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大會建議提案
提案人 大三 林繼爰 B90609035
1. 系學會會費改由學生註冊單上一併收費,未繳納系學會會費者,視同未完成註冊。
2. 系學會所有分部門之確立,各幹部職權、職責歸屬之確定。
3. 地下室修繕、電腦室維持經費之配佔系學會會費比率。
4. 設立監察委員制度:
(1)各年級A、B班各自選出監委代表一名,並不得由班代兼任。
(2)監委職權:
a. 審系學會年度預算案。預算案通過每年級至少一名監委同意,並達3/4監委同意。
若預算案尚未通過,會長與幹部皆不得擅自挪用公款。
b. 監委每個月至少和會長開會一次。主要監督系學會作業程序與進度,並審查經費
有無浮濫支出。
c. 執行罷免案。1/3監委通過對某位幹部之不信任案則撤換該幹部,並由會長於一星
期內提名給監委遞補職缺。1/2監委通過對會長之不信任案則罷免會長並於一個月
內完成系學會幹部改組。
(3)監委之任期、改選與罷免案。
詳細內容均於學生大會上討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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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acation (以柔克剛) 看板: VET
標題: Re: 系學會章程修改建議提案
時間: Tue Mar 30 21:40:45 2004
非常謝謝你的提案
但第一項不是我們說改就能改的
系學會和其他社團一樣
並不是強制參加
你的第一項提案是違法的行為
有關第四條
組織章程中已有類似的組織
即"會員代表會"
星期四會員大會的目的之一就是重建會員代表會
以監督系學會的運作
地下室也有海報簡介了
有空可以了解一下
相信上次有參加會員大會的人都已看過系學會組織章程
希望大家能先充分了解目前章程內的缺失再加以提出討論
再次謝謝你的意見
※ 引述《Alexandralin (apatosaurus)》之銘言:
: 學生大會建議提案
: 提案人 大三 林繼爰 B90609035
: 1. 系學會會費改由學生註冊單上一併收費,未繳納系學會會費者,視同未完成註冊。
: 2. 系學會所有分部門之確立,各幹部職權、職責歸屬之確定。
: 3. 地下室修繕、電腦室維持經費之配佔系學會會費比率。
: 4. 設立監察委員制度:
: (1)各年級A、B班各自選出監委代表一名,並不得由班代兼任。
: (2)監委職權:
: a. 審系學會年度預算案。預算案通過每年級至少一名監委同意,並達3/4監委同意。
: 若預算案尚未通過,會長與幹部皆不得擅自挪用公款。
: b. 監委每個月至少和會長開會一次。主要監督系學會作業程序與進度,並審查經費
: 有無浮濫支出。
: c. 執行罷免案。1/3監委通過對某位幹部之不信任案則撤換該幹部,並由會長於一星
: 期內提名給監委遞補職缺。1/2監委通過對會長之不信任案則罷免會長並於一個月
: 內完成系學會幹部改組。
: (3)監委之任期、改選與罷免案。
: 詳細內容均於學生大會上討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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