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蘋果樹群組◇◆◇◆◇◆◇◆
本規章 於 2010.08.30 制定
2010.11.10 實施
看板申請連署規定:
一.連署/申請注意事項:
1.嚴禁multi-id連署,經查獲則該連署無效,且該連署單的申請人於一週內不得
提出相關聯之連署!
2.申請人提出的開版申請,該群組的小組長有最終審核權,得以決定開版與否,
若有特殊問題之申請,小組長可視情況予以直接否決,並在該小組組務版解釋
理由!
3.遭到組長否決之組務申請,於一週內不得提出類似之組務申請!
二.各類看板連署門檻:
1.各校班(系/所)看板:
連署總人數須達15人,惟此15人皆需為同班(系/所)學生,於提出申請前附上學號。
2.各校社團看板:
連署總人數須達20人,惟此20人皆需為社團成員,於提出申請前附上學號。
3.校際活動看板:
連署總人數須達10人,惟此10人皆需為活動幹部,於提出申請前註明之。
4.跨校社團看板:
連署總人數須達35人,惟此35人皆需為社團成員,於提出申請前附上學號。
5.公開討論看板:
連署總人數須達40人。
三.看板申請規定:
1.組務申請人須與提出連署之人為同一人,否則組長得不受理該項連署申請。
2.提出連署後,毋需等待連署時間結束才提出申請(以上稱為提前申請),惟提前申
請後連署過程發生任何問題而導致申請遭駁回者,則申請人須自負責任。
3.於Uni-NewBoard連署完成後,並不生任何效力,需待提出組務申請方完成申請流
程。
4.符合看板申請優惠之連署,適用該優惠之規定。並應於提出申請時於備註欄聲明。
四.備註:
1.上述未詳盡事宜,應由群組會議討論後始得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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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大校║
立法單位: ║踢專群║
║踢院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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