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amper:倒數第二段中肯 至於最後一句和倒數第二段還真矛盾 11/08 13:42
推 GeNiUsDaNiEl:不要把甲君的言論來轉移高會長之發言不當 11/08 13:52
→ GeNiUsDaNiEl:法律中,知法犯法不是罪加一定嗎?既然高會長會參選會ꨠ 11/08 13:53
→ GeNiUsDaNiEl:長,想必然她一定要了解學生會的權限所在.學生會本來 11/08 13:54
→ GeNiUsDaNiEl:附予的就不是代表全體去發表政治聲明.若果硬要掰自治 11/08 13:55
→ GeNiUsDaNiEl:法中沒有寫.那所有法條都只是俱文 11/08 13:55
→ GeNiUsDaNiEl:是"等",不是"定" 11/08 13:55
→ GeNiUsDaNiEl:今日,就因為聲明的發表者是高會長,才會有人費時來跟 11/08 13:56
→ GeNiUsDaNiEl:學生會要一個明白.若果是只某某不是台大學生的甲君 11/08 13:56
→ GeNiUsDaNiEl:就跟本沒有人會去鳥他,因為他的聲明根本什麼都代表不 11/08 13:57
→ GeNiUsDaNiEl:了.正因為發表人是台大學生會,而文中又提及台大人,才 11/08 13:57
→ GeNiUsDaNiEl:會有一大堆人幹樵 11/08 13:58
推 LORDJACK:在這個學校以外, 代表人只有校長而已 11/08 13:58
→ LORDJACK:所以這個時候啊, 他的地位真的就只有甲君的程度而已 11/08 13:59
→ GeNiUsDaNiEl:幹樵原因,可以翻閱上面一大堆文章. 11/08 13:58
→ LORDJACK:所以我要跟各位講的是, 有三個層面 11/08 13:59
→ LORDJACK:校外,高會長 ==甲君, 校內 高會長==法人代表 11/08 13:59
→ GeNiUsDaNiEl:錯錯錯,校長是代表學校,今天如果是校長發表聲明,解讀 11/08 14:00
→ LORDJACK:學生會內 高會長 = 總統制下的總統 11/08 14:00
→ GeNiUsDaNiEl:的是台大反扁;而現在高會長之言論,解讀是台大學生反ꬠ 11/08 14:00
→ GeNiUsDaNiEl:台大反扁與台大學生反扁,意義不同,包含內容也不同 11/08 14:01
→ LORDJACK:台大學生會在校外的意義在哪我請問一下,有登記的人民團體 11/08 14:01
→ LORDJACK:嗎? 還是財團法人還是社團法人呢 11/08 14:02
推 GeNiUsDaNiEl:你的推文就出現了要點所在,今天學生會內的總統,是可ꔠ 11/08 14:03
→ LORDJACK:就跟ptt的某版主反扁, 會對其他人的法益造成什麼影響嗎? 11/08 14:02
→ GeNiUsDaNiEl:以代表全體學生發表政治取向嗎? 11/08 14:03
→ LORDJACK:如果從一開始就無效, 那就是相當於甲君的例子 11/08 14:03
→ GeNiUsDaNiEl:不不不,ptt的版主所有說"PTT聯合聲明".是不一樣的 11/08 14:04
→ GeNiUsDaNiEl:如果今天高會長是以"高閔琳等人聯合聲明",沒有人會反 11/08 14:05
→ GeNiUsDaNiEl:對,但是她卻用了"歷屆台大學生會",這是大家幹樵的原 11/08 14:05
→ GeNiUsDaNiEl:是ptt版主"沒"有說 11/08 14:07
→ GeNiUsDaNiEl:校外,高會長還是等於高會長,永遠不會等同甲君 11/08 14:08
→ GeNiUsDaNiEl:正同馬巿長在外面也是叫馬巿長 11/08 14:08
→ GeNiUsDaNiEl:但是她不能以"台大學生會"對外發表政治取向 11/08 14:08
→ GeNiUsDaNiEl:等同馬巿長不能以"台北巿政府"發表政治取向一樣 11/08 14:09
→ GeNiUsDaNiEl:她可以以個人或是台大學生的身份,正如馬英九可以以個 11/08 14:09
→ GeNiUsDaNiEl:人或以國民黨主席的身份發表反扁 11/08 14:10
→ pamper:高會長代不代表學生會和學生會不是法人有關嗎 非法人團體也 11/08 14:10
→ pamper:會設有代表人和管理人啊 11/08 14:11
→ GeNiUsDaNiEl:就算如果一開始就無效,為何不用高閔琳等台大同學的名 11/08 14:11
→ GeNiUsDaNiEl:號,而使用"台大學生會"的名號?居心何在?你能確定會長 11/08 14:12
→ GeNiUsDaNiEl:不是有意無意想讓大眾解讀成全體台大學生都反扁? 11/08 14:12
推 GeNiUsDaNiEl:再舉一個例子好,現在甲君一家五口,有爸媽和三兄弟 11/08 14:16
→ GeNiUsDaNiEl:現在三兄弟組成"兄弟同盟會",整個家是"家會" 11/08 14:17
→ GeNiUsDaNiEl:爸爸是"家會"的首長;大哥是"兄弟會"的會長 11/08 14:18
→ GeNiUsDaNiEl:現在大哥以"兄弟會"反扁聯合聲明和爸爸以"家會"聯合 11/08 14:19
→ GeNiUsDaNiEl:聲明所代表的人是不一樣的;不然就以甲哥或甲爸來獨立 11/08 14:19
→ GeNiUsDaNiEl:聲明嘛,為何要用"兄弟會"來聯合聲明 11/08 14:20
→ GeNiUsDaNiEl:而且,爸和哥沒有得到連署前,是不是不能代表其他人的 11/08 14:21
→ GeNiUsDaNiEl:治取向;你的說法就等同v大所說,自己想什麼時侯代表誰 11/08 14:22
→ GeNiUsDaNiEl:就認為自己代表誰 11/08 14:23
推 LORDJACK:一,台北市政府在國家法律裡是一個能簽約能擁有財產的法人 11/08 14:23
→ LORDJACK:二,ptt的某版主宣稱[ptt聯合聲明]被幹是一為事,沒犯法 11/08 14:24
→ GeNiUsDaNiEl:所以高會長,更不能以"台大學生會"來代表 11/08 14:24
→ LORDJACK:他要面對的只是會被罷免失去板主的資格 11/08 14:25
→ GeNiUsDaNiEl:連法人也無法這樣做,一個台大學生會長能這樣做 11/08 14:25
→ GeNiUsDaNiEl:所以高會長就被幹樵嘛,你自己就點出原因,而且為什麼 11/08 14:26
→ GeNiUsDaNiEl:會被罷免,就是因為其不當行為嘛 11/08 14:26
→ GeNiUsDaNiEl:就因為發表"PTT聯合聲明",所以才會因為"不當行為"被 11/08 14:27
→ GeNiUsDaNiEl:罷免. 11/08 14:27
→ GeNiUsDaNiEl:而且不管罷免能否成功,"Ptt聯合聲明"還是要公告更改 11/08 14:28
→ GeNiUsDaNiEl:甚至要收回 11/08 14:29
推 LORDJACK:以你的家會為例子,他們在法律上全都只能代表他們個人而已 11/08 14:29
推 GeNiUsDaNiEl:說得好,家會代表個人,那學生會呢?學生會代表個人? 11/08 14:31