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forget5566 (別忘記5566)
看板UglyClub
標題Re: [閒聊] 發表網路言論請自重
時間Sun Sep 13 02:42:26 2009
※ 引述《telllaura (I love her~~)》之銘言:
: 如果違反板規,請板主直接刪除
: 這篇給noforget5566
: 以下
: http://tw.myblog.yahoo.com/jw!c_nsaQmAHxQzRKyq6jPn/article?mid=355
: 這篇文章是要你知道,你做錯了什麼
這種自以為是的口氣 真的很好笑
拜託 我做錯什麼 還輪不到你來讓我知道
說真的 你這樣的行為 根本就像個自以為是的正義魔人
你想想 如果我發的文章 內容真的有錯的這麼離譜
那應該一發文就被噓到至少X3 接著被板主劣退加水桶才對
在這樣的情況下 我根本也沒辦法發幾篇文
因為一發文就是劣退加水桶 就算再會養分身也來不及
但事實並非如此 不是嗎?
我發的文章 並不一定只會被當廢文狂噓
除非情況特殊 否則也不太進水桶
這不就說明了 我發的文章 還是在PTT的規範之內
我知道你喜歡道德勸說 但針對我根本沒意義
因為能影響我發文的 只有版主和這個版的風氣
而不是你個人強加諸於他人身上的道德觀
你哪裡不滿意 盡管跟版主投訴
叫他改版規 或者直接把我永久水桶都行
但你今天卻選擇 用你自以為是的道德標準 來針對我指責
不覺得很可笑嗎......?
我知道 你有你自己的一套道德標準
但不能看到人家不吃你那套標準
就硬要人家張開嘴巴
因為PTT各版自有一條底線
超過那條線 自然有版主處理
如果你覺得那條線畫的太寬
請跟板主反應 或者乾脆自己出來選版主
而不是在那裡針對某人說你錯了
因為你的道德標準跟我不一樣
拜託 你沒有這麼偉大 好嗎?
: 依據我在各板收集你的眾多文章,以及你的ip位址
: 對附有相簿的數位網友,妄加臆測,已達到污辱其人格影響其生活的情形
: 包括某篇"男友太帥怎麼辦"的回文
: 塑造了原po濫交劈腿的形象,ptt的影響效力將使該位板友在日常中受到困
: 擾,影響其在周遭朋友中的形象
我這篇「男友太帥怎麼辦」的回文 總共有73推喔 而且也沒被水桶
如果我真的是「妄加臆測」 而不是「有證據」的推論
有辦法得到這麼多人的贊同嗎?
有辦法躲過版主的法眼嗎?
難不成那些推我的人 都是人云亦云的笨蛋?
難道那些不水桶我的版主 都剛好沒看到那篇嗎?
你說我嘴巴壞、不知留情面 我願意承認
但拿「妄加臆測」的帽子來污衊我 就太超過了
我每一篇推論 都是有證據的
你頂多不滿意推論的結果 或是嫌我證據不夠周全
但用一句「妄加臆測」就全盤否定 才是真正的「妄加臆測」
: 更不用包括醜板這篇文章,你所用的字眼是如何的帶有嚴重的污辱
: 也許你一天就忘了你發表過什麼文章,但文章的作者所受的影響卻是長久
: 凡認識她的人看過該篇文,看到你如何指出po文者是如何醜胖矮,個性極差
: 加上自大(其餘請你詳察自己的文章),造成何種後果,請你深思
道德勸說就省省吧 你這些應該拿去跟版主聊才對
不過我想看文章的人都不是白癡
我指出來的問題(醜胖矮 個性差 自大) 到底有沒有道理 他們自然會判斷
你不需要擔這個心
: 而你,以為隱藏身分躲在網路後,發表任何言論皆可不注重禮節,希望你能向原
: po道歉,以後在網路上發文能注重禮節,你大可以換個id, 但如果我再看到類似
: 的文章,我會搜集起來交給你辱罵的對象
給你一個良心建議
道德勸說搭配威脅手段 常常會造成反效果
特別是你不久前 才剛跟我爭論過這個議題
現在出來嗆這種話 會讓我覺得你很可悲
之前看不爽我 所以跳出來戰我
但自己沒本事 輸得唏哩嘩啦
所以現在就乾脆放大絕 拿法律出來威脅我?
: 就算構不成污辱罪,但可以查明你是何方人物,你的父母皆會看到你所有的po文
拿父母出來當威脅的手段 只有小學生會怕
國中生以上 都只會覺得你在挑釁......
: 請自重
你才應該自省一下
前面才在道德勸說 結果中間就變成拿法律威脅 拿父母挑釁
怎麼你要求別人的標準那麼高 要求自己就......?
: 有興趣的板友可在本版或各大版搜尋
: andy761104 manlove5566 Realone5566 皆為其分身帳號
: 抱歉我剛誤刪了此篇文,現重貼
: 一些版友的推文消失= = 真的很抱歉
總而言之 想當道德魔人
請去找版主 或者乾脆自己出來選
沒必要針對我一人 還自以為是正義的一方
因為能影響我發文的 只有版主和這個版的風氣
而不是你個人強加諸於他人身上的道德觀
另外
不要戰輸了就想拿法律來壓人
你真想玩法律可以私下進行 或者私信討論
沒必要拿出來作戰文的武器
最後
我不是小學生 你不是小學老師
提人家爸媽擺明了就是挑釁 跟你鼓吹的高道德有所牴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9.63.130
→ whyder:幹嘛一直扯到我身上來XDDDD 98.154.31.149 09/13 02:54
→ telllaura:謝啦~我真的很可笑XD你繼續吧~ 122.125.75.85 09/13 03:19
推 zenobia1981:就先告誹謗名譽看看 由檢察官判斷 219.81.206.107 09/13 10:51
→ zenobia1981:就知道哪邊比較有理了 219.81.206.107 09/13 10:51
→ wilsonhws:這和廢文有啥關係,是你發的文可能會負上 61.230.20.26 09/13 16:38
→ wilsonhws:法律責任,在已經在板規之外了..... 61.230.20.26 09/13 16:39
這就是我想說的
如果你要玩法律 就讓當事人跟我私下解決
這部分telllaura根本沒資格插手 是在喊什麼燒
就算你想多管閒事 也請私信就好
在版上發這種文章
先來道德勸說 又拿法律威脅 接著還提人家父母挑釁
擺明了就是戰文吃鱉 所以放這種垃圾大絕想扳回一成
不覺得很可笑嗎?
要是你真的這麼有正義感 看不慣我的文章
也請搞清楚 我的文章之所以可以存在
是因為他在板主的容忍範圍內
也能擁有部分版友的支持
真的想要我閉嘴的話
你要嘛可以跟我戰 戰的我無話可說
要嘛直接找版主 讓版主改版規浸我水桶
戰力薄弱 說服不了版主
又想紅硬要出來當什麼正義魔人
拿一堆我根本沒在怕的法律來壓我
不覺得這樣真的很悲哀嗎?
※ 編輯: noforget5566 來自: 140.129.63.130 (09/13 17:03)
噓 suscym:zZ 125.232.4.27 09/14 2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