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台灣大學九十二學年度獸醫系系學會會長選舉公告(一)
一、投票時間:
僅定於民國九十二年五月六日星期四舉行。
二、選舉人資格:
1.本校獸醫系大學部一至五年級之在學學生。
2.如有疑問請參閱系學會組織章程第二章 會員 之相關規定。
三、候選人資格:
1.本校獸醫系大學部一至五年級之在學學生。
2.如有疑問請參閱系學會組織章程第二章 會員 之相關規定。
四、候選人登記須知及應繳資料:
1.請自行領表,填妥相關事項,連同應繳資料於民國九十三年四
月二十三日星期五下午五點以前交給系學會執秘 許家達即可。
2.候選人登記表依選委會公佈之格式填寫,包括:
a.候選人姓名、性別、年級、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經歷、簡
要政見(一百字以內)及學生證影印本。
b.助選員(至少兩名,至多五名)之姓名、年級及學生證影印本。
3.候選人應繳兩吋脫帽半身光面正面照片兩張(若有數位檔也可繳
交)
4.表件不全者,皆不受其登記之申請。
5.登記並接受為候選人者,於登記時間截止前撤回登記者,不得
再登記為候選人。登記時間截止後,不得撤回登記。
6.如於登記時間截止前未有一位候選人登記,則延長登記時間至
有一位繳件為止。
五、注意事項:
1.候選人競選日期為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二十四日00:00~五月四日
24:00為止。非競選期間不得從事競選活動與舉辦政見發表。
2.本會設會長一人,為本會最高行政機關,由全體會員以無記名
單計法票選之,任期一年,不得連任。
3.系學會組織章程第四章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
(1)會長之選舉,以候選人得票比較多者為當選。但候選人僅有一
人時,應得全體會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票始為當選。
(2)系學會會長之改選須於每年五月底改選完畢。
六、以上公告施向如有錯誤或為臻完善者,將於第二次選舉公告時修
正之。
國立台灣大學獸醫系系學會 敬啟
相關事項已貼於系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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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如果”,你真的喜歡我的話,你會告訴我嗎?」
『假設,只是“假設”,妳沒有男朋友的話,妳會喜歡我嗎?』
「“如果”你喜歡我,“假設”我又沒有男朋友。妳會告訴我嗎?」
『“如果”我喜歡妳,“假設”妳又沒有男朋友。妳會喜歡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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