥‥‥‥‥‥‥‥‥‥‥‥‥‥p.21 12.惡意散佈病毒連結‥‥‥‥‥‥‥‥‥p.21 13.交換詐欺行為‥‥‥‥‥‥‥‥‥‥‥p.21 六、裁罰與上訴‥‥‥‥1.罰則‥‥‥‥‥‥‥‥‥‥‥‥‥‥‥p.22 2.分身與加重條例‥‥‥‥‥‥‥‥‥‥p.24 3.上訴‥‥‥‥‥‥‥‥‥‥‥‥‥‥‥p.25 4.檢舉與板務討論‥‥‥‥‥‥‥‥‥‥p.26 5.大赦‥‥‥‥‥‥‥‥‥‥‥‥‥‥‥p.27 七、其他事項‥‥‥‥‥‥‥‥‥‥‥‥‥‥‥‥‥‥‥‥‥‥‥p.28 4. ════════════════════════════════════════ 一、板旨 本板為 Type-moon 板。 狹義討論範圍為日本遊戲公司《Notes》旗下所發行的遊戲、小說; 與其合作廠商、人物共同發行之作品, 以及上述對象之一次以上衍生物。 同人作品亦包含在內。 廣義而言, 只要討論對象和 Type-moon 作品或其成員有所關聯, 皆為可接受之內容。 5. ════════════════════════════════════════ 二、文章分類與規範 1. 問題 與 Type-moon 相關作品的各種問題。 無徵詢他人意見、求取答案之文章,不得使用此類別。 2. 討論 針對 Type-moon 相關作品之劇情、設定、遊戲性之討論。 3. 閒聊 不滿足上述兩者性質的文章,皆可使用此類別。 唯需內容符合板旨,且不得違反本板規規範。 4. 情報 Type-moon 或與其合作之廠商的官方消息、 與 Type-moon 作品或衍生物有關的情報,皆可使用此分類。 文中需附上情報來源,且不得刻意扭曲或提供假情報。 6. ════════════════════════════════════════ 5. 召喚 《Notes》旗下手機遊戲「Fate/Grand Order」之專用分類。 凡抽卡、靈基再臨三突以上之結果皆可以此分類分享。 細部規範詳見板規 3-6「不正確召喚文」。 6. F/GO 《Notes》旗下手機遊戲「Fate/Grand Order」之專用子分類標籤。 當發表 F/GO 相關文章時請盡量以此分類開頭,板工在此感謝您。 範例:如欲分享 F/GO 的遊戲情報, 文章分類標籤為:[F/GO][情報](不強制)。 7. 自介 板友自介文章,發表後由板主收入精華區。 三個月可更新一次,填寫內容需屬實。 8. 公告 板主專用分類,用以宣佈各種板務、判決相關事項。 一般板友不可使用、亦不可針對公告回文。 7. ════════════════════════════════════════ 三、發文違規事項 1. 無關板旨之文章、空白文 內容與《Notes》及 Type-moon 並無關聯之文章, 視為無關板旨。(緊急協尋失蹤人士文章不在此限) 內文或標題(不含文章分類標籤)為預設格式化內容之文章, 定義為空白文。 2. 未滿字數 內文在預設格式化內容且扣除無意義填充、重複字數之情況下, 未滿直式或橫式三行,或者未滿三十字之文章,定義為未滿字數。 標點符號不計,網址、英文單字皆僅算一字; 兩個半形數字算一個全形字。 8. ════════════════════════════════════════ 3. 交易文 本板禁止任何實體物品交易文。 唯獨 Fate/Grand Order 遊戲雜誌及特典附帶遊戲專用序號, 可視為虛擬物品交易。 欲交換、徵求、贈送 Fate/Grand Order 遊戲帳號、序號者, 請使用文章分類:[F/GO] 並加上 [交換][徵求][贈送]等 標籤,且需遵守以下規定: (1) 禁止使用現金或任何等值物品交易,也禁止商業型販售。 (2) 徵求或交換帳號請明列出自身能提供交換之代價,不接受 乞討文以及面議、站內信、水球私洽等曖昧用語。 (3) 對於未發表自介文的板友,交換任一方有權(不強制)拒絕 和其進行交換。 (4) 同一ID 十日後可再 PO。 P.S.:板主不介入板友間交易糾紛,請交換的板友注意安全。 9. ════════════════════════════════════════ 4. F/GO 徵友文 禁止 PO 單純為 Fate/Grand Order 徵友用途之文章。 置底區已有 F/GO 板友聯絡簿,請善加利用。 5. 板務文 禁止發表板務文。 有板務討論需要請使用站內信給板主, 或是利用本板規下方推文區發表。 ※板務文定義: 內容為討論、評論本板板務,或對板規建議之相關文章。 10. ════════════════════════════════════════ 6. 不正確召喚文 為提供板上 Fate/Grand Order 遊戲抽卡統計結果,板友可使 用文章分類:[召喚] 或於置底限定卡池文中發表抽卡內容或 三突以上靈基再臨圖片,並需遵守下列規定: (1) 總抽卡數在 9 抽以下不得 PO 文(2) 總抽卡數 10 ~ 19 抽可 PO 文,但需發放總數 2000 以上 之 P幣給予不特定 ID 之板友(可分配給複數位),規則由 召喚文發文者自行決定,板主得監督執行。 (3) 總抽卡數 20 抽以上可 PO 文,且不需支付任何代價。 (4) 文章內容需以圖片或文字描述完整抽卡內容,且附上心得。 (5) 聖晶石、呼符召喚之數量不得與友情點數召喚合計。 (6) 同一 ID 三日後可再 PO。 違反以上規定即為不正確召喚文,板主得以主動裁罰。 11. ════════════════════════════════════════ 7. 劇情爆雷文 由於 Type-moon 系列作品依舊不斷推出,且 Fate/Grand Order 也在持續更新。為考量剛接觸 TM 作品以及想自行閱覽手遊劇情 板友之閱讀權利,本板設有防雷條款: (1) 一般遊戲、小說、動畫、漫畫: 作品在一年內發行者文章需防雷。 (2) Fate/Grand Order 主線及角色幕間劇情: 遊戲內容更新後七日內需防雷。 (3) Fate/Grand Order 活動劇情: 遊戲內容更新後三日內需防雷。 P.S.:置底閒聊區和一般文章推文不受此限制。 ※防雷方法: 在標題註明「雷」或預留 19 行之防雷頁。 12. ════════════════════════════════════════ 8. 廣告文、宣傳文、問卷文、活動文 以上四種文章請先站內信通知板主,並附上完整文案, 板主審核後認定內容合規後方可發表。 未經同意發表且同時違反 PTT Cross-Post 站規時,處 罰刑度加倍退回該文。 ※引用站規〈CP 違規檢舉〉: 於複數以上看板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 5 篇以上, 且發文間隔未超過 3 天,者,屬 Cross-post 違規。 被檢舉、轉錄或 Cross-Post 時,同一檢舉案使用分身帳號 或不同 ID 但上線位址相同者一併計算、處分。 13. ════════════════════════════════════════ 9. 隨意刪改他人推噓文 於本板發表文章者,禁止隨意刪除、修改他人推、噓文內容。 10. 未經同意轉入、轉出他人文章 轉入文章請先徵詢原作者同意,並在推文處加註。 自本板轉出文章者,亦須詢問並於推文告知是否經過原作者同意。 上述兩者情況倘若查證發現原作者並無同意卻自行加註,處罰 刑期加倍。 11. 張爸文 含有張爸相關之任何廣告與連結之文章。 14. ════════════════════════════════════════ 四、推文違規事項 1. 本板文章禁止下列內容之推、噓文: (1) 連續空白內容。 (2) 無意義內容。 (3) 單一文章同一 ID 超過一篇以上之推、噓文圖案。 2. 為維持板友最低的分享抽卡推文權利,本板允許使用推文 描述抽卡內容,唯需遵守下列規定: (1) 不得附上圖片連結。 (2) 提及之抽卡內容數量不得超過兩張。 (3) 同一 ID 八小時內不得再次發表與抽卡內容相關之推文。 ※惡意曬卡嘲諷條款: 於他人發表負面抽卡結果之文章底下,推文展現總稀有度結 果高於發文者之曬卡推文,視為惡意嘲諷,推文刪除並予以 警告兩次。 15. ════════════════════════════════════════ 五、共通違規事項 以下規範適用於任何發表於板上的內容(本文、推噓文、簽名檔) 1. 黑特文 由於 Fate/Grand Order 遊戲的眾多遊戲性問題(抽卡機率、素材 機率、連線問題、強度平衡……),為了讓板友抒發遊玩時產生之 負面情緒,請於置底閒聊區發表黑特相關內容。為了維護其他板友 的閱讀環境,黑特文不得於一般文章之內文或推文發表。 本違規採檢舉制,板主收到檢舉後將會對違規文章或推文進行裁 罰,若文章作者於判決產生前修正內容則視情況不予裁罰。 ※黑特文定義: 以違反日常與網路用語禮儀之詞彙(包含但不限於N字經、性器 官、惡意提及他人親朋好友、物化特定族群用語)指稱任何對象, 或是無前因後果之單純抒發恨意內容。 16. ════════════════════════════════════════ 2. 火星文、難以辨識內容之文章 火星文、注音文等經板主判定會妨礙正常閱讀之內容。板主發現 此類文章會先行推文提醒發文者更正,若內容依然存在則會進行 裁罰;推文情況則直接刪除。 3. 人身攻擊 定義如下: 以板友在本板範圍外的個人身份、行為或與本板討論內容無關 之個人難以改變之特質(如 ID、性別)進行嘲諷、辱罵、貶低、 批評、臆測、調侃等行為。 本違規採當事人檢舉制,若當事人向板主提出檢舉遭駁回可送交 其他板主覆閱,任一板主認定達到標準即受理。板主發布人身攻 擊公告後,被檢舉方48 小時內檢舉方道歉或解釋,若檢舉 方接受則刑罰減半,當事人以外的第三者不得給予任何外在壓迫。 (續下頁) 17. ════════════════════════════════════════ 倘若被檢舉方對檢舉方人身攻擊的原因是其違反板規在先,則板 主可能視前因後果不接受人身攻擊之檢舉。 本違規與 5-1 黑特文違規同時發生時,以人身攻擊違規為主,一 罪不二罰。 4. 引戰、令特定族群心生不悅之發言 定義如下: 使用爭議性、針對性、歧視性、過於暴力色情、違反公序良俗、 與犯罪關聯之詞彙,或以非理性、不客觀、缺乏合理之論述、挑 釁之言論攻擊板眾、挑起多方對立、令特定族群心生不悅之內容。 本違規板主得以主動介入,與 5-1 黑特文違規同時發生時,以引 戰違規為主,一罪不二罰。 P.S.:5-3 與 5-4 違規均採寬鬆判定,凡板主可由前後文判斷 指稱對象(e.g. 某樓、某e、某J豬頭)即成立。 18. ════════════════════════════════════════ 5. 批評他板板務、板風 板友不得批評其他看板(如 C_Chat、八卦板)之板務板風,也請勿 將其他網路平台(如巴哈姆特、K島)之個人事務帶至本板。 6. 討論官方明定禁止之事項 為維護《Notes》之營運權益,請勿討論未經官方同意的二度營利 平台(如 8591、淘寶)、或是官方已明確做出處罰行為之破壞其他 玩家遊戲體驗、平衡性等非官方提供程式、外掛(如連續自動登入 程式、黑科技儲值)。 7. 洩漏他人隱私 未經當事人許可,板友不得於文章、推文中公佈他人之之真實姓 名、電話、住居所或其他非經本人公開之個人資料。倘若在推文 中出現,當事人得以向該篇文章發文者要求以關燈(利用色碼隱 藏文字內容)方式暫時遮蔽該推文並同時向板主提出檢舉,此行 為不受板規 3-9 限制,板主確認無誤後會刪除該推文並裁罰。 19. ════════════════════════════════════════ 8. 對他人創作無建設性之批評言論 為鼓勵板友發表與 Type-moon 內容相關之創作,禁止對其他板友 所發表之文字、圖畫、聲音等創作進行無建設性之批評、謾罵。 舉例: 你畫的這是什麼鳥東西!(X) 你的劇情內容太鬆散了,這樣很難帶起讀者情緒。(O) 9. 含有 18 禁之內容 板友不得發表含有 18 禁之文字、圖片、動畫、網站連結。遊戲 圖片請先以後製軟體進行處理,確定符合規範再行發布。 ※18 禁定義: 圖片、動畫內容含有過於血腥、暴力之內容、男女性下體、女 性乳首、性器官或分泌的體液,以及對於性行為過於裸露直白 之描述。 20. ════════════════════════════════════════ 10. 版權物 本板禁止公開發布版權物,若需發布請低調處理,此外全面 禁止公開徵求版權物,本板不承擔任何因此衍生之法律問題。 11. 政治文 禁止討論台灣或他國內政以及相關之政治人物、黨派、議題。 12. 惡意散佈病毒連結 禁止於文章、推文、簽名檔、名片檔中散佈含有病毒、木馬、 釣魚網站、惡性廣告網站等連結或檔案。 13. 交易詐欺之行為 經查證發現曾經/正進行/欲進行交易詐欺之使用者,將列為 本板不受歡迎之對象。 21. ════════════════════════════════════════ 六、裁罰與上訴 1. 罰則 (1) 文章類別使用錯誤之情況,板主會直接幫你改標題。 (2) 違反下列板規者,板主得以不公告直接刪文(推文亦同): 板規 2-1、2-4、2-7、2-8、3-1、3-2、3-4、3-5 (3) 違反下列板規者,給予警告一次並刪文: 板規 3-3、3-6 ~ 3-8、4-2、5-1、5-2 其中 4-2 違規抽卡推文 5-1 黑特文 倘若於置底閒 聊區違規,則僅刪除違規內容不計警告。 (續下頁) 22. ════════════════════════════════════════ (4) 違反下列板規者,給予警告兩次並刪文: 板規 3-9、3-10、4-1、5-3 ~ 5-10 (5) 違反下列板規者,判處水桶一週並刪文: 板規 5-11、5-12 以上違規情況再犯者水桶兩週,累犯(三次以上)水桶 一個月退回該文並合併使用加重條例(6) 違反下列板規者,判處永久水桶退回該文。 板規 3-11、5-13 P.S.:計算方式警告三次 = 水桶一週,涉及人身攻擊 違規時會先行確定最終警告數再進行水桶判決。 23. ════════════════════════════════════════ 2. 分身與加重條例 本板允許符合 PTT 站規限制下分身的使用。然而當本尊被判處 水桶禁止發言時,不得以分身於板上發文、推文,反之亦然。 若查證發現分身於本尊水桶期間發言或違規,則原有刑期和新 違規刑期均加倍計算,並視情況送交 ID_Multi 部門處理。 ※加重條例: 若違規者曾被水桶,出桶後再次違規,則加重處罰為二倍之 刑。此條可累計,亦即第一次水桶為一倍、第二次為兩倍、 第三次為四倍……以此類推。而一次違反多條板規者,則採 一罪一罰累加原則,不加重計算。 24. ════════════════════════════════════════ 3. 上訴 板主做出違規判決時,會同時寄出判決信至違規者信箱。 若對於判決內容不服或認為有爭議,請當事人於收到判決 信三日內板規下方推文站內信任一板主提出上訴。 上訴時需附上五十字以上之自身並無觸犯板規之理性理由, 供板主群參考。 此機制僅接受違規當事人上訴,當事人以外的第三者所提 出之上訴板主得以不予理會。 倘若違規當事人對於板主群接受上訴後所做出之回應依然 不滿,則請依照 PTT 上訴流程依序至組務區 → 群務區 → 站務區進行申訴。 25. ════════════════════════════════════════ 4. 檢舉與板務討論 本板可提出檢舉之對象為 PTT 任一使用者,包括水桶 刑期中的違規板友。對於違規行為之檢舉追溯期為行為 發生後七日之內(以信件或推文時間為準),超過時間板 主得以不接受該項檢舉,且板規執行上不溯及既往※檢舉方式: 站內信給任一板主或板規下方推文,並附上 (1) 被檢舉人 ID (2) 違規行為發生之文章代碼(AID)(置底閒聊區免附) (3) 違規事證(不強制)和違反板規名稱 對於板務、板規有任何建議、想法,同樣請以站內信或 板規下方推文提出。 26. ════════════════════════════════════════ 5. 大赦 紀念 Type-moon 商業化後第一作品之初回限定版發行 日期,特訂每年的 1 月 30 日為大赦日。於大赦日會 撤銷所有警告紀錄,給予板友改過自新之機會。 然而,水桶水桶紀錄並不會一同撤銷。且為了防止 有心人士利用大赦日亂板,於大赦日前一週內違規之 警告不予撤銷,還請多加留意。 27. ════════════════════════════════════════ 七、其他事項 1. 本板規若有未盡之事宜,則依循中華民國法律與 PTT 實業坊之站規規定。 2. 板主保有執行板規上主觀認定和板規詮釋之權力, 當板規規定以外之妨礙看板行為發生時,板主群 得以開會討論做出結論處理,並編入下次板規。 3. 本板規製作上部份條文內容參考漫畫吐嘈板、PAD 板、Unlight 板等板規內容,在此特致聲明。 (全文完) 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